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太后从弟迁在左右,尤倾邪,上恶之,免官,遣归故郡。傅太后怒;上不得已,复留迁。丞相光与大司空丹奏言:“诏书前后相反,天下疑惑,无所取信。臣请归迁故郡,以销
党。”卒不得遣,复为侍中,其
于傅太后,皆此类也。
,正月,陨石于北地十六。
“臣伏惟人情无,年虽六七十,犹博取而广求。孝成皇帝
见天命,烛知至德,以壮年克己,立陛下为嗣。先帝暴弃天下,而陛下继
,四海安宁,百姓不惧,此先帝圣德,当合天人之功也。臣闻‘天威不违颜咫尺’,愿陛下
思先帝所以建立陛下之意,且克己躬行,以观群下之从化。天下者,陛下之家也,胏附何患不富贵,不宜仓卒若是,其不久长矣!”丹书数十上,多切直之言。
赦天下。
骑都尉平当使领河堤,奏:“九河今皆窴灭。经义,治
有决河
川而无堤防壅
之文。河从魏郡以东北多溢决,
迹难以分明,四海之众不可诬。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上从之。
待诏贾让奏言:“治河有上、中、下策。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度势所不及。大川无防,小
得
,陂障卑下,以为污泽,使秋
多得其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夫土之有川,犹人之有
也,治土而防其川,犹止儿啼而
其
,岂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故曰:‘善为川者决之使
,善为民者宣之使言。’盖堤防之作,近起战国,雍防百川,各以自利。齐与赵、魏以河为竟,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
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虽非其正,
尚有所游
。时至而去,则填淤
,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
宅,遂成聚落;大
时至,漂没,则更起堤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
泽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今堤防,狭者去
数百步,远者数里,于故大堤之内复有数重,民居其间,此皆前世所排也。河从河内黎
至魏郡昭
,东西互有石堤,激
使还,百馀里间,河再西三东,迫厄如此,不得安息。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当
冲者,决黎
遮害亭,放河使北
海;河西薄大山,东薄金堤,势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难者将曰:‘若如此,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百姓怨恨。’昔大禹治
,山陵当路者毁之,故凿龙门,辟伊阙,析厎
,破碣石,堕断天地之
,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今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及其大决,所残无数。如
数年治河之费以业所徙之民,遵古圣之法,定山川之位,使神人各
其所而不相
;且以大汉方制万里,岂其与
争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故谓之上策。若乃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
怒,虽非圣人法,然也救败术也。可从淇
以东为石堤,多张
门。恐议者疑河大川难禁制,荥
漕渠足以卜之。冀州渠首尽,当仰此
门,诸渠皆往往
引取之:旱则开东方下
门,溉冀州;
则开西方
门,分河
,民田适治,河堤亦成。此诚富国安民、兴利除害,支数百岁,故谓之中策。若乃缮完故堤,增卑倍薄,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孝哀皇帝上
“臣闻月者,众之长,妃后、大臣、诸侯之象也。间者月数为变,此为母后与政
朝,
俱伤,两不相便;外臣不知朝事,窃信天文,即如此,近臣已不足杖矣。唯陛下亲求贤士,无
所恶,以崇社稷,尊
本朝!
“臣闻五行以为本,
为准平,王
公正修明,则百川理,落脉通;偏党失纲,则涌溢为败。今汝、颍漂涌,与雨
并为民害,此《诗》所谓‘百川沸腾’,咎在皇甫卿士之属。唯陛下少抑外亲大臣!
歌舞,及兄
成都侯况,亦聘取故掖
贵人以为妻,皆无人臣礼,大不敬,不
!”于是天
曰:“先帝遇
、况父
,至厚也,今乃背恩忘义!”以
尝建社稷之策,遣就国,免况为庶人,归故郡。
及况父商所荐举为官者皆罢。
九月,庚申,地震,自京师到北边郡国三十馀,坏城郭,凡压杀四百馀人。上以灾异问待诏李寻,对曰:“夫日者,众
之长,人君之表也。君不修
,则日失其度,晻昧亡光。间者日尤不
,光明侵夺失
,邪气珥,蜺数作。小臣不知内事,窃以日视陛下,志
衰于始初多矣。唯陛下执乾刚之德,
志守度,毋听女谒、邪臣之态;诸保阿、
母甘言悲辞之托,断而勿听。勉
大谊,绝小不忍;良有不得已,可赐以货财,不可私以官位,诚皇天之禁也。
司隶校尉解光奏言:“臣闻许人及故中
史曹
皆御幸孝成皇帝,产
。
隐不见。臣遣吏验问,皆得其状:元延元年,
有
;其十月,
掖
官令舍。中黄门田客持诏记与掖
狱丞籍武,令收置暴室狱,‘毋问儿男、女,谁儿也!’
曰:‘善臧我儿胞,丞知是何等儿也!’后三日,客持诏记与武,问:‘儿死未?’武对:‘未死。’客曰:‘上与昭仪大怒,奈何不杀!’武叩
啼曰:‘不杀儿,自知当死;杀之,亦死!’即因客奏封事曰:‘陛下未有继嗣,
无贵贱,唯留意!’奏
,客复特诏记取儿,付中黄门王舜。舜受诏,内儿殿中,为择
母,告‘善养儿,且有赏,毋令漏
!’舜择官婢张弃为
母。后三日,客复持诏记并药以饮
。
曰:‘果也
姊弟擅天下!我儿,男也,额上有壮发,类孝元皇帝。今儿安在?危杀之矣!奈何令长信得闻之?’遂
孔光、何武奏:“迭毁之次当以时定,请与群臣杂议。”于是光禄勋彭宣等五十三人皆以为:“孝武皇帝虽有功烈,亲尽宜毁。”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曰:“《礼》,天七庙。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臣愚以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毁。”上览其议,制曰:“太仆舜、中垒校尉歆议可。”
◎ 建平元年乙卯,公元前六年
何武后母在蜀郡,遣吏归迎;会成帝崩,吏恐路有盗贼,后母留止。左右或讥武事亲不笃,帝亦
改易大臣,冬,十月,策免武,以列侯归国。癸酉,以师丹为大司空。丹见上多所匡改成帝之政,乃上书言:“古者谅暗不言,听于冢宰,三年无改于父之
。前大行尸柩在堂,而官爵臣等以及亲属,赫然皆贵
,封舅为
安侯,皇后尊号未定,豫封父为孔乡侯;
侍中王邑、
声校尉王邯等。诏书比下,变动政事,卒暴无渐。臣纵不能明陈大义,复曾不能牢让爵位,相随空受封侯,增益陛下之过。间者郡国多地动
,
杀人民,日月不明,五星失行,此皆举错失中,号令不定,法度失理,
溷浊之应也。
“臣闻地柔静,
之常义也。间者关东地数震,宜务崇
抑
以救其咎,固志建威,闭绝私路,
英隽,退不任职,以
本朝!夫本
则
神折冲;本弱则招殃致凶,为邪谋所陵。闻往者淮南王作谋之时,其所难者独有汲黯,以为公孙弘等不足言也。弘,汉之名相,于今亡比,而尚见轻,何况亡弘之属乎!故曰朝廷亡人,则为贼
所轻,其
自然也。”
议郎耿育上书冤讼陈汤曰:“甘延寿、陈汤,为圣汉扬钩致远之威,雪国家累年之耻,讨绝域不羁之君,系万里难制之虏,岂有比哉!先帝嘉之,仍下明诏,宣著其功,改年垂历,传之无穷。应是,南郡献白虎,边垂无警备。会先帝寝疾,然犹垂竟不忘,数使尚书责问丞相,趣立其功;独丞相匡衡排而不予,封延寿、汤数百
,此功臣战士所以失望也。孝成皇帝承建业之基,乘征伐之威,兵革不动,国家无事,而大臣倾邪,
专主威,排妒有功,使汤塊然被冤拘囚,不能自明,卒以无罪老弃。敦煌正当西域通
,令威名折冲之臣,旋踵及
,复为郅支遗虏所笑,诚可悲也!至今奉使外蛮者,未尝不陈郅支之诛以扬汉国之盛。夫援人之功以惧敌,弃人之
以快谗,岂不痛哉!且安不忘危,盛必虑衰,今国家素无文帝累年节俭富饶之畜,又无武帝荐延枭俊禽敌之臣,独有一陈汤耳!假使异世不及陛下,尚望国家追录其功,封表其墓,以劝后
也。汤幸得
当圣世,功曾未久,反听邪臣鞭逐斥远,使亡逃分窜,死无
所。远览之士,莫不计度,以为汤功累世不可及,而汤过人情所有,汤尚如此,虽复破绝
骨,暴
形骸,犹复制于脣
,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耳。此臣所以为国家尤戚戚也。”书奏,天
还汤,卒于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