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与求曰:“多雨,天气久寒,蚕损甚众。”帝曰:“朕见令禁中养蚕,庶使知稼穑艰难。祖宗时于延春阁两壁画农家养蚕、织绢甚详,元符间因改山水。”
丁酉,复移浙西安抚司于临安府,以驻跸之地理宜增重事权故也。徽猷阁直学士、知临安府梁汝嘉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徽猷阁待制、知镇江府沈晦兼沿江安抚使。试尚书吏部侍郎兼侍读郑滋与权户部侍郎张致远两易。
癸卯,移镇江府榷货务都茶场于真州。
夏,四月,丙午,检校少保、武泰军节度使、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郭仲荀来朝。
丁未,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洪州观察使、金、均、房州镇抚使、川陕宣抚司参议王彦知荆南府,充归、峡州、荆门、公安军安抚使。
先是彦闻帝亲赴军前,乞提兵入援,不许。会张浚以都督视师湖南,乃召彦赴府议事。至是令彦留所部三千人戍金、房,馀悉与俱,乃归荆南旧治,其合用钱粮,令行府于湖南、江西那移应副。
召荆南镇抚使解潜赴行在。
靖康中,潜为河东制置副使,辟赵鼎干当公事,故鼎荐用之,于是诸镇抚使尽罢矣。
戊申,尚书祠部员外郎兼权太常少卿张铢奉太庙神主自温州至行在。
戊午,奉安太庙神主,参知政事孟庾为礼仪使,每室用特羊、八笾豆,盖权礼也。
诏:“福建、广东帅臣措置团结濒海居民为社,擒捕海贼。”
时宝文阁直学士连南夫论海寇之患,谓:“国家每岁市舶之入数百万,今风信已顺而舶船不来,闻有乘黄屋而称侯王者,臣恐未易招也。愿令委州县措置团结濒海居民,五百人结为一社,不及三百人以下附近社,推材勇物力人为社首,其次为副,社首备坐圣旨给帖差捕。盖滨海之民,熟知海贼所向,今听其会合,如擒获近上首领,许保奏,优与补官,其谁不乐为用?”乃下张守、曾开相度,如所请。
己未,诏:“乡村五保为一大保,通选保正,于免役令中去长字。”始改绍圣法也。
先是言者以为:“役法行之岁久,积至大弊,乡村乡保正长,最为重役,不专取物力薄厚,而兼用人丁多寡,不通轮一乡点差,而但取逐甲人户。官吏贪浊,差募之际,富者以贿赂幸免,贫者以诛求受害,被役一次,辄至破产。民巧为规避,遂有父亡、母嫁,兄弟析产,求免役次,非惟重困民力以虚邦本,亦将有伤民教以坏风俗。乞下有司稍革旧法,专用物力及通轮一乡差募保正长,凡官吏因役事受财者,重示惩诫。”又,进士上书:“窃观方今害民之法,无如保甲之弊。愿更去保甲法,复申元祐之制,行户长之法。”故有是旨,仍许今后差物力高单丁每都不得过一人;即应充而居它乡别县或城郭及僧道,并许募人充役,官司毋得追正身,馀如见行条法。时祠部员外郎林季仲,亦奏乞总一乡物力,次第选差,其单丁,许募人充役,于是颇采其说焉。
庚申,诏:“韩世忠纪律严明,岳飞治军有法,并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时世忠移屯淮甸,军行整肃,秋毫无犯。飞移军潭州,所过不扰,乡民私遗士卒酒食,即时偿直。帝闻之,故有是诏。
丙寅,金主闻昏德公以甲子日薨,遣使致祭及赙赠。
时兵部侍郎司马朴与通问副使、修武郎硃弁同在燕山,闻上皇崩,议举哀制服。弁欲先请,朴曰:“吾侪为人臣子,闻君父丧,当致其哀,又何请?设不见许,可但已乎?”遂服衰,朝夕哭。金人义之而弗问。弁有《送大行文》,略云:“节上之旄尽落,口中之舌徒存。叹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龙髯而莫逮,泪洒冰天。”洪晧在冷山,闻之,北向泣血,遣同使者沈珍往燕山,建道场于开泰寺,作《功德疏》云:“故宫为禾黍,改馆徒馈于秦牢;新庙游衣冠,招魂漫歌于楚些。虽置河东之赋,莫止江南之哀。遗民失望而痛心,孤臣久絷而呕血。”金人读之,亦为堕涕,相传诵焉。
是月,龙图阁直学士、致仕杨时卒,年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