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元年应当举行南郊祭祀,可是立春在郊祭曰之后,世祖想更改郊祭期。尚书令王俭陈述:查考《礼记。郊特牲》说“郊祭是迎着冬至的来临,隆重地报答天的恩赐,而以冬至日作为主体”《易说》“三王的郊祭日期,一律用夏历”卢植说“夏历是在冬至后,《传》说惊蛰举行郊祭,就是这个意思”那么就是圜丘祭祀与郊祭各自举行,互不妨碍。郑玄说“以寅月为正月,昼夜的划分开始白昼变长”王肃说“周于冬至曰在圜丘祭天,在正月又祭天祈求谷物丰收”《祭法》称“燔柴于太坛”,就是圜丘祭。《春秋传》说“惊蛰郊祭”,则是祈求谷物丰收。谨查检《礼记》《春秋传》二书的文字,各有自己的意思,卢植、王肃二人的说法,就好像是符信相合。中朝减省圜丘、祈谷之礼并入南北郊祭,即是现在的郊祭礼,用意在于报答天的恩赐,兼有祈求谷物丰收的意义,既然不全是为了祈求农业丰收,何必非等到惊蛰。史官衹看到了《春秋传》的意思,没有懂得《礼记》的含意。另外查检景平元年正月三辛丑举行南郊祭祀,同月十一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举行南郊祭祀,同月八日立春,这些都是近代明确的例证,并不以先郊祭后立春为嫌。如果有人认为正月初一这一时间有所不便,那么晋成帝咸康元年正月初一加冕,初二亲自主持南郊祭祀,加冕典礼重要,百官都要列席,虽然是在洁身清心的致斋之中,照样举行不会有疑虑。现在斋戒期内遇到初一,这就要遵照前面的例子。如果圣上之心恭敬有加,务求严格整洁,初天,可让散官预设防备,凡是不参预致斋礼的,在止车门外另立帏帐作为官署,假如天色有异常,就排列在宫署之前,希望上天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允许,我认为没有必要麻烦更换日期。听从了这个意见。
永明二年,祠部郎中蔡履提议:“郊祭与明堂祭祀,本来不应在同一天。汉东京《礼仪志》南郊祭礼完毕,依次祭北郊、明堂、高庙、世祖庙,称为五供。蔡邕所依据的也是如此。近代减省,所以郊祭与明堂祭祀同在一天。明年郊祭,应该有个定准。”
太学博士王佑建议:“明年正月的第一个辛,应当祭祀南郊,第二个辛曰,举行明堂祭祀,第三个辛,飨祀北郊。”
兼博士刘蔓建议:“汉元鼎五年,在辛巳举行祭礼,此后郊祭的期,没有一点不同。元封元年四月癸卯,登泰山封惮,连带祭祀明堂。元封五年甲子,用高祖配祀上天。汉王朝的郊祭,不全是在国都举行,所以祭祀的月份,因事而不同。后漠永干以后,明堂建于国都南郊,而郊祭在第一个丁,因此供奉三祀,得以都在正月。虽然郊祭有确定的日期,明堂却还没有一定的时曰。为什么呢?郊祭在丁曰,社神祭祀在甲,有定说就会遵从,如果经礼没有文字记载,就难以臆造,因此一定要算出吉,不在寅丑日祭祀。而且礼规定的祭献,没有共同享用的,衹有漠代把朝拜太阳与报答上天恩赐合在一起。如果依照《汉书》的五供,就应当先祭北郊,然后祭明堂。这就成了地在天之前享用奉献,是不可以的.”兼人常丞蔡仲熊建议:《郑志》说“正月第一个辛日,在南郊祭祀后历,回到明堂祭祀,用文王配祀”所以塞伐创建明堂,郊祭回来后就祭,这是采用《郑志》的说法。这大概是作《郑志》的人的错误,不是郑玄的本意。郑玄的话是说“不清楚周代明堂在哪月祭祀,《月令》中是在季秋”查郑玄注释《月令》季秋大飨帝说“大飨,全面祭祀五帝”又说“在明堂的大飨,用文王、武王配祀”当时是在秋天,离惊蛰还早。另外《周礼.大司乐》记载“凡是举行大的祭祀活动,都在当地住宿”查检在当地住宿的意思,是因为日出举行祭祀的缘故;如果天黑之后举行祭祀,就无须预先在当地住宿。如果是日出举行祭祀,怎么会要等到郊祭回来。束京《礼仪志》中没有记载祭祀的时间日期,可是《郑志》说“郊祭天帝供奉牺牲的夜晚,夜漏没有流到八刻进献熟品;祭祀明堂供奉牺牲的夜晚,夜漏没有流到七刻进献熟品”查考明堂祭祀在郊祭的前一刻,可是进献奏乐。要等到郊祭回来。魏高堂隆上表建议“九日祭南郊,十曰祭北郊,十一日祭明堂,十二日祭宗庙”查考高堂隆这话,是仔细研究时序而确定的制度,因此《周礼》、两汉及魏,都不在同一天。《礼记》在辛日郊祭,《尚书》在丁曰祭祀,辛日丁曰都合适,应该临时谨慎选择。
太尉从事中郎顾宪之建议:“《春秋传》在正月第一个辛日郊祭,《礼记》也说在辛日郊祭,惟独《尚书》说丁巳日郊祭供献牺牲。先儒认为早于甲曰三天的辛,晚于甲日三天的丁曰,是可以迎接供奉天神的日子。后汉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在明堂宗奉祭祀光武皇帝。辛日既然是常规的郊祭之曰,郊祭又在明堂祭祀之前,不容许不郊祭而祭祀明堂,理应是郊祭明堂祭祀都举行。”
司徒西合祭酒梁王建议:“《孝经》郑玄注说‘上帝也就是天的别名’。根据郑玄的意思,帝和天说起来没有什么区别。近代同时祭祀,也是很有根据的。毯左扣元年正月丁未,郊祭时用武皇壶配祀天,在明堂宗奉祭祀文皇帝来配祀上帝,这就是遵照从前的规则行事了。”
骁骑将军江淹建议:“郊祭上天,明堂祭祀五帝,不是说一天两次祭祀就玷污了神灵,无须改正。”
尚书陆澄建议:前人遗留的文字事实,存在于旧的书籍之中,郊祭宗祀地点相近,论情势可同在一天。不能同在一天,说明意义必定不同。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祭时用高皇帝配祀天,二十二日丁亥,在明堂宗祀孝文帝配祀上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在明堂宗祀五帝,用光武皇帝配祀。章帝元和二年,巡狩岱宗,烧柴祭祀,第二天,在明堂祠祀五帝。柴祭山祠祀地,还不在同一天,郊祭与明堂祭祀应当不在同一天,例证就更明确了。陈忠《奏事》说‘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祭南郊,十四日祭北郊,十五日祭明堂,十六日祭宗庙,十七日祭世祖庙’。仲远的五祀,绍统的五供,和陈忠的这项奏议,都相符合。高堂隆上表,南、北郊祭及明堂祭祀、宗庙祭祀各在一天,挚虞《新礼》建议明堂与南郊祭坛相隔三处坛场,是里祭天飨祀帝同在一天的例证。另外上帝不是天,过去的人说得已经很详细。现在祭明堂采用的日期,应当依照古制在北郊祭祀之后。汉代衹有南郊祭祀配备大驾,自北郊祭祀以下,皇上车驾省去十分之二,现在祠祀明堂,不应配备大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