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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七(2/7)

世祖践阼,还先职,迁临海太守,征为黄门郎,太中庶,转游击将军,俄 迁尚书吏郎。时尚书何偃疾患,上谓兴宗曰:“卿详练清浊,今以选事相付,便 可开门当之,无所让也。”转司徒左长史,复为中庶,领前军将军,迁侍中。每 正言得失,无所顾惮,由是失旨。竟陵王诞据广陵城为逆,事平,兴宗奉旨劳。 州别驾范义与兴宗素善,在城内同诛。兴宗至广陵,躬自收殡,致丧还豫章旧墓。 上闻之,甚不悦。庐陵内史周朗以正言得罪,锁付宁州,亲戚故人,无敢瞻送;兴 宗在直,请急,诣朗别。上知尤怒。坐属疾多日,白衣领职。寻左迁司空沈庆之长 史,行兗州事,还为廷尉卿。

少好学,以业尚素立见称。初为彭城王义康司徒行参军,太舍人,南平穆王 冠军参军,武昌太守。又为太,义王友,中书侍郎。中书令建平王宏、侍 中王僧绰并与兴宗厚善。元凶弑立,僧绰被诛,凶威方盛,亲故莫敢往,兴宗独临 哭尽哀。为司空何尚之长史。又迁太中庶

有解士先者,告申坦昔与丞相义宣同谋。时坦已死,令孙时作山郡。自系 廷尉。兴宗议曰:“若坦昔为戎首,今尚存,累经肆眚,犹应蒙宥。令孙天属, 理相为隐。况人亡事远,追相诬讦,断以礼律,义不合关。若士先审知逆谋,当时 即应闻启,苞藏积年,发因私怨,况称风声路传,实无定主,而千黩欺罔,罪合极 法。”又有讼民严恩等二十二人,事未洗正,敕以当讯,权系尚方。兴宗以讼民 本在求理,故不加械,即若系尚方,于事为苦。又司徒前劾送武康令谢沈及郡县尉 还职司十一人,坐仲良铸钱不禽,久已判结。又送郡主簿丘元敬等九人,或下疾假, 或去职已久。又加执启,事悉见从。

兴宗年十岁失父,哀毁有异凡童。廓罢豫章郡还,起二宅。先成东宅,与轨; 廓亡而馆宇未立,轨罢长沙郡还,送钱五十万以补宅直。兴宗年十岁,白母曰: “一家由来丰俭必共,今日宅价不宜受也。”母悦而从焉。轨有愧,谓其淡曰: “我年六十,行事不及十岁小兒。”寻丧母。

异。”廓曰:“我不能为徐 木署纸尾也。”遂不拜。木,羡之小字也。选案黄纸,录尚书与吏尚书连名, 故廓云:“署纸尾”也。羡之亦以廓正直,不使居权要。徙为祠尚书。

为东太守,迁安陆王绥后军长史、江夏内史,行郢州事。征还,未拜, 留为左民尚书。顷之,转掌吏。时上方盛宴,侮群臣,自江夏王义恭以下, 咸加秽辱,唯兴宗以方直见惮,不被侵媟。尚书仆颜师伯谓议曹郎王耽之曰: “蔡尚书常免昵戏,去人实远。”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严不狎,武 帝宴私之日,未尝相召,每至官赌,常在胜朋。蔡尚书今日可谓能负荷矣。”

大明末,前废帝即位,兴宗告太宰江夏王义恭,应须策文。义恭曰:“建立储 副,本为今日,复安用此。”兴宗曰:“累朝故事,莫不皆然。近永初之末,营 王即位,亦有文策,今在尚书,可检视也。”不从。兴宗时亲奉玺绶,嗣主容自 若,了无哀貌。兴宗谓亲故曰:“鲁昭在戚而有嘉容,终之以衅结大臣,昭请 死。国家之祸,其在此乎。”时义恭录尚书事,受遗辅政,阿衡幼主,而引避事, 政归近习。越骑校尉法兴、中书舍人巢尚之专制朝权,威行近远。兴宗职, 铨衡所寄,每至上朝,辄与令录以下,陈登贤士之意,又箴规得失,博论朝政。 义恭素恇桡,阿顺法兴,常虑失旨,闻兴宗言,辄战惧无计。先是大明世,奢侈 无度,多所造立,赋调烦严,徽役过苦。至是发诏,悉皆削除,由此紫极殿南北驰 之属,皆被毁坏。自孝建以来至大明末,凡

廓年位并轻,而为时所推重,每至岁时,皆束带到门。奉兄轨如父,家事小 大,皆咨而后行;公禄赏赐,一皆轨,有所资须,悉就典者请焉。从祖在彭城, 妻郗氏书求夏服,廓答书曰:“知须夏服,计给事自应相供,无容别寄。”时轨为 给事中。元嘉二年,廓卒,时年四十七。祖尝云:“羊徽、蔡廓,可平世三公。” 少兴宗。

太祖奉大统,尚书令傅亮率百僚奉迎,廓亦俱行。至寻,遇疾,不堪前。 亮将路,诣廓别,廓谓曰:“营在吴,宜厚加供奉。营不幸,卿诸人有弑主 之名,立于世,将可得邪!”亮已与羡之议害少帝,乃驰信止之,信至,已不及。 羡之大怒曰:“与人共计议,云何裁转背,便卖恶于人。”及太祖即位,谢晦将之 荆州,与廓别,屏人问曰:“吾其免乎?”廓曰:“卿受先帝顾命,任以社稷,废 昏立明,义无不可。但杀人二昆,而以之北面,挟震主之威,据上之重,以古推 今,自免为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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