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皆用杖。今之杖鼓,一
以手拊之,则唐之“汉震第二鼓”也,明帝、宋开府皆善此鼓。其曲多独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时杖鼓,常时只是打拍,鲜有专门独奏之妙。古典悉皆散亡,顷年王师南征,得《黄帝炎》一曲于
趾,乃杖鼓曲也。“炎”或作“盐”唐曲有《突厥盐》、《阿鹊盐》。施肩吾诗云:“颠狂楚客歌成雪,媚赖吴娘笑是盐。”盖当时语也。今杖鼓谱中有炎杖声。 元稹《连昌
词》有“逡巡‘大遍’凉州彻。”所谓“大遍”者,有序、引、歌、瘛嗺、哨、
、攧、衮、破、行、中腔、踏歌之类,凡数十解,每解有数叠者
土、金、为叙,则
声当在姑洗徵之后,南吕羽之前,中间唯函钟当均,自当以函钟为
也。天神用圜钟之后,姑洗之前,唯有一律自然合用也。不曰夹钟,而曰圜钟者,以天
言之也。不曰林钟,曰函钟者,以地
言之也。黄钟无异名,人
也。此三律为
,次叙定理,非可以意凿也。圜钟六变,函钟八变,黄钟九变,同会于卯,卯者,昏明之
,所以
上下、通幽明、合人神,故天神、地祇、人鬼可得而礼也。自辰以往常在昼,自寅以来常在夜,故卯为昏明之
,当其中间,昼夜夹之,故谓之夹钟。黄钟一变为林钟,再变为太蔟,三变南吕,四变姑洗,五变应钟,六变蕤宾,七变大吕,八变夷则,九变夹钟。函钟一变为太蔟,再变为南吕,三变姑洗,四变应钟,五变蕤宾,六变太吕,七变夷则,八变夹钟也。圜钟一变为无
,再变为中吕,三变为黄钟清
,四变合至林钟,林钟无清
,至太蔟清官为四变;五变合至南吕,南吕无清
,直至大吕清
为五变;六变合至夷则,夷则无清
,直至夹钟清
为六变也。十二律,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律有清
,总谓之十六律。自姑洗至应钟八律,皆无清
,但
位而已。此皆天理不可易者。古人以为难知,盖不
索之。听其声,求其义,考其序,无毫发可移,此所谓天理也。一者人鬼,以
、商、角、徵、羽为序者;二者天神,三者地祇,比以木、火、土、金、
为序者;四者以黄钟一均分为天地二乐者;五者六变、八变、九变皆会于夹钟者。
吾闻《羯鼓录》序羯鼓之声云:“透空碎远,极异众乐。”唐羯鼓曲,今唯有邠州一父老能之,有《大合蝉》、《滴滴泉》之曲。余在鄜延时,尚闻其声。泾、原承受公事杨元孙因奏事回,有旨令召此人赴阙。元孙至邠,而其人已死,羯鼓遗音遂绝。今乐中所有,但名存而已“透空碎远”了无余迹。唐明帝与李
年论羯鼓云:“杖之弊者四柜。”用力如此,其为艺可知也。
六吕:三曰钟,三曰吕。夹钟、林钟、应钟。太吕、中吕、南吕。钟与吕常相间,常相对,六吕之间,復自有也。纳音之法:申、
、辰、巳、酉、丑为
纪,寅、午、戌、亥、卯、未为
纪。亥、卯、未,曰夹钟、林钟、应钟,
中之
也。黄钟者,
之所钟也;夹钟、林钟、应钟,
之所钟也。故皆谓之钟。巳、酉、丑,太吕、中吕、南吕,
中之
也。吕,助也,能时
而助
也,故皆谓之吕。
《汉志》:“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八八为伍者,谓一上生与一下生相间。如此,则自大吕以后,律数皆差,须自蕤宾再上生,方得本数。此八八为伍之误也。或曰:“律无上生吕之理,但当下生而用浊倍。”二说皆通。然至蕤宾清
生大吕清
,又当再上生。如此时上时下,即非自然之数,不免牵合矣。自
至巳为
律、
吕,自午至亥为
律、
吕。凡
律、
吕皆下生,
律、
吕皆上生。故巳方之律谓之中吕,言
至此而中也。中吕当读如本字,作“仲”非也。至午则谓之蕤宾。
常为主,
常为宾。蕤宾者,
至此而为宾也。纳音之法,自黄钟相生,至于中吕而中,谓之
纪;自蕤宾相生,至于应钟而终,谓之
纪。盖中吕为
之中,
午为
之分也。 《汉志》言数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
。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历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
合德,气钟于
,化生万
者也。”殊不知此乃求律吕长短
算立成法耳,别有何义?为史者但见其数浩博,莫测所用,乃曰“此
合德,化生万
者也。”尝有人于土中得一朽弊捣帛杵,不识,持归以示邻里。大小聚观,莫不怪愕,不知何
。后有一书生过,见之曰:“此灵
也。吾闻防风氏
长三丈,骨节专车。此防风氏胫骨也。”乡人皆喜,筑庙祭之,谓之“胫庙”班固此论,亦近乎“胫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