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既有天 下,牛皮不合禁。陛下赤子枉死之,亦足为陛下惜。昭义判官,以卑位食陛下禄, 居陛下官,不惜躯命,敢执而奏之,可赏不可杀。臣当辅弼之任,使此敕枉害天下 人性命,臣不能早奏,使陛下正,臣罪当诛。”稽首再拜。又曰:“张璨不合加罪, 望加敕赦之。”汉祖久之曰:“已行之矣。”冯瀛王曰:“敕未下。”汉祖遽曰: “与赦之。”冯曰:“勒停可乎?”上曰:“可。”由是改其敕,记其略曰:“三 司邦计,国法攸依,张璨体事未明,执理乖当,宜停见职,犯牛皮者贷命放之。” 大监听宣敕讫,闻敕云“执理乖当”,尚曰:“中书自不能执理,若一一教外道判 官执理,则焉用彼相乎!”
乾祐中,道奉朝请外,平居自适。一日,著《长乐 老自叙》云:
余世家宗族,本始平、长乐二郡,历代之名实,具载于国史家牒。余先自燕亡 归晋,事庄宗、明宗、闵帝、清泰帝,又事晋高祖皇帝、少帝。契丹据汴京,为北 主所制,自镇州与文武臣僚、马步将士归汉朝,事高祖皇帝、今上。顾以久叨禄位, 备历艰危,上显祖宗,下光亲戚。亡曾祖讳凑,累赠至太傅,亡曾祖母崔氏,追封 梁国太夫人;亡祖讳炯,累赠至太师,亡祖母褚氏,追封吴国太夫人;亡父讳良建, 秘书少监致仕,累赠至尚书令,母张氏,追封魏国太夫人。
余阶自将仕郎,转朝议郎、朝散大夫、银青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特进、 开府仪同三司。职自幽州节度巡官、河东节度巡官、掌书记,再为翰林学士,改授 端明殿学士、集贤殿大学士、太微宫使,再为宏文馆大学士,又充诸道盐铁转运使、 南郊大礼使、明宗皇帝晋高祖皇帝山陵使,再授定国军节度、同州管内观察处置等 使,一为长春宫使,又授武胜军节度、邓随均房等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官自摄幽 府参军、试大理评事、检校尚书祠部郎中兼侍御史、检校吏部郎中兼御史中丞、检 校太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检校太师、兼侍中,又授检校太师、兼中书令。正官 自行台中书舍人,再为户部侍郎,转兵部侍郎、中书侍郎,再为门下侍郎、刑部吏 部尚书、右仆射,三为司空,两在中书,一守本官,又授司徒、兼侍中,赐私门十 六戟,又授太尉、兼侍中,又授戎太傅,又授汉太师。爵自开国男至开国公、鲁国 公,再封秦国公、梁国公、燕国公、齐国公。食邑自三百户至一万一千户,食实封 自一百户至一千八百户。勋自柱国至上柱国。功臣名自经邦致理翊赞功臣至守正崇 德保邦致理功臣、安时处顺守义崇静功臣、崇仁保德宁邦翊圣功臣。
先娶故德州户掾褚讳濆女,早亡,后娶故景州弓高县孙明府讳师礼女,累封蜀 国夫人。亡长子平,自秘书郎授右拾遗、工部度支员外郎;次子吉,自秘书省校书 郎授膳部金部职方员外郎、屯田郎中;第三亡子可,自秘书省正字授殿中丞、工部 户部员外郎;第四子幼亡;第五子义,自秘书郎改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 兼御史中丞,充定国军衙内都指挥使,职罢改授朝散大夫、左春坊太子司议郎、太 常丞;第六子正,自协律郎改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御史中丞,充定国 军节度使,职罢改授朝散大夫、太仆丞。长女适故兵部崔侍郎讳衍子太仆少卿名绚, 封万年县君;三女子早亡。二孙幼亡。唐长兴二年敕,瀛州景城县庄来苏乡改为元 辅乡,朝汉里为孝行里。洛南庄贯河南府洛阳县三州乡灵台里,奉晋天福五年敕, 三州乡改为上相乡,灵台里改为中台里,时守司徒、兼侍中;又奉八年敕,上相乡 改为太尉乡,中台里改为侍中里,时守太尉、兼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