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一号有距离,不理想;二是林志萱要价太高,一十五集就拿走七十五万,这种钱花得太不值得,也不会带来多大的效益,花重金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卖点,林志萱的卖点有多大?我这个导演都感到怀疑,还不止这些,林志萱看了剧本之后很喜欢这个角色,又要求把戏加长,也就是不肯在十五集死,至少要到十八九集死,她要拖着十八九集去死就又要一笔钱,至少又是几十万,到头来还可能回到原来的起点,她既要耍大牌又要加戏,太难伺候了,这样的演员剧组根本就养不起,剧组经不起林志萱的折腾,与其花这笔冤枉钱还不如到电影学院表演系请个没出名的新秀来演效果说不定还好些,一集几千块钱就解决了,能省一大笔钱来,何乐而不为呢?
外行听内行这么一比画,马上动摇了,毕竟资金是有限的,一口气拿走几十万又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又何必花这笔钱呢?看来这演员也不好安排,前面塞进个戴姬被撵走了,说是不行,他又不好强求,怕事情穿帮自己的名声就会扫地,剧组最后帮他摆平了这事他也不好再说什么了,现在请林志萱人人都说贵了,也不合适,还耍大牌,一下损失百万,他一看到这情形头就大了,最终决定放弃林志萱,并且增加投资八十万,以作补偿。
剩下的难题就是如何把林志萱赶走。合同已经签了,签了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谁首先撕毁合同谁就要承担责任,谁就要赔偿,王文涛叫公司的律师认真看了合同,只要公司单方面不履行合同就得赔偿,也不是个小数目。
王文涛毕竟是久经商界,单方面解除合约的事干过多次。所以底气十足地直接打电话跟林志萱谈,公司决定解除跟她的合同,不再由她担任女一号。林志萱一听,就暴跳如雷,说你解聘我行,赔偿我全部的酬金吧,不然咱们法庭上见。
王文涛说我奉陪到底,不过你也做好准备,你多次违约没来剧组已经造成了剧组两百万的损失,只要你起诉我一样起诉,谁赔得多谁赔得少你自己去掂量吧。
王文涛这么一说林志萱就急了,她经不起官司的折腾。之所以拖这么久一是真想耍一回大牌,二是后面不久就有三场演唱会,她想拖到搞完那三场演唱会再来演这个角色,而且她看了剧本之后非常喜欢女主角碧水,非要编剧加长碧水的戏不可。很显然,王文涛不会按她的意志转移,就算要林志萱再演下去也不会加女一号的戏,不仅不会加,从钱的角度考虑,王文涛还巴不得女一号十集就死掉,何况一开始他就不看好林志萱,一开始他就没真心想要用林志萱,从头到尾就是利用林志萱炒作,给自己圈钱。林志萱耍大牌他让她耍大牌,从内心来讲他希望她是这样,巴不得她是这样,他正好抓住她的把柄,拖得越久对林志萱就越不利,王文涛官司胜诉的机会就越大,终于到了王文涛觉得成熟的时候,他既可以完全说服李成志,让李成志放弃林志萱,并且有足够的理由让李成志追加投资,同时也有足够的理由置林志萱于死地。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林志萱这才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戏不要她演了还要吃官司,她很清楚,这场官司只要一打她必输无疑,违约的是她而不是别人。她马上派经纪人来求和,双方谁都不告,先协商解决。
这下轮到王文涛耍大牌了,自己也懒得出面,请律师出马,和解行,退回所有的定金,谁也不告谁。
王文涛最终成了最大的赢家,什么目的都达到了,该做的宣传做了,该有的影响有了,该捞的钱捞了,该解除的演员解除了,自己分文未出。这个圈子里面的人真他妈天真,跟我玩?王文涛得意地想。
林志萱的出演就这么结束了。
找人,还是找主角,女一号。
这时,当很多女一号人选方案搁浅之后,牛蒙亮出了自己早已想好的一张牌:节目主持人陆婷妮。
陆婷妮是牛蒙看好的演员,其实还不是专业演员,一个娱乐节目主持人,长得一副娃娃脸,脸上还长着两个迷人的酒窝,眼睛特大,牛蒙特别爱看这张脸,有心想把她在影视圈里捧红。
"你看陆婷妮怎么样?"牛蒙问秦小阳。牛蒙知道,秦小阳完全代表了王文涛,这事只要他们俩定了就基本定了。
秦小阳觉得不对劲,心里在说陆婷妮根本不具备演女一号的资格,她演过什么?留下什么好的形象给观众?主持节目是好手就等于胜任女一号吗?仅仅外形可以就能演一号,多少人能演一号?还谈何艺术?有导演耐心的指导调教演个女三号四号还马马虎虎,真要演女一号这部戏就完了,绝对会砸。
秦小阳虽然比较无能也没什么主见,但不是傻瓜,他已经隐隐约约地发现,牛蒙对陆婷妮完全是偏爱。如果从艺术的角度来讲演一号提都不要提。就连自己这样的外行用脑子想想都知道,这样的人不能演女一号,牛蒙自己难道不知道?
秦小阳觉得不能被牛蒙牵着鼻子走了,再不能把导演的话当圣旨了,他这时才感觉到不是导演听他的,而是他听导演的,戏的业务问题他应该听导演的,艺术处理必须尊重导演,可其他事情根本不能导演说了算,全都导演说了算还要他这个制片人干什么?制片人管不住导演还当什么制片人?
"这个…陆婷妮还是得慎重考虑一下吧。"秦小阳认准了这一点,却又不敢很直接地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