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的号码。“谁呀?这么没幽默感!才讲两句就挂电话了!”
等了一会没再打来,花绮龙判定这个女人肯定跟他不熟,不然就是打错电话了,也不以为意。
“好热…”花绮龙脱掉西装外套,脸上有着晕红的酒意,揉乱头发,扯掉领带解开衬衫,半裸的躺在沙发上发呆。
对他而言,生活就是游戏。
但是玩久了也会累,毕竟一直重复着相同的戏码,一点新鲜感也没有,反而变成一种负累,没有刺激,他就没有感觉。
他讨厌闷,更讨厌被束缚,但是他最讨厌的是没有感觉。
现在对他而言,工作也好,女人也好,无不是手到擒来,但是他却一点胜利的快感也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他已经老了吗?
忽然羡慕起好友的远行,他有突破现况的勇气,以及开创新世纪的机会,但是他呢?
花绮龙忽然茫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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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挂掉电话,叶丽凤瞪着它好一阵子。
“变态!”她恨恨地又挤出这么一句话。
看着手里的名片,她生气得把它揉成一团,用力丢进垃圾筒,但过了一会,又把它从里面捡出来。
摊开名片“花绮龙”三个字正在凹凸不平的纸上起伏着。
叶丽凤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打电话给他,但是她的手就是不听使唤,因为她真的很想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当年救她一命的男人。
但是她现在却宁愿他不是。
不是没被男人品头论足过,但大多都是尊重的眼神,没想到今天被这花绮龙一看,让她觉得自己活像木乃伊似的。
“可恶!他一定是眼睛有毛病!”叶丽凤一点也不觉得她的打扮有问题。
年方二十三,穿着标准套装、扎着马尾、戴着厚重的塑胶框眼镜,这样的装扮看起来最安全,也不会让人起歪念,因为她希望别人注意的不是她的外貌,而是她的工作能力。
“算了!天下间姓花的又不只他一个人!”叶丽凤把名片放下,躺回床上,心思乱转。
如果不是在她十九岁那年,有一个好心人捐赠骨髓,那么就没有今天的她。而她千方百计打听,花费无数心血才得知那个好心人的名字…
花绮龙。
虽然得到这个消息,但她找了那么多年却一点下文也没有,好不容易今天遇到一个机会,但是现在她又不那么确定了。
毕竟在她的想象里,那个救她的人应该是个好心的王子,而不是像那个恶心的痞子。
想起刚才在酒吧里的情形,叶丽凤是一阵怒火攻心。
几个大男人像个小表似的追着气球跑,还把“那玩意儿”丢到她身上,以为她是三岁小孩不懂事吗?
“那玩意儿”她在医院见多了,上卫教课程的时候,护士小姐还示范过正确的使用方法,所以叶丽凤可以很确定那个被他们玩在手里的气球就是“那玩意儿”没错!
“低级!无耻!无知!”想起来还是有气,叶丽凤觉得这辈子没那么讨厌一个人过。要不是他有幸跟自己的救命恩人同名同姓,沾了“花绮龙”的光,不然她才没那么容易放过他呢!
想到之前的画面,叶丽凤又火了起来。
当她生气地回到座位,还被一起来玩的女同事以羡慕的口吻调侃:“哇!你真好运,他们那一桌全是帅哥耶!你真是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