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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元年~三十三年(2/6)

僖公九年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内女也,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

夏,狄伐晋。

僖公五年

夏,小邾来朝。郑杀其大夫申侯。称国以杀大夫,杀无罪也。

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辞也,非正也。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冬,晋人执虞公。执不言所,于地缊于晋也。其曰公何也?犹曰其下执之之辞也。其犹下执之之辞何也?晋命行乎虞民矣。虞虢之相救,非相为赐也,今日亡虢而明日亡虞矣。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无中事而复举诸侯何也?尊王世而不敢与盟也。尊则其不敢与盟何也?盟者不相信也,故谨信也,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桓,诸侯也,不能朝天,是不臣也。王世也,塊然受诸侯之尊己而立乎其位,是不也。桓不臣,王世,则其所善焉何也?是则变之正也。天微,诸侯不享觐。桓控大国,扶小国,统诸侯,不能以朝天,亦不敢致天王。尊王世于首,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王命会齐桓,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受之可乎?是亦变之正也。天微,诸侯不享觐。世受诸侯之尊己,而天王尊矣,世受之可也。郑伯逃归,不盟。以其去诸侯,故逃之也。楚人灭弦。弦奔黄。弦,国也。其不日,微国也。

八月,公至自伐楚。有二事偶,则以后事致,后事小,则以先事致。其以伐楚致,大伐楚也。葬许穆公。

夏,公孙兹如牟。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于首。及以会,尊之也。何尊焉?王世云者,唯王之贰也。云可以重之存焉,尊之也。何重焉?天,世天下也。

七年,齐人伐郑。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不言其人及之者何?内师也。

冬,葬曹昭公。

九月戊申朔,日有之。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病郑也,著郑伯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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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天之宰,通于四海。宋其称何也?未葬之辞也。礼,柩在堂上孤无外事。今背殡而会,以宋为无哀矣。

六年,王正月。

九年,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

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非正也。以其来会诸侯,重之也。来者何?内桓师也。于师,前定也。于召陵,得志乎桓公也。得志者,不得志也,以桓公得志为仅矣。屈完曰:“大国之以兵向楚何也?”桓公曰:“昭王南征不反。菁茅之贡不至,故周室不祭。”屈完曰:“菁茅之贡不至,则诺。昭王南征不反,我将问诸江!”齐人执陈袁涛涂。齐人者,齐侯也。其人之,何也?于是哆然外齐侯也,不正其逾国而执也。

冬,公至自伐郑。其不以救许致何也?大伐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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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晋侯杀其世申生。目晋侯,斥杀,恶晋侯也。杞伯姬来朝其。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正也。诸侯相见曰朝,伯姬为志乎朝其也。伯姬为志乎朝其,则是杞伯失夫之矣。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待人之,非正也。故曰杞伯姬来朝其,参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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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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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七年

八年,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款,盟于洮。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民。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兵车之会也,郑伯乞盟,以向之逃归乞之也。乞者,重辞也,重是盟也。乞者,其所而请与也。盖汋之也。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善救许也。

僖公八年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款、郑世华,盟于宁母。衣裳之会也。曹伯班卒。公友如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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