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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超级mo抗六(3/3)

,只要魔法师能成功施法发动进攻,敌人肯定会因为魔法的力量,而受到重创。然而这个野蛮人除了叫了几声“好烫”外,却象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虽然在传说中。野蛮人的抗魔能力比普通人类要高一些。但似乎也没有高到如此离谱地程度吧?要真是这样的话,在第二次大陆战争中立下奇功的魔法师部队。恐怕就不会有那么惊人的战绩了。

只是这些人都不知道,当初雷蒙在费伍斯森林中,曾经被双头黑龙的鲜血淋遍了全身。要知道在巨龙一族中,黑龙的抗魔能力本就是最强的。而双头黑龙,更是黑龙中的楚翘,其抗魔能力更是强得离谱。

而当初黑龙在喷出这口血液时,正是它身受重伤之时。所以这些鲜血,可说是带了很大一部分黑龙体内的精华。虽然这么简单地淋在雷蒙身上,血液中许多精华都被白白浪费了。但仅仅是作用在雷蒙身上的那部分黑龙精华,也已是非常可观地了。所以虽然雷蒙地抗魔能力,虽然还是无法和黑龙之类的高级魔兽相比。但只和人类或者精灵等类人种族中来看,他地抗魔能力,绝对能排在前十位之内。

所以虽然这烈焰**这种二级魔法,绝对能令普通人身受重伤。但作用在雷蒙身上,却不过是让他觉得有些烫而已。不过虽然没有能伤到雷蒙,但这个魔法还是让他有所警觉。无论是那些流传于野蛮人中的传说,还是来到南方后,从别人那里得到的知识。在雷蒙看来,魔法师绝对是最危险的敌人。

所以一发现敌人中有魔法师,雷蒙立刻欺身向前,追到了那正想退到其他人中间的魔法师身边。对魔法师这样危险的敌人,雷蒙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只见他抬手就是一掌,重重地打在魔法师的身上。

没想到自己的攻击对雷蒙毫无作用,那魔法师脸上惊讶的表情还未褪去,就已经被雷蒙的这次攻击,打得远远飞了出去。就算是身体强壮身穿盔甲的战士,都抵挡不住雷蒙的一击,更别说身体孱弱的魔法师了。只见魔法师瘦弱的身躯还在半空中没有落地,他已经狂喷了一大口鲜血,眼看是不活了。

其他人眼见雷蒙如此强悍,已经没有了原来想要捉住他的意思。还活着的十几个人发一声喊,结成了防御队形。这队形本是战斗中最常用的队形,一般由战士或者骑士占据正面的位置,抵御敌人的进攻;魔法师等施法职业,则在稍后处用法术攻击;而游侠或者刺客分布在两翼策应,用弓箭等远程武器压制对方的魔法师。

本来这样的阵形,是在和实力相差不多的敌人战斗时,最稳妥的选择。不过现在一面是十几个大汉结成防御队形严阵以待,而在他们面对,却只有雷蒙区区一个人。所以这场面看上去,着实有些滑稽。

不过当雷蒙开始发动攻击时,场面就不再显得滑稽了。只见他魁梧的身躯以令人难以相信的速度向前猛冲,在那些作为肉盾的战士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冲到他们的面前。随之而来的,就是雷蒙威力大得惊人的攻击。这种攻击的强度,足以让一个手持盾牌的战士身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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