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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3/7)

在酒吧间里,她看看一切都原封不动,私底下真高兴极了。可是她没什么威望了,这她当然不会不看到,说真的,她对什么事情向来都有先见之明呢。一个真正漂亮、讨人喜欢的姑娘,她一旦在酒吧间安下身,倒用不着使什么手段啦;只要色相一天不衰,就在酒吧间当一天女招待,除非出了什么天大的倒霉事。可是,像弗丽达这号姑娘,想必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丢掉差使,自然啰,这号人也有头脑,不会透露什么口风,相反的,动不动就怨天尤人,对这差使百般咒骂。但私下里却是时时留神呢。因此弗丽达就看出人家渐渐冷淡了,她一露面,不再引起轰动,人家连眼也不屑一抬,甚至连侍从也不再来给她添麻烦,他们都有了头脑,纷纷去缠住奥尔珈之流的姑娘啰,看看老板的举止眼色,她也看得出自己越来越不红了,老编什么克拉姆的新鲜事可不行,凡事总有个限度呀,因此好弗丽达就决心试试新花招了。只要哪个有本领一眼看透就好啦!佩披虽然明白这里头有毛病,可惜也没把它给看个透。弗丽达决心搞出件桃色新闻,她,克拉姆的情妇,碰到头一个求爱的,就委身给他,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嫁个最最下贱的下等人。这消息会闹得满城风雨,这消息会轰动一时,久而久之,大家终于会想起,当克拉姆的情妇是什么意义,热恋新欢而扔掉这份体面是什么意义。难只难在找不到合适的人来串演这出鬼把戏。千万不能挑个熟人,更不能挑个侍从,因为那号人许会给她个白眼就走开,尤其是对这件事不会认真到底,尽管她生就利嘴滑舌,也不可能把事情四下传遍,瞎说什么她弗丽达不防他扑上来,怎么也抵挡不了,不出个把钟头就糊里糊涂顺从了他。虽说非得找一个最最下贱的下等人才好,可也得让人相信,那种人尽管是粗坯,天生鄙俗,但是念念不忘的只有她弗而达一个人,心里无非只有把弗丽达娶到手这么个高尚的念头…啊呀,天呐!虽说非得找个普通人才好,可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找到个比侍从都不如的,比侍从还要下贱得多的,不过落得个个姑娘都笑话的人也找不得,应该找个让旁的姑娘,有眼力的姑娘迟早也能看出什么妙处的才好。可是,打哪儿去找那么种人呢?旁的姑娘兴许一辈子都在物色那么种人吧。总算弗而达造化好,大概就在她脑子里刚刚想出那条妙计的当天晚上,土地测量员居然来到了酒吧间她跟前。土地测量员!是啊,K在转什么念头呢?他心里有什么特别打算呢?他打算干出什么特别事情吗?功名利禄?他在追求名利吗?如此说来,他打一开头就应该另有一番安排。毕竟他是个窝囊废,看看他的境遇,真把人心都撕碎了。他是个土地测量员,那也许多少有点名堂吧,所以他多少有点见识,可要是不晓得怎么派个用处,到底还是一场空。他却偏偏提出种种要求,虽说背后没个靠山,要求不是公开提出的,可人家也看得出他在提什么种要求,那到底叫人看了生气呀。他知道吗,就连做侍女的,不管跟他谈多久的话,都是在降格迁就他呢?他脑子里装满这种种特别要求,在刚到的那天晚上,就一头落到了那一眼就看得出的圈套星啦。难道他不害臊吗?他在弗丽达身上看到什么魅力呀?那个黄脸瘦皮猴,她难道真能合他心意吗?才不呐,他连看也没朝她看过,她只消对他说说她是克拉姆的情妇就行了,在他耳朵里那还是件新闻呢,这下子,他可给迷住心窍啰!但如今她不得不搬走,不消说,如今赫伦霍夫旅馆里再也容不下她啦。在她搬走的那天早晨,佩披见到了她,勤杂工纷纷跑上楼来,毕竟大家都想看看热闹呀。她威力真不小,连当时都有人可怜她,个个人都见她可怜,连她的冤家也在所难免;她那番估计打一开头就证明分毫不差;她为什么委身给那么种人,在大家眼里都是个谜,还以为她交上坏运呢,那批小厨娘,当然对个个女招待都眼红,她们伤心得劝也劝不住。连佩披也动了感情,即使当时一颗心都放在其他事上,也不能一直无动于衷呀。她忽然觉得弗丽达不过是个小可怜虫。归根到底,她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固然她举止间透着一副很不痛快的模样,可惜装得还不到家,这种做作可骗不了佩披。那么是什么推动她那么干的呢?大概是有了新欢那分乐劲儿吧?啊呀,怎能想到那上面去呢?那么另外还有什么原因呀?大家早把佩披当作她的后任,她哪来这股子力量,居然还能让佩披觉得她还是那样可爱而不可亲?当时佩披可没工夫多琢磨,她不知有多少事要安排妥当,才好去接那个新差使呢。大概不出几个钟头就要去上班,可她还没做好头发,还没身时髦衣服,还没件漂亮衬衣,还没双好鞋呀。这一切都得在几个钟头里搞到手;如果穿戴得不得体,最好别想干这差使,否则不出半个钟头,管保丢了差使。说起来,十之七八都办到了。她在做头发方面天生有一手,说真的,有次还给老板娘唤去给她做过头发呢,这只要一双手生得特别灵巧就行,她倒是生就一双巧手,不消说,她那一大堆头发也是要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的。衣服嘛,也有现成的来路。她两个同事对她真讲义气,她们伙里要是有个姑娘给选中当女招待,她们脸上终究也贴了点金呀,何况到将来佩披一旦当权,还能沾她不少光呢。有个姑娘长期来手里一直留着段名贵料子,那是她的宝贝,常常让其他姑娘眼红,她必定梦想着,自己早晚会拿它派个大用处,眼下碰到佩披需要,她竟割爱了,这个心眼儿实在太好啦。两个姑娘都甘心情愿帮她缝,换做给自己缝的话,恐怕也不见得更起劲吧。那件活儿干起来的确叫人非常轻松愉快。她们各自坐在床铺上,一个在上铺,一个在下铺,边缝边唱,缝好什么前襟后摆,镶边滚条就传上递下。如今佩披一想到这副情景,心头不由格外沉重,想想一切都白费了劲,自己要空着双手回去见那两个朋友啦!多倒霉啊,怪只怪K轻薄才倒这霉呀!当时她们三人对这件衣服别提多满意啦,仿佛就此保险成功,赶上最后关头,一看还可以再缝条缎带,最后一点疑虑也都化为乌有了。这件衣服,难道当真算不上漂亮?虽说佩披没第二件衣服替换,成天价都得穿着这一件,如今已经穿皱了,而且沾上了几个污渍,不过还看得出这件衣服有多漂亮,连那个巴纳巴斯臭婆娘都拿不出一件更好的呢。此外,还可以要紧就紧,要松就松,上头也行,下头也行,因此衣服尽管还是那一件衣服,却显得变化多端了——这是个独到好处,确实也是她的发明。当然啰,给她做衣服也不太难,佩披可不是吹,事情是明摆着的嘛——凡是年轻、健壮的姑娘,穿什么都合适呀。要搞到衬衣、靴子就难得多,实际上事情就在这上面坏开了头。虽然她那两个女朋友也曾尽力帮过忙,只是力不从心。她们凑来凑去只凑到粗布衬衣,而且还要补一补才行,她弄不到高跟小靴子,只得拿拖鞋来代替,其实这种拖鞋穿出去现眼,还不如藏起来的好。她们都安慰佩被说:弗丽达到底穿得也不大漂亮,有时候她在人前打转,一副邋遢相,客人看了宁可叫看管酒窖的来侍候呢。事实尽管如此,弗丽达邋遢倒不要紧,她早已博得欢心,有了威信啰;有身分的女人难得一次弄得像个大花脸,穿得马马虎虎,那反而显得分外妩媚——可是碰到佩披这种初出茅庐的新手,那会怎么样呢?再说,弗丽达要打扮也打扮不出来,她根本俗不可耐;如果有人生来不巧是黄皮肤,那当然应该认命算了,用不着像弗丽达那样,再去加一件露胸的奶油色短衫,穿着到处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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