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诚弘 兹远风,敦阐盛则。然周之师保,实称三吏,晋因于魏,特加其礼。帝道严极,既 有常尊,考之史载,未见兹典。故卞壶、孙楚并谓人君无降尊之义。远稽圣典,近 即群心,臣等参议谓不应有加拜之礼。”诏曰:“暗薄纂统,实凭师范,思尽虔恭, 以承道训。所奏稽诸往代,谓无拜礼,据文既明,便从所执。”世祖立太子,东宫 文案,使先经义恭。
孝建元年,南郡王义宣、臧质、鲁爽等反,加黄钺,白直百人入六门。事平, 以臧质七百里马赐义恭,又增封二千户。世祖以义宣乱逆,由于强盛,至是欲削弱 王侯。义恭希旨,乃上表省录尚书,曰:“臣闻天地设位,三极同序,皇王化则, 九官咸事。时亮之绩,昭于《虞典》;论道之风,宣于周载。台辅之设,坐调阴阳, 元、凯之置,起厘百揆。所以栾针矢言,侵官是诫;陈平抗辞,匪职罔答。汉承秦 后,庶僚稍改。爵因时变,任与世移,总录之制,本非旧体,列代相沿,兹仍未革。 今皇家中造,事遵前文,宜宪章先代,证文古则,停省条录,以依昔典。使物竞思 存,人怀勤壹,则名实靡愆,庸节必纪。臣谬典国重,虚荷崇位,兴替宜知,敢不 输尽。”上从其议。又与骠骑大将军竟陵王诞奏曰:“臣闻佾悬有数,等级异仪, 佩笏有制,卑高殊序。斯盖上哲之洪谟,范世之明训。而时至弥流,物无不弊,僭 侈由俗,轨度非古。晋代东徙,旧法沦落,侯牧典章,稍与事广,名实一差,难以 卒变,章服崇滥,多历年所。今枢机更造,皇风载新,耗弊未充,百用思约,宜备 品式之律,以定损厌之条。臣等地居枝昵,位参台辅,遵正之首,请以爵先;致贬 之端,宜从戚始。辄因暇日,共参愚怀,应加省易,谨陈九事。虽惧匪衷,庶竭微 款。伏愿陛下听览之余,薄垂昭纳,则上下相安,表里和穆矣。”诏付外详。有司 奏曰:
车服以庸,《虞书》茂典;名器慎假,《春秋》明诫。是以尚方所制,汉有严 律,诸侯窃服,虽亲必罪。降于顷世,下僭滋极。器服装饰,乐舞音容,通于王公, 达于众庶。上下无辨,民志靡壹。义恭所陈,实允礼度。九条之格,犹有未尽,谨 共附益,凡二十四条:
听事不得南向坐,施帐并蝽场;O国官,正冬不得跣登国殿,及夹侍国师传令 及油戟;公主王妃传令,不得硃服;舆不得重h;鄣扇不得雉尾;剑不得鹿卢形; 槊眊不得孔雀白氅;夹毂队不得绛袄;平乘诞马不得过二匹;胡伎不得彩衣;舞伎 正冬著褂衣,不得装面;冬会不得铎舞、杯柈舞;长跷、透狭、舒丸剑、博山、缘 大橦、升五案,自非正冬会奏舞曲,不得舞;诸妃主不得著绲带;信幡非台省官悉 用绛;郡县内史相及封内官长,于其封君,既非在三,罢官则不复追敬,不合称臣, 宜止下官而已;诸镇常行,车前后不得过六队,白直夹毂,不在其限。刀不得过银 铜为饰;诸王女封县主,诸王子孙袭封之王妃及封侯者夫人行,并不得卤簿;诸王 子继体为王者,婚葬吉凶,悉依诸国公侯之礼,不得同皇弟皇子。车非轺车,不得 油幢;平乘船皆下两头作露平形,不得拟象龙舟,悉不得硃油;帐钩不得作五花及 竖笋形。
诏可。
是岁十一月,还镇京口。二年春,进督东、南兗二州。其冬,征为扬州刺史, 余如故。加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固辞殊礼。又解持节、都督并侍中。
义恭撰《要记》五卷,起前汉讫晋太元,表上之,诏付秘阁。时西阳王子尚有 盛宠,义恭解扬州以避之,乃进位太宰,领司徒。义恭常虑为世祖所疑,及海陵王 休茂于襄阳为乱,乃上表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