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刹那品(2/3)

“五法三自, 及与八识,

无我法, 普摄于大乘。

名相及分别, 二摄,

佛言:“大慧,三、八识及二无我悉五法。其中名及相,是妄计;以依彼分别心心所法俱时而起,如日与光,是缘起;正智、如如不可坏故,是圆成。大慧,于自心所现生执著时,有八分别起,此差别相皆是不实,唯妄计。若能舍离二我执,二无我智即得生长。大慧,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证圣智诸地位次,一切佛法悉皆摄此五法中。

正智与如如, 是则圆成相。”

尔时,大慧菩萨诃萨,复白佛言:“世尊,如经中说,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如恒河沙,此当云何?为如言而受?为别有义?”

“大慧,譬如恒沙,取不知减,投不见增;诸佛亦尔,以方便智成熟众生无减无增。何以故?如来法无有故。大慧,以有故而有灭坏,法故无灭坏。

佛告大慧:“勿如言受。大慧,三世诸佛非如恒沙。何以故?如来最胜超诸世间,无与等者,非喻所及,唯以少分为其喻耳!我以凡愚诸外等,心恒执著常与无常,恶见增长生死回,令其厌离发胜希望,言佛易成,易可逢值。若言难遇如优昙华,彼便退怯,不勤。是故我说如恒河沙。我复有时观受化者,说佛难值如优昙华。大慧,优昙钵华无有曾见、现见、当见,如来则有已见、当见。大慧,如是譬喻非说自法。自法者,内证圣智所行境界,世间无等,过诸譬喻,一切凡愚不能信受。大慧,真实如来,超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于中而立譬喻;然亦有时而为建立,言恒河沙等无有相违。

“大慧,譬如恒沙是地自,劫尽烧时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不舍本,恒与火大俱时生故。诸凡愚人谓地被烧,而实不烧,火所因故。如来法亦复如是,如恒河沙终不坏灭。

“大慧,如来说法不随于趣;趣是坏义,生死本际不可得知;既不可

“大慧,譬如恒沙,虽苦压治,求酥油终不可得;如来亦尔,虽为众生众苦所压,乃至蠢动未尽涅槃,令舍离于法界中心愿乐亦不可得。何以故?足成就大悲心故。

“大慧,譬如恒沙住沙自,不更改变而作余;如来亦尔,于世间中不生不灭,诸有生因悉已断故。

“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如来光明亦复如是,为成就无量众生,普照一切诸佛大会。

大慧,菩萨诃萨住如如已,得无照现境,升喜地,离外恶趣,世法法相淳熟,知一切法犹如幻等,证自圣智所行之法,离臆度见,如是次第乃至法云;至法云已,三昧诸力自在神通,开敷满足成于如来;成如来已,为众生故,如中月普现其,随其乐而为说法;其清净离心意识,被弘誓甲,足成满十无尽愿。是名菩萨诃萨于如如之所获得。”

尔时,大慧菩萨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为三五法中,为各有自相?”

“大慧,譬如恒沙,鱼象之所贱踏,不生分别恒净无垢;如来圣智如彼恒河,力通自在以为其沙,外鱼竞来扰,而佛不起一念分别。何以故?如来本愿以三昧乐普安众生,如恒河沙无有憎、无分别故。

“复次,大慧,五法者,所谓相、名、分别、如如、正智。此中相者,谓所见等形状各别,是名为相。依彼诸相立瓶等名,此如是,此不异,是名为名。施设众名,显示诸相心心所法,是名分别。彼名、彼相毕竟无有,但是妄心展转分别,如是观察,乃至觉灭,是名如如。大慧,真实决定究竟本自可得,是如如相;我及诸佛随顺证,如其实相开示演说。若能于此随顺悟解,离断离常,不生分别,自证于外、二乘境界,是名正智。大慧,此五法、三、八识及二无我,一切佛法普皆摄尽。大慧,于此法中,汝应以自智善巧通达,亦劝他人令其通达;通达此已,心则决定,不随他转。”

“大慧,譬如恒沙,随,非无也;如来亦尔,所有说法莫不随顺涅槃之。以是说言,诸佛如来如恒河沙。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