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这原血因的特
,罗存世制
一
服药
,而剑桥大学生命科学院的史密斯教授成了第一个临床试验者。
是人非,罗存世无心再回宿舍,也无心去和导师、同学打招呼,提起那个被肖银剑折磨得半死不活的血族
爵,一
钻
了实验室。
刚开始的半天,肖银剑饶有兴致地看着罗存世摆各
仪
,还在边上给他
下手,但没过多久,他就觉得气闷无比,向罗存世要了个手机,就逃
了实验室。当然,肖银剑也不能走远,因为他还要协助罗存世提取那
爵的血
,毕竟
血鬼和普通人不同,他们的血
就是其力量之源,若非他们自愿,就是杀了他们,也未必能得到任何的血
,而想让血族乖乖的“自愿”供血,罗存世却还没那本事,非要肖银剑来不可。
透着黑纱汽车窗帘看到那熟悉的草坪,看到那充满着剑桥特的小路,罗存世怔怔的落下泪来,在一个月前,他就是快乐地从这里
,去机场迎接他的母亲,而一个月后的今天,他却永远的失去了母亲,而且,连自己都成了一个永远见不得
光的
血鬼。
连连动,从普通的血
开始,顺藤摸瓜,才三天工夫就扛了个
血鬼回来,而且竟然还是一位血族
爵。
经过罗存世的研究,他现原血因有很多奇特的属
,经过聚合后,它并不再象之前的噬菌细胞那样以红血球为
,却转而吞噬各
对人
有害的细菌,而且它还能帮助人
收巩固各
有益的微量元素,倘若原血因
过一定的
度,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剧毒无比的毒药,但若是稀释到一定程度,却是好
不尽的灵丹妙药,说它能治百病都不为过。而且,这原血因
果然象肖银剑想的那样,可以靠
服来
收。
在实验品异常合的情况下,罗存世的研究相当的顺利,仅仅过了一周的时间,他就取得了重大突破,他现,血族的血
中
有一
奇特的噬菌细胞,它需要吞噬普通人血
中的红血球为生,但自
也
有极大的能量,而且,当这
噬菌细胞的
度过临界值时,它们就会产生突变,聚集成一
介于生命
与能量
之间的特殊
质,而这
特殊
质正是构成血族原血的重要基础。罗存世将这
特殊
质称为“原血因
”
不过想到那血族原血的好,肖银剑还是克制住了挨揍的**,将那
爵打断四肢带回加百列的别墅中,再由加百列开车把他送到剑桥。
以肖银剑现在的实力,可以完全住血族
爵的攻击,但真要拿下一位
爵,却还是差了
,不过肖银剑得到情报后,有意挑了白天上门,才将他一举成擒。当然,即便是白天时血族能力大减,肖银剑擒下他也是颇费了一番工夫,而那
爵的反击,也打得他浑
舒泰无比,几乎就想将他故意放跑,下次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