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卷一百二十五(5/7)

,助所推著果 其意乎?其未可必也。以未可必而必之,则固;持一己之固而倡兹世,则诬。诬与 固,君子所不取。助果谓可乎?徒令后生穿凿诡辨,诟前人,舍成说,而自为纷纷, 助所阶已。

韦彤,京兆人。四世从祖方质为武后时宰相。彤名治《礼》,德宗时为太常博 士。

先此,天宝中,诏尚食朔望进食太庙,天子使中人侍祠,有司不与也。贞元十 二年,帝始诏朔望食,畀宗正、太常合供。于是彤与博士裴堪议曰:“礼,宗庙朔 望不祭,园寝则有之。贞观、开元间,在礼若令,不敢变古。天宝中,始有进食事, 殆王玙缘生事亡,用燕具亵馔,参渎礼荐,不可示远。传曰:‘祭非外至,生于心 者也。’是故圣人等牲牢,布笾豆,昆虫、草木可荐者,莫不咸在,所以享宗庙, 交神明,全孝敬也。洁膳羞,八珍百品,可嗜之馔,美膬甘旨,谓之亵味,所以燕 宾客,接人情,示慈惠也。是则荐与宴,圣人判为二物,不可乱也。今若熟饔而享, 非以异为敬之意。且祭不欲数,亦不欲疏,感时致享,以制中也。今园寝月二祭, 不为疏,庙岁五享,不为数,有司奉承,得尽其恭。若又加盛馔于朔望,是失礼之 中,有司不得尽其恭也。故王者稽古,弗敢以孝思之极而溢礼,弗敢以肴品之多而 剩味。愿罢天宝所增,奉园寝以珍,奉宗庙以礼,两得所宜。”帝曰:“是礼先帝 裁定,遽更之,其谓朕何?徐议其可。”而朔望食卒不废。

会昭陵寝宫为原火延燔,而客祭瑶台佛寺。又故宫在山上,乏水泉,作者惮劳, 欲即行宫作寝,诏宰相百官议。吏部员外郎杨于陵议曰:“园寝非三代制,自秦、 汉以来,附陵置寝,或远若迩,则无闻焉。韦玄成等议园陵,于兴废初无适语。且 寝宫所占,在柏城中,距陵不远,使诸陵之寝,皆有区限,故不可徙;若止柏城, 则故寝已燔,行宫已久,因以治饰,亦复何嫌?或曰:‘太宗创业,寝宫不辄易。’ 是不然。夫陵域宅神,神本静,今大兴荒废,嚣役密迩,非幽穸所安,改之便。” 彤曰:“先王建都立邑,不利则为之迁,况有故邪?今文寝灾,徙而宫之,非无故 也。神安于徙,因而建寝,于礼至顺。又它陵皆在柏城,随便营作,不越封兆,力 省易从。”帝重改先帝制,还宫山颠。

彤卒后,武宗会昌五年,诏京城不许群臣作私庙。宰相李德裕等引彤所议: “古制:庙必中门之外,吉凶皆告,以亲而尊之,不自专也。今俾立庙京外,不能 得其意于礼。宫之南九坊,三坊曰围外,地荒左,立庙无嫌;余六坊可禁。”诏不 许,听准古即居所立庙。

陈京,字庆复,陈宜都王叔明五世孙。父兼,为右补阙、翰林学士。京善文辞, 常衮称之,妻以兄子。擢进士第,迁累太常博士。

德宗在奉天,闻段秀实为贼所害,七日不朝。宰相以为“方多难时,不宜壅万 机,天下其谓何?”京曰:“丞相之言非也。夫褒大节,恤贤臣,天下所以安,况 卓卓特异者乎?”帝曰:“善。”还京师,擢左补阙。帝以卢巳为饶州刺史,京 与赵需、裴佶、宇文炫、卢景亮、张荐共劾:“巳辅政要位,大臣逾时月不得对, 百官懔懔常若兵在颈。陛下复用之,奸贼唾掌复兴。”帝不听。京等争尤确,帝大 怒,左右辟易,谏者稍引却。京正色曰:“需等毋遽退!”极道不可,以死请, 巳遂废。帝之立,迎访太后,久不得,意且怠。京密白:“第遣使物色以求。”帝 大悟,终代不敢置。

初,玄宗、肃宗既附室,迁献、懿二祖于西夹室,引太祖位东向。礼仪使于休 烈议:“献、懿属尊于太祖,若合食,则太祖位不得正,请藏二祖神主,以太宗、 中宗、睿宗、肃宗从世祖南向,高宗、玄宗从高祖北向。”禘祫不及二祖,凡十八 年。建中初,代宗丧毕,当大祫。京以太常博士上言:“《春秋》之义,毁庙之主 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合食于祖,无毁庙迁主不享之言。唐家祀制与周异,周以后 稷为始封祖,而毁主皆在后稷下,故太祖东向,常统其尊。司马晋以高皇、太皇、 征西四府君为别庙,大禘祫则正太祖位,无所屈。别庙祭高、太以降,所以叙亲也。 唐家宜别为献、懿二祖立庙,禘祫则祭,太祖遂正东向位。德明、兴圣二帝,向已 有庙,则藏祔二祖为宜。”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