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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死(2/2)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这是一首让人血沸腾的诗!

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这样的场面很诡异。

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

之气,王八之气,螃蟹之气,虎躯,熊躯,那个虾米躯,怎么说也要抖一下,震一下,就算不能引发一场八级的大地震,那也要让人怕地上,跪地求饶叫神仙,这样才叫歪歪啊…可惜!

男儿从来不恤,纵死敌手笑相承。

世界五千年,何英雄不杀人?

他们以为自己死了。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天宝是主角。

名不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厄?还有一个没死?天宝很不兴,妈发了这么一个大招,你居然还不死,所以,天宝很气恼的指着那个没有死的家伙,责问:“喂,他们都死了,你怎么不死?气死我了,咱们再来一次,要是你这次还没死,我就和你没完!”

死!

每一天,都好像一本极度叉的YY每一次门,都能有艳遇——就好像是金庸小说里主角一现,就一定会遇到女,然后获得神功,再后来,一茶馆饭店就打架,可怜小说里那些开客栈饭店茶楼的龙有怨无告衙门。

所以主角的路是与众不同的!

仇场战场一百愿与野草青。

所以天宝才要装,要好好的装,好好的活动一把,就好像那些主角一样,走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必须要有纷争,要,而且还要有女,有人倒霉到家。在这里,对有了,而且还是一曲苦情戏。

恩,勉带了一些闱的成分,还凑乎。

招手海边鸥鸟,看我中云梦,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我辈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其实一旦一个人已经以为自己死了的时候,他就已经算不上是一个活人了。因为在这一刻,他的心会停止,然后大脑也会罢工,生磁场离开人的,然后,这个人就是真的死了,而且还是死的不能再死那

但是双方似乎本就不能算是一个档次上的,因为他们很倒霉的遇到了天宝,而天宝也是天山神族中有数的手了,可以说,现在天宝说是天山神族的前三位手,那也是不错的,只是他不参与战斗而已。

可惜这些事情都让小月了。

天宝沉着声音,咙里挤来这么一个字。

啧啧,就算是天才的剧作家,也写不这么完的桥段来。人的叉不需要理由,因为天宝就是最好的理由!

因为他是掌门大小,因为他有人护着,所以谁敢用他啊?所以,他也就成了闲人,成了天山上的宝贝儿嘎达,让人捧在手心里,啧啧,那个呵护的劲儿就别说了。可是,作为一个男人,他还是喜经常抖一抖的…

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

当为我击筑,我为歌。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女,有大坏,还有他这么一个英雄…

这就是一个人单挑一群人的结果。

然后,众人就看到了那长度在两米多的刀,突然一下横扫,一个横扫千军,然后刀光一闪,一个力劈华山,然后一个那个啥…就好像是剁韭菜一样,咄咄咄咄的几声,一片人就趴下了。

相信,每一个男儿看到这首诗的时候都会记得,都会记得那豪气云,记得那和残暴,但是,那就是男儿的血。

当然了,人也只有这样才叫叉,走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要倒霉,走到什么地方,都能遇到江湖的争斗,这样,才是主角模式的叉人生。

合上这一首诗以后,他营造的那独特的气氛更是叉了,那一把刀,变大了,更加的锋利了,上面的气息也更加的凝聚,无数的残暴因都汇聚了起来,悄然的隐蔽,凝聚,寂静无声。

雄中雄,不同:

天宝很叉。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

为了合那一刀的气息,天宝的整个人都变的残暴了起来,神的波动在持续,内的生磁场在模拟,影响着周围的磁场,而天宝,更是满了一Ji情的念了一首《男儿行》,男儿行,他的最

且秉烛,为驻好过。

即便有些不到小月的,他有了机会了,可也耐不过小月的撒,就这样,机会拱手让人了,而且掌门大小一趟们不容易啊,而且能惹事儿,更不容易,所以天宝能不兴吗?什么才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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