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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志xia之xia(2/10)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之,既,在张十三度。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日比再,其事在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之,于是乎天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君不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纯乾之月也。慝谓爻也,冬至爻起初,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乾,亡爻,而,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之礼。降,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虎作,窃宝玉大弓,季桓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灭赖,后陈公招杀世,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从矣,可常乎?”对曰:“不可。六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于何不臧’,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適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易》曰:“县象著明,莫大于日月。”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于《诗-十月之》,则著卿士、司徒,下至趣、师氏,咸非其材。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之,在虚九度。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之,在斗二十二度。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奔,吴灭巢,公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昭曰:“旱也。日过分而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不克,莫将积聚也。”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秋分日夜等,故同;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轻,不为大灾,旱而已。

二十四年“七月甲朔,日有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八月癸巳朔,日有之”董仲舒以为,比又既,象将艳,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弑,楚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之,在东井十三度。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之,在婺女一度。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象也。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几亡尊天之心,而不衰城。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郢,昭王走。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之象也。后尹氏立王朝,天王居于狄泉。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艹佘}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

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三十六。《穀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室中。时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蔡恐,迁于州来。晋人执戎蛮归于楚,京师楚也。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生,孔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之,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始起而犯至,其占重。至其八月,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气盛,薄日光也。”

中二年九月甲戌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吴好勇,使刑人守门;蔡侯通于世之妻;莒不早立嗣。后阍戕吴,蔡世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争。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七作,祸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北燕伯奔,郑大夫自外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之。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晦,日有之。在胃二度。

酉朔,日有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陈仪,甯喜弑其君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之,在虚八度。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单专权,蔡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后蔡侯朱果奔,刘、单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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