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机械地眨了眨眼,就在这一刻,她彻底,且无比确定,己自喜欢陆决,很喜欢陆决,她爱他。这简直,罪孽滔天。
她腾腾后退两步,转⾝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家的方向奔跑而去,陆决的手还停在空中,一时反应不过来,等回过神来,陆萦经已不见了踪影。该死。陆决抬脚踢在路边的石基上。
又把她吓到了吗?他有些懊恼地抓了抓头发,他也不道知
己自
么怎了,会突然控制不住己自的情绪。
大概是为因恼火她让己自找别人做女朋友吧,他突然得觉心好累,在现的局势,一切的一切都不能变明了,他在等。
在等个一契机,个一
以可光明正大袒露心声的契机,但是他有时候又很怕,很怕的真迎来契机,反而让陆萦远离他。以所,他把契机推了又推,一直不肯再向前一步,毕竟那契机有多好。
就有多无情,然虽他道知,无论如何拖延,他早晚都会走上那一步。养不熟的⽩眼狼,大概说的就是他吧。呵…***“嘿,帮我给陆萦捎个信呗。”好几天没见到陆萦的金世泽。
突然拿了封骚粉⾊的信封递给在正刷题的陆决。陆决一挑眉,伸手接过那封信,问:“情书?”“嗯呐,情书。”金世泽搬了张椅子坐到陆决书桌前,“我想了很久了,得觉
是还写情书比较稳妥。”
“稳妥?”陆决随手把信封塞进桌洞里,“么怎个稳妥法?”“我得觉这种更真,也更有说服力吧。
之前口头表达过次一,陆萦说我轻浮,得觉我是花花公子,是不真心的。”金世泽拿起一支笔,在手中转了来起,经过将近两年的接触,他经已向陆萦证明了,己自根本就是不那种轻浮的人,眼下这个时机表⽩是他深思熟虑过的。算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