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公报私仇。
惟有戈勃特敢于放手让这哥俩携手领军,各展其长地为自己效力。
他之所以能把这水火不容的两人绑一块儿,全在于自身的威望镇得住这两员桀骜不驯的战将,无论赤拉维还是鲁道夫,都不敢忤逆他的意志。
你们怎么吵我都不管,可军事任务不完成,就把脑袋拧下来当尿壶!故而两边尽管摩擦不断,却得尽心尽力,发挥自己的才智与勇气去作战杀敌。
赤拉维骂骂咧咧地离开。
鲁道夫拽起了派头、摆起了谱,在破蛮冈对面的小山丘上,叫几个番兵小廝搭起一座帐篷,摆上奶酒羊肉,一边悠然地用早餐,一边冷眼观望对面的军营。
按戈勃特的佈置,鲁道夫这支部队的任务是围攻破蛮冈,拿得下自然拿下,万一啃不动就围住打援。
看了两天丹西的行动,又瞧了瞧戈勃特的作战计划,鲁道夫以敏锐的眼光把形势整个估算一遍,琢磨着这一回,蛮军八成要赢,丹西只怕要死翘翘了,故而才爽快地接受了任务。
既然丹西要完蛋了,得罪不得罪猛虎军团,那就无所谓了。相反,联强杀弱、落井下石,自己才能踏在猛虎自治领的屍体上,尽可能多地分到一杯羹。
讨厌的是,自己不得不跟蛮族合作。
这些草原上的傢伙,是多么的狂躁暴戾,是多么的原始,是多么的野蛮哪!
头发剃成各种古怪的样式,脸上涂着油彩、刻上刺青。一年四季不洗澡,脖子黑得像根圆木炭,身上的污垢刮下来只怕有几斤重。他们身材矮胖,体格健壮,常年坐在马背上,变成了一水的罗圈腿。
平常吃的是畜肉、穿的是兽皮,一到今天这种冷天气,他们就把身上那腥臭腥臭的羊皮袄反着穿起来。
这些蛮兵们喜欢饮酒、喜欢喝血、喜欢撕肉,对于文明世界的律法、礼仪一概不知,很多民族甚至连文字都没有,只靠着巫师的唱颂和结绳刻树来记忆自己的历史。
不过,必须承认,这样一群傢伙,不怕苦、不怕累,勇猛无畏、嗜血如狂,是天生的打仗好手。
他们就是有些头脑简单,见了城墙营垒就不知所措,只晓得打马猛冲。丹西尽遣精锐跑到大荒原上去跟戈勃特捉迷藏,剩下坎塔那个老头儿带着两万羸兵和大批后勤人员躲在破蛮冈守候着粮草辎重。
眼前这座军营,在鲁道夫看来,最多两三天工夫就能拿下,包括赤拉维在内的蛮族蠢货却畏首畏尾,一筹莫展。
嘿,发生了马瘟算什么,攻打营垒反正也不需要多少骑兵,这只是一座军营,又不是什么城池,两倍半的兵力,打一群羸弱的留守部队,简直是小菜一碟!
嗯,不错,要想从那个阴狠的戈勃特手里拿到酬赏,今天这仗就必须打得漂亮,将破蛮冈军营一举夺下,把丹西因行军不便而搁放在这里的如山物资捞入怀中。
听说丹西的两个儿子也在这座军营里头,这倒是献给蛮酋的一份大礼。呵呵,这样的功劳,该跟戈勃特要点什么东西当回报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