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好人附悦,而琳之不能顺旨,是以不见知。迁楚台员外散骑侍郎。遭母忧, 去职。服阕,除司徒左西掾,以父致仕自解。时司休之为会稽内史、后将军,仍 以琳之为长史。父忧,去官。服阕,补太尉主簿,尚书左丞,扬州治中从事史,所 居著绩。
玄又议复刑,琳之以为:“唐、虞象刑,夏禹立辟,盖淳薄既异,致化实同, 宽猛相济,惟变所适。《书》曰‘刑罚世轻世重’,言随时也。夫三代风纯而事简, 故罕蹈刑辟;季末俗巧而务殷,故动陷宪网。若三千行于叔世,必有踊贵之尤,此 五帝不相循法,
刑不可悉复者也。汉文发仁恻之意,伤自新之路莫由,革古创制, 号称刑厝,然名轻而实重,反更伤民。故孝景嗣位,轻之以缓。缓而民慢,又不禁 邪,期于刑罚之中,所以见
在昔,历代详论而未获厥中者也。兵荒后,罹法更多。 弃市之刑,本斩右趾,汉文一谬,承而弗革,所以前贤恨恨,议之而未辩。钟繇、 陈群之意,虽小有不同,而
右趾代弃市。若从其言,则所活者众矣。降死之生, 诚为轻法,然人情慎显而轻昧,忽远而惊近,是以盘盂有铭,韦弦作佩,况在小人, 尤其所惑,或目所不睹,则忽而不戒,日陈于前,则惊心骇瞩。由此言之,重之不 必不伤,轻之不必不惧,而可以全其
命,蕃其产育,仁既济
,功亦益众。又今 之所患,逋逃为先,屡叛不革,逃
靡所,亦以肃戒未犯,永绝恶原。至于余条, 宜依旧制。岂曰允中,贵献
。”
在列,君盈朝,大谋天下之利害,将定经国之要术。若谷实便钱,义不昧当时之 近利,而废永用之通业,断可知矣。斯实由困而思革,改而更张耳。近孝武之末, 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便自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验之事实,钱又 不妨民也。顷兵革屡兴,荒馑荐及,饥寒未振,实此之由。公既援而拯之,大革视 听,弘敦本之教,明广农之科,敬授民时,各顺其业,游
知反,务末自休,固以 南亩竞力,野无遗壤矣。于是以往,升平必至,何衣
之足恤。愚谓救弊之术,无 取于废钱。”
又曰:“昔事故饥荒,米谷绵绢皆贵,其后米价登复,而绢于今一倍。绵绢既 贵,蚕业者滋,虽勤厉兼倍,而贵犹不息。愚谓致此,良有其由。昔事故之前,军 正用铠而已,至于袍袄裲
,必俟战阵,实在库藏,永无损毁。今仪从直卫及邀 罗使命,或有防卫送迎,悉用袍袄之属,非唯一府,众军皆然。绵帛易败,势不支 久。又昼以御寒,夜以寝卧,曾未周年,便自败裂。每丝绵新登,易折租以市,又 诸府竞收,动有千万,积贵不已,实由于斯,私服为脂艰贵,官库为之空尽。愚谓 若侍卫所须,固不可废,其余则依旧用铠。小小使命送迎之属,止宜给仗,不烦铠 袄。用之既简,则其价自降”
又曰:“凶门柏装,不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爰自天
, 达于庶人,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然苟无关于情,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 去之未有所失,固当式遵先典,厘革后谬,况复兼以游费,实为民患者乎!凡人士 丧仪,多
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民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庶,则人 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所谓葬之以礼,其若此乎。谓宜谨遵先典, 一罢凶门之式,表以素扇,足以示凶。”
时责众官献便宜,议者以为宜修庠序,恤典刑,审官方,明黜陟,举逸才, 务农简调。琳之于众议之外,别建言曰:“夫玺印者,所以辩章官爵,立契符信。 官莫大于皇帝,爵莫尊于公侯。而传国之玺,历代迭用,袭封之印,奕世相传,贵 在仍旧,无取改作。今世唯尉一职,独用一印,至于内外群官,每迁悉改,讨寻其 义,私所未达。若谓官各异姓,与传袭不同,则未若异代之为殊也。若论其名
, 虽有公卿之贵,不若帝王之重;若以或有诛夷之臣,忌其凶秽,则汉用秦玺;延祚 四百,未闻以
婴
戮国亡,而弃之不佩。帝王公侯之尊,不疑于传玺,人臣众僚 之卑,何嫌于即印。载籍未闻其说,推例自乖其准。而终年刻铸,丧功肖实,金银 铜炭之费,不可称言,非所以因循旧贯易简之
。愚谓众官即用一印,无烦改作。 若有新置官,又官多印少,文或零失,然后乃铸,则仰裨天府,非唯小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