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的声音优雅又不失威严。
几秒钟后,黑色的桃心木门被打开了,一个身材高大健美、金发碧眼的男子倚在门边不正经地打着招呼:
“嘿,老大,我来了。”
男子转过身看着这个好友兼属下的约翰逊·亚德森,口气平静地说:“你又迟到了。”
身为老板的他不是不生气,而是他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在他说话的同时,他走到沙发上坐了下来。
“老大,别这么小气,难得你到纽约来视察,就让小弟我休息几天嘛!想想看,你不在的日子,我一个人管理这里,是多么的痛苦和寂寞难耐,没有娱乐、没有美女,只有那堆无聊枯燥的文件,唉…”长长的一声叹息后,约翰逊眨了眨眼,调皮地抛了个媚眼给男子。
他可不像老大,能把工作当作娱乐享受,十足的工作狂一个。
他的生活需要各种色彩去点缀,这样人生才有意义,不是吗?
所以,每当老大来纽约进行例行的评估工作时,他就可以“偷得浮生半日闲”是这样说没错吧?他记得他一位学中国文化的女友是这么教他的。
“是吗?”
男子微笑了一下,那笑容让他显得更加的俊逸无俦,绿眸中闪过一道令人不易察觉的光芒。
“雷,拜托你不要笑得这么迷人,好不好?”
上次雷这么微笑的时候,他马上被委任为驻纽约地区的负责人,这次不知道他又要倒什么楣了?
别人都以为他是功成名就,谁知道这其中的辛酸哪!
呜…和雷成为朋友,注定被他吃得死死的,这小子不论高兴或不高兴,都会有人倒霉,希望他这次不会那么惨。
“我今天要回台湾。”雷拿起桌上的酒杯,浅啜了一口后说。
“哦,啊…什么?你今天要回台湾!?”瞪视着眼前一派悠闲的男子,约翰逊大叫。
这么重要的事他现在才说,他刚刚和新结识的名门千金约好今晚共进晚餐,这下全泡汤了。
“你走了,这里不就只有我一个人了吗?”约翰逊顿时哭丧着脸。
他好不容易脱离苦海几天,又得回到那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更别提什么交女友的日子了。
“你是公司的总经理,当然由你来管。”雷愉悦地看着自己的好友兼部属痛不欲生的样子。
“你…”这家伙自己喜欢工作,难道也要他成为工作狂吗?他可不想活得这么无趣。
约翰逊不满地撇撇嘴,却没胆再说下去,因为要是真惹火了雷,到时他六亲不认,把凌云都扔给他,那他岂不是要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不过,他真的很佩服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