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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2/2)

何之洲:“很少。”

“…”沈熹想起了凌汐,她虽然与她接不多,但知汐很讨人喜,不是男生还是女生,大家都喜跟她朋友。如果凌汐要跟谁朋友,几乎没有她经营不好的关系。

何之洲转过看沈熹,结果看的是“自己”的脸,又默默转回。沈熹赶袋里掏一面随带的镜递给他:“你仔细瞅瞅。”

林煜堂手一抖,随后他,让自己清醒过来。他转过,上铺的那个人,正抱着笔记本电脑,面无表情地哼唱:“是否很惊讶讲不说话,没错我是说你想分手吗?”

林煜堂把衬衫穿回去,对上铺的人说:“何之洲,你能换一首歌么?”

“如果真有男人喜笨女孩,大概是笨女孩比较好骗吧。”何之洲以不痛不吻,又补了一刀。

还是他在本没有醒过来!?

“何大哥,你觉得她比较漂亮,还是我?”沈熹问何之洲。

这是她的分手宣言。之后,她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林煜堂发短信,她输:“林煜堂,我们分手吧。”想了下,改成了:“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林煜堂疯了,踢了一下床板。沈熹回踢了两下,蹬蹬。下铺是踢不过上铺的。

“呵呵。”何之洲反应像是听到一个冷笑话,他十分残酷地反问:“哪本书说呢?我什么时候又被代表了?”

呵呵。何之洲默不作声,过了会他才说:“外貌这东西没有统一的评定标准,各,不过看脑,应该是那女孩比你好。”

未接电话都是凌汐的,他暂时先略过。

林煜堂没有回复沈熹分手短信,是因为他真的没有看到短信。他今天课其实特别多,上午时间陪凌汐逛了s大校园,下午就要自己的事情了,他两钟有一个合作实验,以前实验他都是和何之洲一组,今天何之洲不见了,他就要一个人完成这个复杂的实验,最坑爹的是,合作人那里他还必须写上何之洲的三个字。

沈熹咬了下,愤愤不平地看着何之洲,可事实的确这样。然后她又找了一个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她对何之洲说:“书上都说男人喜笨女孩,尤其是聪明的男人。”

沈熹膝盖中了好几刀,倒地不起,过了很久才鼓足勇气:“就没有例外?”

何之洲开问沈熹一个问题:“你要与林煜堂分手是因为那个女孩?”

沈熹奇怪何之洲为什么会知那个女孩。她问何之洲:“你已经看到过了。”

沈熹也想到了自己,直接就是一血泪史。小学的时候,她校回来就跟不上课程,成绩全班倒数第二,学习太差,大家不屑跟她玩;初中就更倒霉,有一位她不认识的小混混跑来学校,称她是他女朋友,大家都以为她真是小混混女朋友,疏远了她。后来这个小混混被林煜堂和沈建国一块儿打跑了;中她其实很努力在读书,以为努力能就能考上s大,努力了之后她才明白一件事——读书也是需要天赋的…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沈熹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太不了解女人,这个问题意义可大了,这决定林煜堂是睛坏了,还是脑坏了。”

卧槽,这是诅咒吗?

林煜堂昨晚基本没有合过。今天忙了一天,下午他从实验室来,就立回宿舍补觉了。宿舍里只有他和何之洲两个人。结果他刚睡一会,他的上铺就开始播放音乐了,一直单曲循环着一首歌——《分手快乐》。

何之洲并不隐瞒:“昨晚见过一面。”

——

沈熹不说话了,心里已经开始哽咽了。

短信是沈熹发来的,只有一句话——“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何之洲坐在小树林的长椅上,一脸漠不关心。良久他淡淡瞥了,沈熹突然抬起:“他妈的,林煜堂没有回复我…”

沈熹情绪有失落下来,不过并没有表现来,其实很多时候,她已经习惯不计较某些小问题,习惯到这些小问题变得不那么重要,无关痛。只是她差忘了,积成渊。

机发短信,良久打不一个字。

表明是两个人共同完成的。

沈熹对着何之洲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在个人空间、微博等等各账号写下“吧。带着我最后的慈悲。”

林煜堂没办法继续睡,黑着脸下床,然后走到书桌下手机充电机。手机里多了几个未接电话和一条未读短信。

何之洲没有那么无聊,声音平实,没有任何情地发问:“都要分手了,问这个有意义么?”

沈熹听到了林煜堂的话,应他要求,换了一首《好心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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