需要空气,就抱着电脑去室外。倘若能想出办法,冲澡时他也会把电脑一并带上。
最后,每当一页纸从打印机里送出,他便迫不及待地抓到手里。这儿需要调整一下,他想,然后就在空白处草草记上两笔。那几需要稍加修改,于是他当即完成。当他朗读时,他知道了。他知道,他从未干过如此漂亮的工作。
他也从未如此迅速地干完一项工作。从他坐下来开始写起,只过去了十天。在这十天里,大概他一共只睡过三十到四十小时,但他并无倦意。
他得意洋洋。
收齐打印板后,他开始寻找信封。他在书籍、笔记本和盘子里翻找,把它们弄得到处都是。
现在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剧本拿给摩根娜。不管用的是什么手段,是她鼓励自己写这个剧本,她也将是这个剧本的第一个读者。
他找到了一个上面带符号、胡涂乱写过的大信封。他把那些纸塞进信封后,朝办公室外走去。幸运的是,在大厅的一面镜子里,他看到了自己的模样。
他的头发直立着,下巴也已经像模像样地有了蓄须的雏形。他好奇地用手摸摸自己的胡须,甚至琢磨着是否以后真地把它留起来。这些还不要紧,问题是他正站在大厅里,手里拿着一个大信封,除了一条红短裤和摩根娜给他的那条银项链外,身上什么都没穿。
总之,用点时间梳洗穿戴方为上策。
三十分钟后,他又匆匆跑下了楼。这一次,他的着装比原来保守,穿上了牛仔裤和一件只是在左侧腋下有一个洞的蓝运动衫。他必须承认,他的卧房、浴室以及房子里的其它各处,即使他自己看了也会大吃一惊。那样子看上去就像一只军容不整的部队驻扎过数周一样。
他运气不错,找到了不脏、不皱也没被踢到床底下去的衣服。干净的毛巾自然没有,他不得不拿摞在一起的三张纸面巾凑合着用。不过,剃须刀、梳子和一双成对的鞋还是让他找到了,所以总的来说还不算太糟。
寻找钥匙又令人心焦地用去了十五分钟。只有天知道钥匙为什么会在冰箱里的第二个格子上,旁边是一只发霉的桃。可毕竟还是找到了。他还注意到,在他取走钥匙后,冰箱里剩下的全部东西是那只让人讨厌的桃和一个一夸脱装的空牛奶盒。
以后会有时间办这些事。
他抓起剧本,朝门外走去。
直到引擎被点燃,仪表盘亮了灯,纳什才发现时间已近午夜。他犹豫不决,考虑是否先给摩根娜打个电话,或干脆推迟此次拜访,明天上午再说。
去它的吧,他打定主意,飞一般地上了路。他现在就想得到她。
仅仅几哩以外,摩根娜正在关她的房门。之后,她离开房子,走入银色的月光中。腰间束着一根水晶带的长裙法衣在她身上飘扬。怀里抱着一个朴素的篮子,里面装有春分庆典时用得着的所有物品。
春回大地,感恩时节。那是一个欢乐之夜,庆典之夜。但她的眼睛却有些发涩。今夜,当光明与黑暗平分秋色时,她的生活将会改变。
这一点她十分清楚,尽管她没有再看一眼。没必要看,她的心已经告诉了她。
她几乎一直呆在家里,承认这一点是不容易的。对命运的挑战,她想。蛰伏是懦夫的行为。她要照常进行庆典,就像她以及和她一样的人所做的那样,世世代代,永不间断。
该来的时候纳什自然会来。她将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