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这样盯着我瞧?!他的笑容虽然有一点白痴,但还蛮好看的,尤其是他有着男生少有的双酒窝。黎芷菁在心中想着。
“对不起!小姐,我——嗯——我叫季郡邦,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女朋友,这是我的住址与电话号码。”季郡邦递了张纸条给黎芷菁,快速地说完话后,就转身离去,还好他是背对着她,否则光是那张红得像猴子**的脸,就会让她明白他的害怕与紧张。
听完季郡邦这番话的黎芷菁,手中握着那张纸条,呆呆地站在那儿,心想:没见过这么坦白的人,回过神后,她开始怀疑那个叫季郡邦的人是不是脑筋“秀逗”了。
队长在远处看迷糊了,他不是去要她的电话号码吗?动作怎么那么快啊!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不行!我得去问个清楚。
好奇的队长走向黎芷菁,礼貌地问道:“抱歉!小姐,不知是否能请教你一个问题?”
“可以啊!”黎芷菁回答队长。
“刚刚那男生跟你说些什么?”
黎芷菁老实地说:“他说‘对不起!小姐,我叫季郡邦,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女朋友,这是我的住址与电话号码’。”
队长瞪大眼睛,有点不相信,不,应该说是非常地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于是,接着问道:“他真的这样说?”
“是啊!不信你这纸条。”黎芷菁拿着季郡邦给她的纸条,在队长眼前晃着。
“可怜的郡邦,他该不会是病入膏盲了吧!”
黎芷菁闻言,以为自己的猜测是对的,于是说:“难道他真的是‘阿达’?”
一听到这话,队长马上大叫:“不是啊!郡邦的脑袋正常得很,他是我们系上的高材生,怎么会‘阿达’呢?”
“是你自己说他‘病入膏盲’的嘛!”黎芷菁连地解释道。
这下子该队长解释了。“不是啦!我所谓的病入膏盲是…”天啊!他总不能告诉她,所谓的“病人膏盲”是指想女朋友想得快疯了吧!“嗯——是——哦!对了,我的意思是说,他长那么大,都没交过女朋友,而他一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不过,他平常人很风趣,也很斯文,而且不摆酷,但是刚刚…我想他大概是真的太喜欢你了,而且急着要与你认识,所以才会语无伦次的。不管你对他的观感如何,希望你能念在他毫无经验,就算是同情他好了,请你把刚刚他所说的话忘了吧!而且他的学校。科系,也请你一并忘了吧!”
说完之后,队长不等黎芷菁回话,就赶紧跑开了,边跑边对自己说:“真是‘队耻’!我怎么会有这么蠢的队员?不!不只是‘队耻’,这简直是‘系耻’!哪有人这样交女朋友的?什么样的女孩子,也会被他吓跑的!”
黎芷菁听完队长的辩解,又看着他匆匆离去的身影,觉得他们系上的学生怎么都那么好笑。
不知那个人说的是不是真的?咦!我可以试试那个叫季郡邦的人,看他是不是真的风趣又斯文,嗯!就这么办!黎芷菁在心中得意地盘算着。
队长离开黎芷菁后便一直跑,跑到他的帐篷前才停下来。此时,他看见季郡邦一个人坐在石头上发呆,本想走过去骂他,但想想季郡邦之所以会如此白痴,他也要负大部分的责任,早知道就教他几招!于是,队长也不想再责备他。
“水呢?”刚跑完步的队长,开始找水喝。
“水在这里,队长。”一名队员把茶递给队长;这时黎芷菁正走向他们,哦!不,应该说是走向季郡邦。
队长又瞪大眼睛,竖直耳朵。莫非她是来糗我们的?惨了!队长愈想愈觉得丢脸,于是索性跑到树后,好躲开黎芷菁;但他仍是竖直耳朵,以便偷听他们的谈话。
“喂!”
黎芷菁拍拍正在发呆的季郡邦,他回过神来,看见眼前的黎芷菁,露出惊讶无比的表情。“啊!是你——”
“是我啊!你不认得我了吗?”
“认…认得啊!”该死的季郡邦,怎么可以在她面前口吃呢?队长都急死了!
黎芷菁看他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好,很肯定刚刚他的“酷”全是装出来的。
“你叫季郡邦对不对?”
“是…是啊!”“我当你的女朋友好不好?”存着开玩笑心理的黎芷菁憋住笑意,装出一副很慎重的样子。
季郡邦一听此言,差一点就从石头上摔下来;而躲在树后的队长,也是口中的茶“均匀”地喷出。
“真的?”季郡邦不相信地求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