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咙,作为婚礼的献祭,再用羊血在白马的颈部画上阿拉威部落图腾,随后,欧阳萱莎咧出苦笑,在旁人的扶持下,心惊胆战地爬上白马背上。
“老天,好高!”
她呻吟着抓紧了木笼头,如果不是奴隶牵着她的马,她根本动不了,即使如此,随着马步走动,好几次她都差点滑下去,因为贝都因人不用马衔也不用马鞍,不会骑马的人根本坐不稳。
马匹慢慢行过营区,身材高大的黑人在她旁边护送,并通报众人--
“这是卡布斯的新娘,这是那位处女!
哦!阿伊莎的眼睛和阿雅的牲畜!
哦!为了那位黑黝黝的英雄和他的新娘!”
游行队伍绕过整个部落营区,大家在新郎帐篷前排队,当新娘骑着白马通过时,不管开不开心,她们都得对她大叫“恭喜!”
最后,白马停在新郎的帐篷前,倘若不是卡布斯扶了她一把,欧阳萱莎差点直接摔下马,由于自觉太丢脸了,她根本不敢看他,兀自低着头,狼狈万分地从白马背上抓下白色羊毛毯,手忙脚乱的将它铺在新婚的床上,然后消失在帐篷后面,等待新郎呼唤她。
于是,被请来观礼的亲戚朋友们陆续离开帐篷,每个人都依照习俗留下祝福。
“祝你精神饱满,愿真主与你同在!”
直到最后一人出去后,卡布斯马上拉下门帘,再转向后面。
“阿伊莎,可以出来了。”
币毯后马上探出一颗小脑袋,两颗黑白分明的眼睛眨呀眨的。“都走了?”
“都走了。”
“天哪!终于结束了!”欧阳萱莎呻吟着走出来。“没想到还要骑马。”
“阿拉威部落的习俗是骑马,其它部落不一定。”
“幸好不是骑骆驼。”欧阳萱莎喃喃道。
“我帮你。”卡布斯好意要帮她卸下披肩和头饰,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接近她,她就开始脸红心跳起来。
“谢谢。”她喃喃道,双眼凝住他伸过来的手,腕脉上还绑着绷带,未知所以然的,胸口那股奇异的悸动突然又开始鼓躁起来,她慌忙退后两步。“呃,还是我自己来就好了。”奇怪,之前都不会这样啊!
卡布斯收回手“你不会骑马吗?”他问,顺手脱下金线镶边的白色大麾扔在床上。
“叫我牵着牠走可能比较容易一点。”欧阳萱莎咕哝,两手忙着拿掉头饰,一双眼却斜着偷瞄他,纳闷之前虽然觉得他很好看、很有魅力,但最多也只不过是个“高级艺术品”而已,然而此刻,她却觉得他不只很好看,不只很有魅力,而且还迷人得教她喘不过气来,为什么?
“你饿了吧?待会儿朱玛会送食物来给你,你先吃,累了就先睡。”
懊死,连他那低沉的嗓音都会让人心儿怦怦乱跳。
欧阳萱莎收回偷觑的眼神,不敢再看他。“你呢?”
“我必须出去招呼客人。”说着,他已经准备要出去了。“还需要我为你带些什么来吗?”
他的确是个细心又体贴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