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履
利为行,
结刘湛,委诚大将军彭城王义康,与刘斌、孔胤秀等并有 异志,球每训厉,不纳。自大将军从事中郎,转太
中庶
,
涕诉义康不愿违离, 以此复为从事中郎。太祖甚衔之。及湛诛之夕,履徒跣告球。球命为取履,先温酒 与之,谓曰:“常日语汝,何如?”履怖惧不得答,球徐曰:“阿父在,汝亦何忧。” 命左右:“扶郎还斋。”上以球故,履得免死,废于家。
兄曜历御史中丞,彭城王义康骠骑长史,元嘉四年卒。弘微蔬积时,哀戚过 礼,服虽除,犹不啖鱼
。沙门释慧琳诣弘微,弘微与之共
,犹独蔬素。慧琳曰: “檀越素既多疾,顷者肌
微损,即吉之后,犹未复膳。若以无益伤生,岂所望于 得理。”弘微答曰:“衣冠之变,礼不可逾。在心之哀,实未能已。”遂废
咽, 歔欷不自胜。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弘微
不言人短 长,而曜好臧否人
,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
之。
十七年,球复为太詹事,大夫、王师如故。未拜,会殷景仁卒,因除尚书仆
,王师如故。素有脚疾。录尚书江夏王义恭谓尚书何尚之曰:“当今乏才,群下 宜加戮力,而王球放恣如此,恐宜以法纠之。”尚之曰:“球有素尚,加又多疾, 应以淡退求之,未可以文案责也。”犹坐白衣领职。时群臣诏见,多不即前,卑疏 者或至数十日,大臣亦有十余日不被见者。唯球辄去,未尝肯停。十八年,卒,时 年四十九。追赠特
、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无
,从孙奂为后。大明末, 吴兴太守。
或人问史臣曰:“王惠何如?”答之曰:“令明简。”又问:“王球何如?” 答曰:“倩玉淡。”又问:“谢弘微何如?”曰:“简而不失,淡而不,古之所 谓名臣,弘微当之矣。”
时有一长鬼寄司文宣家,云受遣杀弘微,弘微疾增剧,辄豫告文宣。弘微既 死,与文宣分别而去。弘微临终,语左右曰:“有二封书,须刘领军至,可于前烧 之,慎勿开也。”书皆是太祖手敕。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庄,别有传。
球公简贵,素不
游,筵席虚静,门无异客。尚书仆
殷景仁、领军刘湛并 执重权,倾动内外,球虽通家姻戚,未尝往来。颇好文义,唯与琅邪颜延之相善。 居选职,接客甚希,不视求官书疏,而铨衡有序,朝野称之。本多羸疾,屡自陈解。 迁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领庐陵王师。
王球,字倩玉,琅邪临沂人,太常惠从父弟也。父谧,司徒。球少与惠齐名, 容止。除著作佐郎,不拜。寻除琅邪王大司
行参军,转主簿,豫章公世
中军 功曹。宋国建,初拜世
中舍人。
祖受命,仍为太
中舍人,宜都王友,转咨议 参军,以疾去职。元嘉四年,起为义兴太守。从兄弘为扬州,服亲不得相临,加宣 威将军,在郡有宽惠之
,徙太
右卫率。
为侍中,领冠军将军,又领本州大中 正,徙中书令,侍中如故。迁吏
尚书。
六年,东始建,领中庶
,又寻加侍中。弘微志在素官,畏忌权
,固让不 拜,乃听解中庶
。每有献替及论时事,必手书焚草,人莫之知。上以弘微能营膳 羞,尝就求
。弘微与亲故经营,既
之后,亲人问上所御,弘微不答,别以余语 酬之,时人比汉世孔光。八年秋,有疾,解右卫,领太
右卫率,还家。议
解弘 微侍中,以率加吏
尚书,固陈疾笃,得免。
、 王昙首、殷景仁、刘湛等号曰五臣。迁尚书吏郎,参预机密。寻转右卫将军。诸 故吏臣佐,并委弘微选拟。居
清约,
服不华,而饮
滋味,尽其丰
。
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太傅、 司空琰时事业,
僮犹有数百人。公私咸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 弘微。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樗蒱,闻弘微不取财
,乃 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弘微舅
领 军将军刘湛
不堪其非,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治,何以治官。” 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之曰:“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戏责,理之不允,莫此 为大。卿亲而不言,譬弃
江海以为廉耳。设使立清名,而令家内不足,亦吾所不 取也。”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导之使争。今分 多共少,不至有乏,
死之后,岂复见关。”东乡君葬,混墓开,弘微牵疾临赴, 病遂甚。十年,卒,时年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