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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2/3)

功课好不用担心被当的人,当然不能了解我的悲惨啊!以前人家说,大学是任你玩四年,本是在骗你好好去考大学。念了大学之后,能不能玩到毕业,耶!请各凭本事,自己看着办。每次考完一个大考,熬完一个没命的夜,我就会像又死里逃生一样,觉得自己像打不死的蟑螂,下次再继续和那一也不可的厚厚原文书、和叠得像山一般的写报告用的参考书籍你依我侬。

后 记

樊隽继续很有耐地挑逗她,慢慢燃她的情,在阵阵息声中,让她正式升格成女人。

个字。然后她又觉得醺醺然,像喝醉酒一样,整个都在发上的睡衣不知觉中已经褪到脚边了。

到底大学时期我都在些什么呢?书是临时抱佛脚念的、参加的社团只有办活动时才会参与,平常本只能用飘鸟社社员来形容——东边飞飞,西边停停。那到底在忙什么呢?其实,我也很纳闷,为什么总有忙不完的杂事?没什么时间关心别人,甚至连别人的故事我也没时间参与,所以我始终只是个路人甲吧!当我同学和我叙旧时,真的很尴尬咧!我总不能很得意地告诉他,我晚上不睡觉,隔天早上翘课,是因为整晚打电动,累到睡死在寝室吧!(我这生活方式是完全错误的,不良行为请勿模仿。)所以我认到每一段过程都应该好好地、慢慢地欣赏沿途的风景,留下好的人生记忆。

樊隽抱着她,意地告诉她,他们镶着心型钻戒的结婚戒指是他的心意;她的戒指镶着他的心,而他的戒指也镶着她的心,合起来便象征着他们的情。

夜阑人静,倦怠的新人熄了灯相拥而眠。梳妆台上的两颗心型戒指闪烁着幸福的光芒,仿佛诉说着情的两颗心…

大学时代忙碌的程度筒直可以用抢时间来形容,平均睡眠时间不到六小时,念书的时间就是夹中的空闲,忙到很少找得到人。大二时,为了抢时间念书,脆躲在宿舍中闭关,电话不接、不睡觉、不吃饭,卯起来没命地念书;考完试之后又像个死人一样倒在床上睡个天荒地老,它是不是被当了!这事情多了,也会碰到鬼的。有一次被我同学抓到我正躲在寝室没命地念书,因为她被我室友骗了,以为我真的不在,想说把要给我的东西给我室友,没想到居然看到我在书桌前用功。然后我就被耻笑了很久,因为她看到我那么狼狈、发没梳、像一世纪没睡一样地在啃着书本。

全书完

人们常说,初恋最也最难忘,所以我写这样一个很清新、很单纯的初恋情事。然后我在二十一世纪初的这一年,左想想、右想想,想起了念大学的一些事情,到底在我曾就读的那一所丽校园里,是不是也曾经在许多人的故事中了一角,或者与别人错而过呢?

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故事呢?话说某日某大学同学打电话跟我畅谈人生,忽而有而发地说起了大学时代的一些人、事、,一时之间觉得好像记忆断层般,脸上比现很尴尬的三条线(还好我同学看不到)——真的有发生过他说的这些事吗?然后呢?我开始发动那个脑质下的老古董搜寻引擎,翻箱倒柜把大学里面曾经发生过的趣事找来,于是就决定开始以大学生活为背景,写一个很生活化的女主角。

这一本书的女主角简直可以用超级白目来形容,孩气就算了,还非常不贴,更谈不上什么温柔。然后我偏想一想,那她到底有什么侵?她的优大概也就是缺啦!个很直接的结果就是很少考虑别人的想法,白目可是个很开朗,肚饿了会贴墙倒立的女生,很让人匪夷所思吧!就是这白目让男主角简直快抓狂,但是也是因为这样的。单纯,让男主角回过来看看她的可

我认为每段情理都需要有两颗真诚的心,情里面少了任何一颗心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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