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绝不会从他口中听到,这也是我之所以会那么欣赏他的原因之一…”她满眼不加掩饰的心醉爱慕。
千千真想剜出她那两只眼睛!“可是你都已经有小孩了!”
“小孩归我前夫带,过阵子就要跟着到澳洲去。说来我也命薄,七年夫妻情转薄,到头来撕破脸对簿公堂,连跟孩子的缘分也违,所以女人还是得及早为自己做个打算,老实可靠的对象值得争取…”
千千对她那张故作媚态的脸实在烦透了!低头一看,地上一团乌七抹黑的东西纠缠在一块。“你脚下!毛毛虫!”
简碧姬像只快被掐死的鸡在那样死命尖叫,拼命用高跟鞋把那团毛绒绒的东两踩得稀巴烂,叫声才渐微。
“哎呀!看错了!”千千歪着头看。“那好像是你的假睫毛哦?我的约会快迟到了,失陪!”她偷笑着跑出了“唐飞”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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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达的感觉比较像是被强迫驱离。好在他也是当惯游牧民族的人,在千千的声声催促令下,他那间破屋里的锅碗瓢盆外带衣服被褥在三分钟内捆成一口札实的箱子。比较麻烦的是几幅画,由千千抱着,两人共乘他那辆破烂、有气无力的噗噗车来到一幢整洁的公寓房子前。
都达始终摸不着头脑地任由千千指挥这指挥那,最后他才想透她所说的要给他的“惊喜”
“不用花钱,也不准你说谢字。”千千将整个屋子的灯全打开检视一遍;这个三房一厅的格局好在光线明亮,雅洁可喜,一个人住算是很舒适了。她想都达会喜欢拥有这样清静的空间。“我会在附近贴红单子帮你招些想学画画的学生,这样你既有固定收入,也不用在外头四处跑、餐风宿露,你可以设几个固定科目,从素描到油画,从基础到进阶班…”
“慢着,千千!”打从进门起,都达的心情百般复杂,有感动,有羞惭,现在则是惶恐和迟疑。“我很感激你为我安排的这一切,可是我…不行。你难道没注意到我的画笔颜料统统长了霉?我已经很久不画画,连提笔都不曾了。”
千千十分意外!她是被那些干裂、结网的画具吓了一跳,不过她以为那是他从前住的屋子太潮湿才长霉、他心情不好才废画的缘故。都达怎么舍得停笔呢?他是有才情的,他能把小时的千千画得那么好,她相信他是个情感丰沛且深沉的人。既然一生为绘画抛弃了所有,他不可能会连最后这一步都放弃!不画画,等于把自己都封杀了!
“为什么?你明明画得很好,甚至有成功扬名的机会;如果你不愿意违背自己的原则去迎合世俗也罢,至少你还有艺术的、梦想的世界,只要提起画笔,至少你就掌握你的梦,不是吗?”
都达怪异地看她。“梦?那对我而言太奢侈,我已经把梦丢掉很久了。一个连明天都没有的人,还有什么权利谈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