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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
她的灵魂迷失在都市里。
除了两位同校挚友以及醉芙,她甚少主动与人交往。在看尽了人们市侩的嘴脸及虚伪的表现,失望是最后的答案。
这世界充斥著许多虚伪而寂寞的城市,城市里又充斥著许多寂寞的人,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文人更容易感受寂寞。
纯文学在她的故乡似乎已走到尽头,穷途末路使得架上作品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媒体撑腰的新生代作家。
会当起笔耕者,而且选择步入失落的纯文学帝国,该说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吧!
你妈妈会走上服装设计这条路,是她自己一厢情愿,但她无怨无悔,始终相信自己会在这一行出头,所以她做了。
凌姨的话言犹在耳。同样的,她希望自己的一厢情愿,可以让她在这方领域闯出一片天,为中国文字最高深的意境织锦成绣。
“好巧,又遇见你。”
循声回头,覃暧彤看见昨天向她借伞的男人。
“是啊!好巧。”她带著笑回答,
“你是一个人来旅行吗?昨天和今天都看你形单影只。”将肩上的背袋放下,男子选择与她一同靠著栏杆眺望花都。
“想必你也是。”微微侧脸,未扎起的长发飘散在风中,此时的她看上去像是坠入凡世的仙女,飘然地似乎随时会离开红尘。
“如你所说,我喜欢一个人流狼。”
“带著小提琴流狼似乎有些累赘。”瞄了一眼身畔人手上厚厚一叠的谱,又看见他垂于左手的小提琴盒。很有气质的男人,覃暧彤想。
“它是我的另一半,少了它,我的心便有缺陷。”
“既然如此,你的流狼便不算孤独,而是两人同行。”
“我发现你对文字的驾驭能力相当强。”这绝对是赞赏而非揶揄。
“谢谢,职业使然。”
“小姐是作家?”男子诧异地问。
“这样问一个陌生女子很不礼貌,我是否该回问『先生是位音乐家吗』?”
“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基本上应该算作家吧!反正也只是写写文字、改改句子而已。”覃瞹彤说的轻松,仿佛刚刚的反感一点也不存在。“先生呢?你的职业又是什么?”
“我的正职是音乐演奏家,但偶尔也兼差写些流行歌曲,或在酒吧伴奏。”
“很丰富的生活,想必你非常热爱自己的专长。”
“的确是。”没有一般陌生男女相见的客套话,没有相遇邂逅的激动情绪,在沉闷的天色背景里,有的只是平浅的对答,
短暂的沉默后,像是抗议两人缺乏浪漫的谈话污蔑这美丽的城市,巴黎本就灰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
衬著满城烟雨,覃暧彤凝视著男子,心中有股淡淡的熟悉感浮现。
“先生是混血儿吗?”涸啤的外貌,这是任何人第一眼见到他的评价?但对她而言,对方俊的不只是长相,他浑身散发绝对优雅与霸傲交融的气质,才是使他俊帅迷人的主因,
“我的父亲是义大利人,所以我遗传了一部分拉丁人的特徵。”他整了整被风吹乱的棕发,乌黑中混杂著棕色,看上去像是挑染过,不仔细看并看不出来。“小姐是怎么看出来的?我以为自己遗传自母亲方面的特徵应该多些。”
“只是感觉。我母亲也有—半的外国血统,你给我的感觉与她十分相似,况且你的眸色也不是黑色,我不认为这是基因突变。”
“听说很多女生喜欢和混血儿来段浪漫恋曲,平常为了挡掉麻烦,我习惯戴深色隐形眼镜遮掩。”他带著些微笑意解释。
“可惜现在身处外国人大本营,这项保护措施可以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