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一人,千石。
右属太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
,官属皆罢,唯舍人不省,领属少府。
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长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长、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诸边鄣尉、诸陵校尉长,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
越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一人,千石。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
五人,职如侍中。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一人,千石。
太洗
,比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员十六人,职如谒者。太
,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
司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门。每门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雒
城十二门,其正南一门曰平城门,北
门属卫尉。其余上西门,雍门,广
门,津门,小苑门,开
门,BD2A门,中东门,上东门,穀门,夏门,凡十二门。
太卫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门卫士。
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孝武帝初置,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则奉引,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余
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门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其余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司隶所
郡七。
右属北军中候。本注曰: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有胡骑、虎贲校尉,皆武帝置。中兴省中垒,但置中候,以监五营。胡骑并长。虎贲主轻车,并
声。
声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
一人,千石。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
太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卫徼循。
北军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监五营。
长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
、胡骑司
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卫,主乌桓骑。
将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曰将作少府,景帝改为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
侧。丞一人,六百石。
右属城门校尉。
右属将作大匠。
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其余弘农、河内、河东三郡。其置尹,冯翊、扶风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城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城门十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