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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3/4)

话地找。倒也是个好挡箭牌,我可怜巴巴地对同事们说,我男朋友不让我喝酒,要不他就不要我了,由此省了不少麻烦。只有老史那个傻逼置若罔闻,有时还故意害我多喝,我看要不是法律不允许,他恨不得让手下做三陪来招徕顾客。

老马喝得几欲晕厥,她不止一次对我发毒誓将来要开个“男同”俱乐部,把一群GAY灌晕了就关门放老史,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你安分点吧。”我说“反正实习也快完事了。”

还能怎么办呢?忍字头上一把刀。

我的原则是:遇到流氓,就要比他更流氓;遇到变态,就要比他更变态;但要遇到傻逼,就没必要比较谁更傻逼了。忍吧,你还能跟傻逼讲道理么?

我把她带回住处,给猴子打电话“今天有个姐们儿,你先别过来了。”

猴子没说什么,还关照我小心安全,微波炉里有牛奶和红枣汤。红枣汤是他做的,因为我痛经。猴子下周要去杭州出差,就是说,这几天我又看不见他了。我觉得有点对不住他,不过再怎么说也不能看着老马胡言乱语不管啊。我也难得重友轻色一回。

我强行给她灌了几口热茶,把她拖到床上,脱鞋脱外套、抬腿抬手地收拾妥当了。老马开始睁着眼睛说梦话,先是发泄对老史的刻骨仇恨,然后是心疼自己光顾喝酒没吃好,最后她睡着了,还磨牙,真闹腾。

我倒无所谓,反正我一向都是饿着从饭局上回来,我不太理解为什么大家都爱往一条小鲈鱼八十几块钱的地方跑,包间精美菜也不见得多好,居然还生意兴隆,可见很多人都欠宰。

我记得小顾跟我说,开始大家听说要来几个大学没毕业的美眉都很兴奋很期待,没想到来的就是我和老马这样吊儿郎当不三不四的家伙。我说,我们算好的了,安分守己地在屋里呆着,没事儿也不出来诈尸玩。真正的老手才不像我们这么黑山老妖似的呢,我给杂志社供稿时认识了一个职高学旅游的小姑娘,才十六岁,拿着照片想上封面,眉清目秀纯得小露珠一样,我见犹怜。转天我在外面吃饭,刚好见那小姑娘在一群——一群啊还不是一个——老淫棍中眉飞色舞,应付自如。当时我就觉得——我…我吐了,那场面真不是一般的恶心。

比较下来我觉得自己很吃亏,啥都没干写字写出了个美女作家的名声,这和被叫成女流氓是一个意思。真正的猛人倒是一个个LikeAVirgin,宛若处女,正所谓叫狗不咬咬狗不叫。被当成反动典型成天面对新生们好奇的小眼睛也就罢了,蔡林那个畜生还耐心地对外人解释“其实她是写的像美女,长的像作家。”我真亏死了。

我给自己也倒了杯茶,但实在是太累了,没等茶凉就睡着了。

梦里我居然见到了久未谋面的莫姐和司马,我高度紧张,一直以来我们是互相追债的关系,他们向我追稿或者我向他们追钱。为了躲开他们我警惕地从办公室窗户爬了出去,像蜘蛛人那样在几十米高的楼层间爬行。忽然有人拦住去路,是财务部那个小个子上海男人,永远听不清我的普通话,总是说:侬哪能?侬港清爽,到地侬撒意思?我说:靠!爬向另一个窗户。这个窗户有长长的鹅黄丝绒窗帘,被风吹得在空中飘来荡去,很是好看。我闻到红枣汤的香味,我快活地伸出手扑向那个窗口。

醒来时老马正端着我的红枣汤唏嘘不已“敢情你找了个厨子?好好好,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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