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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一(6/7)

,顾琛被左丞荀万秋弹劾,到宝先做郎官时,万秋仍然在职,顾宝先陈述自己不应参拜荀万秋,世祖下诏书说:“弹劾错误纠正缺点,是法官的职务,如果不属实,弹劾者自然应该改正;而弹劾别人无论轻重,往往导致私交断绝。这种风气不应该有,有关人员应明确这方面的法令。宝先大概依据常情,不值得追究。”

以前,宋国江东人做了大官的有会稽孔季恭,季恭的儿子孔灵符,吴兴丘渊之和顾琛,他们说的方言不变。渊之字思玄,吴兴乌程人。太祖跟随高祖北伐时,他留驻彭城,当冠军将军、兖州刺史,渊之当长史。太祖做皇帝,因为老关系而做了大官,侍中、都官、尚书、吴郡太守,在太常任上去世,后被追认为光禄大夫。

顾觊之,字伟仁,吴郡吴县人。高祖顾谦字公让,是晋代平原内史陆机的姐夫。祖父顾崇,官至大司农。父亲顾黄老,官至司徒左西掾。

顾觊之最开始做吴郡主簿,谢晦任荆州刺史时,让顾觊之当他的南蛮功曹,同时兼任他的卫军参军。谢晦欣赏他的朴素而高雅的风度,对他倍加重视。王弘请顾觊之当扬州主簿,同时兼任他的卫军参军和盐官令,再当衡阳王刘义季右军主簿、尚书都官郎,护军司马。当时大将军彭城王刘义康当权,殷景仁和刘湛的矛盾已显露,顾觊之不想和殷景仁过多接触,于是以脚病的借口辞官回家。在家时每天晚上常在床上走来走去,家里其他人都非常惊异,但不知他为什么这样。后来刘义康被贬谪和废去官爵,朝廷中很多人因为受牵连而遭到惩罚。而顾觊之却再当东迁县令和山阴县令。山阴县有百姓三万户,是海内大县,前后到任的长官,即使日夜不停地奔波,事情仍然处理不好。顾觊之用简单的办法对付繁杂的问题,县里因此没什么麻烦,他白天把县衙门门帘放下来,门外寂寞无声。在宋朝建国以来的所有山阴政务中,这时的事务最少而政绩最突出,没有第二个人能赶上。

接着顾觊之回京城当扬州治中从事史,然后是庐陵王刘诞、庐陵王刘绍北中郎左军司马、扬州别驾从事史,尚书吏部郎。在宋文帝主持的座谈酒会上评论江南人物,谈到顾荣时,袁淑对顾觊之说:“你们南方人胆小怕事,怎么能对付谋反的事。”顾觊之严肃回答:“您怎么能因您的忠诚道义而讽刺别人。”袁淑顿时面带惭愧之色。元凶刘邵杀文帝自立为皇帝。朝廷人物无不迁官,只有顾觊之没有变动。孝武帝当了皇帝,顾觊之升为御史中丞。孝建元年(454),外出当义阳王刘昶东中郎长史、宁朔将军,且代管会稽郡事务。不久又调为右卫将军,兼领本郡中正。第二年,出外当湘州刺史,他善于管理老百姓,政绩斐然。大明元年(457),调为度支尚书,兼任本州中正。大明二年,转任吏部尚书,大明四年,顾觊之要辞官退休,皇帝没有同意。

当时沛郡相县人唐赐到邻村人朱起的母亲彭氏家里喝酒,回来便病了,吐下蛊虫十多条。死前对他的妻子张氏说:他死后要把他的肚子剖开弄清病的原因。之后张氏亲手剖开她丈夫的肚子察看,唐赐的五脏都弄成了碎片。沛郡相县的官员认为张氏竟做出剖开丈夫的肚子的事情,唐赐的儿子唐副又不阻拦,因为这事发生在大赦之前,法官们不能判决。当时法律规定:伤害死人,判徒刑四年;妻子伤害丈夫,判徒刑五年;儿子不孝顺父母,判死刑,都不符合本案的条例。三公郎刘勰认为:“唐赐的妻子悲痛地按丈夫的话去做,他的儿子懂得逊让也懂得大理,细细体会这事的前后,他们没有伤害丈夫和父亲的动机,我认为应该原谅。”顾觊之认为:“法律规定移动路头的尸体,也属不合法,况且是自己的妻子儿女,竟然忍心做一般人所不敢做的事情,对他们不应顾及小的情面,应该按照法律处理,判定唐副的罪行是不孝,张氏是犯法。”诏书同意顾觊之的判决。

接着顾觊之升任左军将军,出外当吴郡太守。大明八年(464),再当吏部尚书,加官给事中,还未就任,孝武帝想让顾觊之当会稽郡太守,没有实行,仍是当吴郡太守。当时恩幸大臣戴法兴权力几乎盖过了皇帝,而顾觊之并没有屈从他。左光禄大夫蔡兴宗和顾觊之关系很好,觉得顾觊之的性格太过严峻。顾觊之说:“三国时辛毗曾说过:孙资、刘放不过叫我做不成三公而已。”孝武帝去世时,戴法兴便让顾觊之当光禄大夫,加赏金章紫绶。

明帝太始初年,四方各镇同时反叛。顾觊之家在寻阳,寻阳王刘子房给顾觊之授予爵位名号,顾觊之拒绝了,说:“礼规定年到六十不穿军装,只因精力衰退,不再能习惯军事生活。况且我年将八十,余年不多,在家里等死而已,我不敢接受您的任命。”孔觊等人不能说服他。当时全国同时造反,几乎没有哪个人不受影响。只有顾觊之立场坚正纯贞,叛逆一个也不支持。明帝非常赞赏他。东方平定后,让他当左将军,吴郡太守,加官散骑常侍。泰始二年(466),再当湘州刺史,常侍照旧。泰始三年(467)去世,享年七十六岁。死后被追赠为镇军将军,常侍、刺史照旧。谥号称为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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