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的朋友。
“不是。我…是想到那天…麻烦你了。”她吞吞吐吐地,双颊的烘热更炽烈。
无论如何,她不是行为豪放的女孩子,那样惊心动魄的情节,她怎么都装不来平静。
“你指的是什么?我忘了。”他绝口不提,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能吧,对这种出类拔萃的优质男子而言,男女肢体碰触根本不算什么,是自己少见多怪,才会耿耿于怀。程以恬在心中闷想着。
“又不说话了?你很喜欢沉思喔?哈,沉思中的女孩看起来都比较有气质。”
他投射过来的眼神带着强烈电波,程以恬不曾见过那么迷人的眼神,老被电得心头小鹿乱撞,脑筋空白。
“对了,你怎么会在这儿?在附近上班吗?”
“没有,只是碰巧。”翟昊颀说得自然流畅,半点儿不留扯谎的痕迹。
“真的?那我真是太好运了。”程以恬笑得甜美。
“是啊,我运气也不错,能在路边捡到台北市最优秀的驻唱歌手…嗯,赏门票一张作为奖励?”“你?真的喜欢听我唱歌?”程以恬偏着头问:“你的样子…不像。”
他太贵族气息,浑身洋溢卓尔非凡的王者气质,实在跟混在PUB里的中产阶级男人不同。
“什么样才叫像?呵,难道,爱音乐、爱听歌的男人脸上有特殊标记?”他轻松打着哈哈。“你到底要不要送我票啊?看在我送你一程的分上…”
“可以。请你听歌喝酒都没问题,可是,我想问…”她迟疑着。
“想问什么?问啊。”翟昊颀耐性地在壅塞车阵中缓慢前进。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了解?感觉你好像认识我很久了?你以前认识我?”
“呵,这很怪吗?难道,在‘狼人之歌’驻唱的这些日子里,你都没有死忠的歌迷?”
“有,当然有啊,但就是…”
说着,她突然噤声,完全愣住了。
程以恬清晰听见,从他高级的汽车音响中,幽幽传出自己的歌声。
NO,ICAN'TFORGETTHISEVENING
OH,YOURFACEASYOUWERELEAVEING
BUTIGUESSTHAT'SJUSTTHEWAYTHESTORYGOES
YOUALWAYSSMILE
BUTINYOUREYESYOURSORROWSHOW
YESITSHOWS,OH
“你…这个?是我唱的…”程以恬语无伦次叨念:“天才啊,你竟然会想到…”
“怎么样?我录得不错吧?爱听你的歌,爱到私自收藏,爱到每天在车里、家里反复聆听,这种歌迷够不够死忠?”
“嗯…”程以恬说不出话了。
“我喜欢这首歌,因为很少有女歌手能把歌中的意境诠释得完美,你是少数之一。”翟昊颀轻声道,深深醉在歌声中。
“这也是…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我好爱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