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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3/3)

太高了,居然一厢情愿拿着周杰伦的照片当女婿,就是我没意见人家也不同意啊。

最近我开始良心发现,主动跟进厨房向老妈学习厨艺,以期早日由一个愣头青大学生进化成合格的家庭妇女,其实我妈手艺根本不行,还巨拽,这不许那不许的像个自以为是的三流导演,而且她那些讨厌的牌友也经常不请自来骚扰我们的烹饪课。我只好弃暗投明改抓老爸做技术指导,我的刀功差劲,但是悟性好,几天下来就把几个家常菜做得有滋有味,我爸很得意,觉得我这徒弟没给他丢脸,很是夸了几句,可惜他太忙,很少有按点回来的时候。我爸老这样儿,胳膊肘儿往外拐,他的学生见到他的时间都比我多。

我便自力更生捧着菜谱开始研究淮扬菜系,出去吃饭时也努力记住味道。美味佳肴是我一生不变的追求,况且猴子一直自吹他们家乡菜如何如何令人销魂,我想单凭家乡的刀削面不太可能拴住他的胃。

猴子一直说我笔下的女孩子豪爽有余,温柔不足。要向南方的女孩子们多学习,不能再跟东北大妞儿们混了。

无数人说过我没有女人味,我一直无所谓,死猪不怕开水烫。反正也是光棍一条,砍头不过碗大个疤,我还就横行乡里了我还就气冲斗牛了我还就得理不让人了,你能把我怎么的?

可是这一次心中颇酸,我悻悻问;“怎么算有女人味?”

“恩,比如说,要是有个小男孩对你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你会怎么说?”

“恩…你养不起我,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猴子半天没动静,我想他一定在呕血。

“要是广东女孩子,很可能会低头红着脸说‘摸udegangla,leizigeilengla’。然后煲汤给他喝啦。”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什么鸟语?听不懂!”

“就是我不告诉你,你自己想去啦的意思。”

“什么?我听不见!信号不好!”我假装听不见,然后迅速把电话挂掉,嫉恨交加。

男人总喜欢经济自立而又懂得示弱的女子,猴子老婆是广东人。猴子把我看作母夜叉,这真的让我很难过。

曾几何时我也温柔过…这话说给谁听都不信,可这是事实…唉…

记得大一的时候我们一起听广播,讲了音乐家勃拉姆斯一段长达40多年含蓄而克制的爱情:年轻内向的音乐才子一见钟情地爱上了老师舒曼的夫人——克拉拉比勃拉姆斯大14岁。并且即便是在他的老师去世之后,他也没有向心中的爱人吐露感情,而是一直在陪伴再她的身边照料她和她的孩子,那首传世之作《摇篮曲》也是给她的孩子们做的。

我听得双目红肿感慨万千,好感动,要是有人肯这么爱我,死也瞑目。

但是却听到老马鄙夷地说“什么呀?是爷们儿么?”

“真磨叽。”企鹅也发表感想。

我晕…

我没有告诉猴子,其实我也喜欢自己作菜,煲汤。

确实很有意思,成功的话更有成就感,但是最享受的还是那个过程。

象眼片并不难切,可能我太急于求成,切火腿时捎带着给自己的小爪儿上也来了一刀,刨下一块肉。我扔了菜刀就开始号哭,我妈以为高压锅爆炸了,鞋都没穿好从对门李阿姨家飞奔来救我“死丫头,怎么了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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