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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4/4)

捉拿自由军团的暴民,巴维尔的赏金更高达数万金币。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悬赏本来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手段,可盖亚这一次却用得有些欠妥。悬赏对象的目标不明确、特征不明显,除了巴维尔的独眼外,找不出其他人的相貌特征。

更重要的是,自由军团是以武装暴民的身份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不明确的单个对象的悬赏金额太高,终于导致了詹鲁军人为了得到高额酬金而大肆屠杀平民,完全激化沦陷区军民的矛盾,陷入了席尔瓦预设的陷阱。

在对等文明之间的战争中,有一些传统,虽然没有成文,却在道德上具有相当大的约束力。基督教国家还曾达成马都兰合约,规定信奉基督教的军人不得虐待战领区的平民和战俘,并得到东西教会的共同承认。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正统王国的军队,都有军纪的约束,像詹鲁、塞尔这样的老牌帝国就更是如此。即便是君王许可的屠城,也有规定的时限和范围。吃光了羊,狼自己也无法生存,这条规律,如盖亚、习博卡二世这样的人肯定明白。不遵守这条规则的人,早就在权力游戏中被淘汰出局。

当然,这些规定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完全遵守,兵与民之间由于残害和被残害权利义务上的单向性,敲诈、勒索、**,自然是时有发生。

对于军官来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第一个想到的是掩盖和平息。因为上报的话,首先写的是“某某部队的某某干了什么”而不仅仅是“某某干了什么”长官自然也要跟着受罚。不过,长官也会抑制手下,把危害控制在某一个程度,不能过火,防止激起自己也盖不住的大问题。对于老百姓来说,在战乱中交出金币、粮草、物资甚至贞洁等,只要能保住性命,他们就有可能忍受下去。

老百姓能忍受到什么程度、民变的临界点在哪里,是一个复杂的函数,与民风的强悍程度,国家的文明程度、战争的目的、军队的道德观念强弱、军纪的松严、后勤方面压力的大小等多个变量相关。

像中央郡战场这种大规模、长时期的军事行动,军民间经过多次试探、博弈,最终将达成一个平衡点,在此基础上心照不宣地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这是战争过程中兵民关系的常态。

有一点可以肯定,军民间相互博弈、相互试探后达成的平衡点,民众所拥有的权利必然低于马都兰合约,因为该合约是根据道德来制定的。不过,这并不妨碍它在道德上的指引作用,能对部分军人产生影响,改善沦陷区民众的生存环境。

走廊地区老牌霸主詹鲁王国的本次入侵,盖亚也是怀着统治而非征服的态度进入中央郡。破坏这种富庶地区、破坏未来詹鲁王国的重要税源,岂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中央郡以各地移民为主体,活跃程度和反抗意识较强,而联军则有一定的军纪约束,实行大军集结于巨木堡城下,其他地区分散驻兵的军事布局,催粮、征夫、运输等方面需要有一定的民间配合。

经过一系列的试探和摩擦,双方正在以此为基础达成默契,形成都可接受的平衡点。

然而,愤怒的盖亚,终于因悬赏这道失招,破坏了正在形成的共生平衡。士兵有重金诱惑,又通过为太子复仇而捕杀“断掌军”暴民为借口,手中的合法屠杀权剧增,在谈判中的要价自然狂涨。

对于民众而言,无法保全性命也超过了自己所能接受的被残害底线,反抗也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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