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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贾谊与鼂错(2/3)

错请削地之奏,诸贵人皆不敢难,惟窦婴〔15〕争之,由是与错有隙。诸侯亦先疾其所更法令三十章,于是吴楚七国遂反〔16〕,以诛错为名;窦婴袁盎又说文帝〔17〕,令鼂错衣朝衣,斩于东市(前一五四年)。

〔4〕张苍(?—前152)西汉武(今河南原)人。秦时御史,汉初封北平侯,后为丞相。《汉书·艺文志》著录《张苍》十六篇。

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

《全汉文》(清严可均辑)

参考书:

《支那文学史纲》(第三篇第四章)

〔1〕《新语》陆贾撰,十二篇。《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案《汉书》贾本传称著《新语》十二篇。《汉书·艺文志》‘《陆贾》,二十三篇’,盖兼他所论述计之。”

鼂贾行,其初盖颇同,一从伏生传《尚书》,一从张苍受《左氏》。错请削诸侯地,且更定法令;谊亦改正朔,易服〔18〕;又同被功臣贵幸所谮毁。为文皆疏直激切,尽所言;司迁亦云:“贾生鼂错明申商。”〔19〕惟谊尤有文采,而沉实则稍逊,如其《治安策》,《过秦论》,与鼂错之《贤良对策》,《言兵事疏》,《守边劝农疏》,皆为西汉鸿文,沾溉后人,其泽甚远;然以二人之论匈者相较,则可见贾生之言,乃颇疏阔,不能与鼂错之识为比矣。

《史记》(卷八十四,一百一)

〔5〕吴公名字失传,西汉上蔡(今属河南)人。曾就学于李斯。

《中国大文学史》(第三编第二章)

〔6〕绛绛指绛侯周(?—前169),西汉沛县(今属江苏)

《汉书》(卷四十八,四十九)

〔7〕长沙王汉初建长沙国,封吴芮为长沙王。贾谊所傅者系

他任河南郡守时颇重贾谊,任廷尉后荐谊朝。

〔2〕贾山西汉颍川(今河南禹县)人。曾任颍川侯婴骑尉。

人。指颍侯婴(?—前176),西汉睢(今河南商丘)人。二人随刘起义,后协力共诛诸吕,迎立文帝。周为右丞相,婴为太尉。冯敬(?—前142),文帝时任典客、御史大夫。周婴、冯敬等毁贾谊事,见《汉书·贾谊传》。

〔3〕贾谊《汉书·艺文志》著录《贾谊》五十八篇,又赋七篇。

《汉书·艺文志》著录《贾山》八篇。《至言》,叙论秦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调帝王应听取臣下劝谏。

法当诛。文帝不忍,因赐几杖,德至厚也。不改过自新,乃益骄恣,公即山铸钱,煮海为盐,诱天下亡人,谋作逆。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秋左氏传》,即《左传》,相传系秋时左丘明所作。是一依据《秋》记述当时各国史事的编年史书。叙事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终于鲁悼公十四年(前454),比《秋》多二十七年。《隋书·经籍志》:“《左氏》,汉初于张苍之家,本无传者。至文帝时,梁太傅贾谊为训诂。”

惟其后之所以绝异者,盖以文帝守静,故贾生所议,皆不见用,为梁王傅,抑郁而终。鼂错则适遭景帝,稍能改革,于是大获幸,得行其言,卒召变,斩于东市;又夙以刑名著称,遂复来“为人陗直刻”〔20〕之谤。使易地而,所遇之主不同,则其晚节末路,盖未可知也。但贾谊能文章,平生又坎壈,司迁哀其不遇,以与屈原同传,遂尤为后世所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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