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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落红(2/2)

长孙脚、长孙角!

偏生就是材长得有不均衡!

大家都七嘴八的大骂铁手的作为。

更特别的是:两人的手臂都很长。

不过,且不这孙家变上散发的是什么味儿,但他在“一言堂”里备受信,地位崇,他讲来的话,自然是极有分量。

他现在所说的话,无疑是定了铁手杀小红的罪──而且还是杀了她!

铁手反而抱着肘,让这些人骂得略告一段落,他才嘿然反问:

那是犹在树上那小红雪白胴所滴落下来的红。

看到了这滴血,铁手冷静了下来,说:“我没有杀她。”

二人手上有枪。

他手上那一柄枪,竟长足丈二!

他们手长,一旦使起短枪来,枪便不短了。

只听一名下有一颗脐大黑痣的大汉怒叱:“跟这贼罗嗦个啥?快杀了省事算数!”

况且不只是孙家变这样说。

铁手当然知这两人。

更少人长得那么怪,那么诡,而又那么地相像!

只听嗖地一声,红光一炸,枪越空至,手中一动,枪已刺到铁手咽

枪本来就是长兵,使那么短的枪,正是舍其长而取其短。

他也没怎么大声,但一开,就把十几个正在说话的人之声音压了下去。

仅三尺。

他折枪而退。

说着随手以左臂内挡、右臂外挡一格,一招“如封似闭”“啪”地一声,公孙脚的枪顿时断为二截。

但有二人上。

他一上来就给铁手一招断了兵

铁手只觉额上了。

很少有枪那么短。

枪短。

这公孙脚的枪法,为“正法堂”堂主“山神”孙忠三的“仗义神枪”中变化来的,只惜这公孙脚,行事绝不似孙忠三正直、正派,故铁手才说了这样的话。

儿歌有唱:双手过膝,这便是猿猴。

他初以为冒汗,后用手背一揩,映着灯一照,始知是,一滴鲜血:

“你当然否认!”孙家变“你了这样人神共愤的事,会认才见鬼了!”

这两人长得都很大,但一人上太长,下太短;而另一人又上太短,下太长,两人的样,都瓜脸,下各有一俗声“凤尾啄”的凹位,英俊得自有一英雄意志。

“你们说我杀她──那我为什么要杀害这样一个弱女?”

所以他在“一言堂”里已是挂得上字号的人:堂里手众多,不是弟,还真上不了榜。

何况手臂远比枪杆好使。

“一言堂”里两大门神:

也很少有人使那么短的枪。

──要知这公孙脚也是“神枪会”内有名手,他的枪长,更不易纵控自如,一旦练成,有时人还未看清楚他的样,已为他一枪所杀。

家变,却是“气”大炽。

也听说过这两人。

大家都这样说。

孙家变也嘿嘿笑:“是你的事,却来问我为什么?”

铁手淡淡地:“丈二神枪”公孙脚?可惜你的枪够长却不够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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