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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续篇(3/6)

是跟他有关的事,他都讨厌透啦,他把头稍微偏过一边,好像这样就可以避开布吉尔的问题,可以不再让他的话灌到耳朵里去了。"做秘书的,"布吉尔接下去说,一边舒展胳膊,打个哈欠,这副举止跟他认真的口气截然不同,真叫人摸不着头脑,"做秘书的经常埋怨,说什么他们给逼得没办法,村子的审查工作多半只好在夜间进行。可他们干吗抱怨这点呢?因为害得他们太紧张了吗?因为他们情愿在夜间睡觉吗?不,他们抱怨的决不是这个。在秘书当中,当然有的卖力,有的差劲,这点到处都一样啊;可是他们谁也不会抱怨自己鞠躬尽瘁的,更不用说公开抱怨啦。这绝对不是我们的作风。平常时间也好,办公时间也好,我们在这方面并不两样看待。这种两样看待的作风可不对我们的劲。那么做秘书的还有什么理由反对夜审呢?难道是为了体贴申请人吗?不,不,也不是那个缘故。凡是有关申请人的问题,秘书总是铁面无私的,固然并不比对待自己更狠一点,但也是一模一样的无情。你只要想一想就明白,这种铁面无私实际上也只是做事一丝不苟,严守职责罢了,对申请人说来,真是再好也没有的体贴啦。其实这是完全看得出来的,就算眼光浅的人看不到这点也罢;说真的,比如拿这件事讲吧,申请人欢迎的恰恰是夜审,原则上并不反对夜市。那么秘书干吗偏偏讨厌夜审呢?"这点K也不知道,他知道得不多,甚至也摸不清布吉尔哪句话才是真正要他回答,哪句话只是表面上问问罢了。"你要让我在你床上躺下,"他心想,"到明天晌午,我就统统回答你,能等到明天晚上,那更好啦。"谁知布吉尔似乎一点也没把他放在心上,他一心只想着自己提出的问题呢。"就我所知,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秘书对夜市有下面几点顾虑:夜间不适宜跟申请人谈判,因为在夜里要保持谈判的官方性质是有困难的,或者说绝对办不到。这可不是什么外表上的问题,如果要严格遵守形式的话,无论白天黑夜当然都办得到。所以问题不在这上面,可是另一方面,在夜间,官方的判断力总不免受点影响。在夜间判断事物,往往不知不觉地容易带上私人的看法,申请人辩解起来,作用也比应有的要大得多,在判断案情上难免搀杂种种毫不相干的考虑,考虑到申请人其他情况,以及他们的痛苦和焦虑,申请人和官方之间应有的那道墙,即使表面上还照样存在,也一定会因此不大牢靠,还有,在本来理当一问一答的场合中,有时似乎出乎意外,居然来个反客为主。秘书至少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种人由于职业关系,当然生来对这种情形十二万分的敏感。不过连他们在夜审中也不大注意那些不利影响,这一点在我们圈内倒也常常讨论到;他们非但不大注意,反而一开头就尽力削弱这些影响,临了还以为收到十二万分的好效果呢。但如果你事后通读一遍记录,看到里面那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缺点,往往大吃一惊。这些是不足之处,对申请人倒常常是一种不大正当的外快,根据我们的规章,这种缺点至少不能用一般正面方法来补救。固然过些时候监督官会把这些缺点加以纠正,也只是对法律有所改进罢了,对那个申请人可再也伤不了一根毫毛啦。在这种情况下,做秘书的难道完全不应该抱怨吗?"K已经似睡非睡地睡了一会儿,这工夫又被吵醒了。他不由纳闷:"这是干什么呀?这是干什么呀?"从下垂的眼皮里看来,他可不把布吉尔当作个官老爷在跟他讨论难题,无非是当作个扰人清梦的讨厌东西,至于对方还有什么用意,他就摸不透了。可是布吉尔呢,一脑门子都在想着心事,笑了笑,好像刚才真把K搞得有点迷糊了,却又打算马上把他开导过来。"说起来,"他说,"在另一方面,谁也不会糊涂得说是不应该这么抱怨。规章上的确没有真正规定夜审这一节,所以谁想避免夜审,也不算触犯规章。不过看看情况,看看工作又多得忙不过来,看看城堡里那帮官老爷的办事作风,可少了他们还真不行呢,再看看规章上规定,只有在其他一切调查研究工作最后结束之后,才能对申请人进行审查,于是一下子就看出,由于这一切情况和其他许多情况,夜市到底成了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了。但要是如今夜市已经成为一道必要的手续——这话是我说的,——这也是规章的产物,至少是间接产物,要挑夜审的毛病,那就几乎等于说——当然,我说得有些夸张,只因为是夸张,我才能这样说来的,——那实在等于说是挑规章的毛病。

"另一方面,不妨让秘书在规章条款的范围内,可以尽量避免夜市,尽量避免处于或许是惟一的明显不利地位。实际上他们就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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