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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原血因子(2/2)

利用这原血因的特,罗存世制服药,而剑桥大学生命科学院的史密斯教授成了第一个临床试验者。

是人非,罗存世无心再回宿舍,也无心去和导师、同学打招呼,提起那个被肖银剑折磨得半死不活的血族爵,一了实验室。

刚开始的半天,肖银剑饶有兴致地看着罗存世摆,还在边上给他下手,但没过多久,他就觉得气闷无比,向罗存世要了个手机,就逃了实验室。当然,肖银剑也不能走远,因为他还要协助罗存世提取那爵的血,毕竟血鬼和普通人不同,他们的血就是其力量之源,若非他们自愿,就是杀了他们,也未必能得到任何的血,而想让血族乖乖的“自愿”供血,罗存世却还没那本事,非要肖银剑来不可。

透着黑纱汽车窗帘看到那熟悉的草坪,看到那充满着剑桥特的小路,罗存世怔怔的落下泪来,在一个月前,他就是快乐地从这里,去机场迎接他的母亲,而一个月后的今天,他却永远的失去了母亲,而且,连自己都成了一个永远见不得光的血鬼。

连连动,从普通的血开始,顺藤摸瓜,才三天工夫就扛了个血鬼回来,而且竟然还是一位血族爵。

经过罗存世的研究,他现原血因有很多奇特的属,经过聚合后,它并不再象之前的噬菌细胞那样以红血球为,却转而吞噬各对人有害的细菌,而且它还能帮助人收巩固各有益的微量元素,倘若原血因过一定的度,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剧毒无比的毒药,但若是稀释到一定程度,却是好不尽的灵丹妙药,说它能治百病都不为过。而且,这原血因果然象肖银剑想的那样,可以靠服来收。

在实验品异常合的情况下,罗存世的研究相当的顺利,仅仅过了一周的时间,他就取得了重大突破,他现,血族的血有一奇特的噬菌细胞,它需要吞噬普通人血中的红血球为生,但自有极大的能量,而且,当这噬菌细胞的度过临界值时,它们就会产生突变,聚集成一介于生命与能量之间的特殊质,而这特殊质正是构成血族原血的重要基础。罗存世将这特殊质称为“原血因

不过想到那血族原血的好,肖银剑还是克制住了挨揍的**,将那爵打断四肢带回加百列的别墅中,再由加百列开车把他送到剑桥。

以肖银剑现在的实力,可以完全住血族爵的攻击,但真要拿下一位爵,却还是差了,不过肖银剑得到情报后,有意挑了白天上门,才将他一举成擒。当然,即便是白天时血族能力大减,肖银剑擒下他也是颇费了一番工夫,而那爵的反击,也打得他浑舒泰无比,几乎就想将他故意放跑,下次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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