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崽子们,吃饱了,喝足了,开门放狗了。”
远处传来一阵狗的狂叫声。恩莱科连忙翻身爬起来。
逃命。
每天,都是相同的训练内容。
早上被狗追。
中午抓鱼。
抓不到鱼,吃草。
下午再被狗追。
在经过一个多月的奔跑训练后。现在,普通的狗已经追不上恩莱科了。当然,抓鱼的本事也大有提高,最近都不经常吃草了。
乔看到所有的人的奔跑速度都有大幅度的提高,而且,耐力也相当不错了。都能够轻而易举的连续奔跑上个几十里地。
所以,接下来的两个月中,要训练这些佣兵,合适的格斗技能。
让所有佣兵最为高兴的是,当宣布完跑步训练结束后,在某个佣兵的提议下,当天晚上,全体佣兵开了个餐会,餐会上,三五一群的佣兵围著一个炉子吃火锅,至于是什么火锅嘛,当然是就地取材,鱼肉,狗肉火锅。
靠著山岗向阳面的斜坡,佣兵们围成半园散坐在那里。他们的面前的空地上堆著好几捆扎成堆的长枪。乔从中抽出一根。信手舞弄起来,只见长枪在他手里,时而盘旋飞舞,时而左右挑划,时而前后突刺,时而上下劈砸。
恩莱科从来没有想到,长枪有那么多种使用方法,
因为一向以来,长枪都是步兵中的最基础装备。是最低等地士兵使用的兵器。只要那个士兵稍稍有一点格斗潜力,在完成三个月的基础训练后,他们的长官都会让他们转成使用刀盾的削刀手或身著重甲使用超长枪的重甲步兵。如果他们中还有能力较为出色的,那么这些人会被挑选出来接受剑术或长戟训练成为剑士或是长戟武士。只有那些最没有潜力的士兵会只发给一根长枪,这些士兵一般只是作为边防军或是作为军队里的杂役兵使用。
可是,同样一支长枪如果能够向乔那样使用的话,那么普通的长枪兵也是一只强有力的战斗力。
正在恩莱科呆呆出神的时候,只见,乔一个盘旋,手中的长枪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弧线。当长枪到达弧线的末端时,乔一甩手。长枪化为划破长空的流星,向佣兵们射了过来。佣兵们纷纷躲避。“朵”的一声,长枪刺穿一棵大树。尖利的枪尖从树的另一边冒了出来。钉在树这一头的枪身颤个不停。
心神稍定的佣兵们,这才回过神来。
乔看到自己的表演,显然达到原先的目的。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这些家夥们应该愿意乖乖的练习使用长枪了。
“小子们,你们知不知道,为什么佣兵最常用的武器是长枪?”乔高声问道。
假如是以前的恩莱科,一定回答,佣兵是不属于编制的编外士兵,战斗力有限,因此不值得配备高级的武器装备。但是,看了乔的身手,显然,一支有如此身手的佣兵力量对于获取胜利是很有帮助的。
“因为,长枪很强”一个佣兵高声道。这也是恩莱科的想法。
“白痴,长枪如果强的话,军队里全是长枪兵了,长枪兵也不会成为军队里最没用的兵种了。”乔当头骂了回去。看到所有的佣兵全都显得极为疑惑,继续解释道:“佣兵是个危险的行当,而且战斗的胜利对于佣兵来说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对于佣兵来说,最重要的是在战场上保住性命。所以,佣兵挑选武器,考虑的不是武器的战斗性能如何,而是,使用这种武器是否安全。”
看看四周的佣兵中大多数人还没有明白,乔又抽出一根长枪,向前突刺了几下,继续道:“你们都看到了,长枪的主要攻击方式是刺,所有肉搏战的攻击方式中,刺是将敌我距离拉开最远的攻击方式,因此也是最安全的攻击方式,而且,长枪还能这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