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人说,第一个把女孩子比喻成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是人才,第三个是庸才,第四个就是蠢才,但是鲜艳而美丽的玫瑰花,仍然是每一个女孩子最喜吹收到的礼物。这是她们再过一千年,也不会改变的天性,所以,千万不要怕被人笑成‘老土’,买上一大束美丽的玫瑰花,把它送给你准备追求的女孩子吧!”
在这样一份也许是女孩子写的,充满了浪漫与唯美气息的“爱情宝典”指导下,李春艾这位身高两百一十公分,长得虎背熊腰,在战场上使用单兵“格林特火神炮”身上总会背五千发备用子弹的军人,买起玫瑰花来,也绝对是大手大脚。在花店老板的建议下,他整整买了一百九十九朵玫瑰花。然后站在人流不断地大街上,看到一个女孩子,就发上一朵玫瑰花。通过长达十五分钟的杜会实践,李春艾己经学乖了一点点,他每送出一支玫瑰花,都会乖巧的补上一句话:“拿着吧,不要钱的!”
很多女孩子。都坦然接过了李春艾递过来地玫瑰花,但是李春艾后面的一句话,却足以吓得她们绝大部分人立刻落荒而逃:“我叫李春艾,你收了我的玫瑰花,就是我的女朋友了。我们约会吧!”
要不是李春艾往那里一站,就是绝对的鹤立鸡群,手腕粗得连最大号的手铐都要相形见拙,而他那“温和”的笑容又太具有震摄力,否则早有人对李春艾大打出手了。
他喜吹站在大街上,像散发传单一样。把五块钱一枝地普通玫瑰,和二十块钱一枝的“蓝色妖姬”玫瑰混在一起,见到年轻一点,漂亮一点的女孩子就发,那是他的自由。但是他的态度也太张狂。也太目中无人了吧?
有这样当着女孩子的男朋友面,**裸的提出挖墙角的要求,抢别人女朋友的家伙吗?!
最让万立凯欲哭无泪的是,当一个四十多岁。挂着城管袖章地女人,踏着满地的玫瑰花。毫不客气的抢过李春艾手中己经发了一大半的罪证,面无表情的把一张罚款单送到李春艾面前时。这个活宝级地人物。竟然还上上下下打量着年龄大得都能当他老妈的城管大妈,李春艾犹豫了好半晌,出于一个军人对完成任务的执着,他还是认真的提议道:“是你愿意当我地女朋友吗?只需要两个小时.不.五分钟就行了!”
看着脸上露出一种“以身饲虎”般悲壮气息,活像准备抱着炸药包,去炸敌人堡垒的李春艾,这一次,就连城管大妈也忍不住落荒而逃!
…
四个小时后,脑袋里塞满了各种“爱情宝典”“泡妞三十六计”地第五特殊部队的孩子们,无一顺利完成任务。万立凯看着眼前这群犹如斗败地公鸡般,被路边的女孩子们打击得体无完肤的精英军人,沉吟了片刻,道:“大家准备一下,一周后补考!”
一群世界作战能力最强,在战场上生命力最坚韧的军人,面面相觑,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表情究竟是哭还是笑。万立凯虽然是一个超级混蛋,至少还给了他们一个补考的机会。
七天时间里,所有人都开始狂热的看各种言情小说,和一些韩国只能用垃圾来形容的偶像派爱情电视剧。二楼的所有人,只要谈过女朋友并且有过成功记录的人,都被一楼的军人们抓到身边,成了他们的爱情顾问兼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