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开始刷字之前,我却是有些犹豫,毕竟经过大灭绝之战,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几乎所有的人类文明近乎湮灭,中国古代的那些关于蚩尤黄帝之类的传说,只怕现在已是无人知晓,那么,这么一小说发布
来,其中的许多神话经典等同凭空
造,如此庞大而复杂的背景设定,到底能否被未来世界读者所接受,我真没太多低。
我来到未来世界举目无亲,木依灵帮助了我,我会还。家在我居无定所的时候帮助了我,
清华对我如同己
,我也会还。一笔一笔,我都记得很清楚,而我更清楚,借得越多,还得越多。所以,我真的不想欠别人太多。
权我现在没有办法,但是钱却可以挣很多。
考起来,八十万联币虽然对于以前的我来说很多,但仔细想想,还真不能
很多事,最多就能买一辆还看得过
的飞车。比起
家这样的世家来,便是比
都还不如。这么一想,我便完全没有之前的激动了。
心中大定,我在脑海中一番海选,选一本在二十一世纪和《星辰变》一样被奉为经典的小说、树下野狐大大心血创作、从中国古代传说延展开来的神话诗史
著——《蛮荒记》!
但,今夜注定无眠。
说实话,在还没想明白该如何理与
香云的关系之前,这样的念
确实很
烈。
写书赚钱,码字赚钱!
犹豫了半天,我一咬牙,心,也罢,我以前也是闲着没事翻过原版《山海经》和《搜神记》的,最多我多写些注释,把那些神话传说人
的背景生平一一
代清楚,便也可以了吧!
有时我也会想,如果依靠家的力量来寻找光球的话,我也就不用这么辛苦了吧?
我不知这
曾经经典的书在未来世界到底会如何。
可是,在决定不在未来世界留下任何情的束缚之后,我便悄然打消了这样的念
。因为一旦借助
家的力量,我欠
家的也就越多,欠
香云的也就越多,到时候,我更不知
该如何报答
香云的恩情。
从小我便是一个独立的人,和妹妹相依为命的我,早就习惯了什么都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且不喜欠别人的。
了决定,我不再犹疑,一页一页熟悉的文字被不断地刷了
来!
从下一本开始,就不再用买断,而是用分成,我相信,我脑中的那些经典,绝对不比现在行的那些书差!
那就码吧!
这小说文化底蕴之
厚,引用传说神话之繁多,作者文笔之
炼,在传说幻想类文学里,至少在我穿越到未来世界之前,是没有一本能够争其锋芒的!比之后来
横行的肤浅,这本《蛮荒记》无疑站在了一个绝
的
度,成为里程碑式的经典。
摇摇,我自嘲地一笑,人果然是不能够太贪心,总是希望能够得到更多,过犹不及啊…不过,为了能够找到那个神秘光球,我必须要有权势,有权势才能有人手,有人手才能大范围寻找光球。向来权钱相辅,若没有钱的话,权自然也难以得来。所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钱!很多很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