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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哈勒尔自传第一章(2/10)

我去光顾古古香的小酒馆。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大约是在二十五年前,从那时以来小酒馆没有一变化。老板娘还是当时的老板娘,现在的有些顾客二十五年前就常到这里喝酒小憩,今天他们坐的仍是老位置,用的仍是原来那样的杯。我走这简朴的酒馆,这里是我避世的场所。固然,这避世与静坐在南洋杉旁的楼梯上遁世相差无几,我在这里也找不到我的故乡和知己,我找到的只是一席安静之地,可以在一个舞台前观看与我异样的人表演的陌生的节目。不过,这块安静的地方也有它的可贵之:这里没有拥挤的人群,没有喧闹,没有音乐,只有几个安详的市民坐在不加修饰的木桌旁(桌没有铺大理石面,没有镶珐琅面,没有铺丝绒台布,也没有黄铜装饰!),每人面前放着一杯味醇的好酒消夜。这几个常客我都面熟,他们也许都是些货真价实的庸人,在家里,在他们那庸俗的住宅里都放着呆板笨拙的家用祭坛,祭坛后面是那可笑的知足常乐的庸俗偶像;他们也许和我一样,是些孤独失常的人,理想破灭了

剧院

我一边思考着这些久已萦回于脑际的问题,一边在的街上继续前行,我穿过本城一个最安静、最古老的城区。对面,在街的那面,一堵古老的灰石墙耸立在黑暗中,我一向很喜看这堵墙。那石墙在一座小教堂和一座古老的医院之间,总是那样苍老而无忧无虑。白天,我的目光常常停留在那糙的墙而上,在内城,这样安静、好、默默无闻的墙面并不多,这里,到都是商店、律师事务所、发明家、医生、理发师、病医士的牌号在朝你喊,没有半平方米的空间。现在我又看见那古老的墙安详地耸立在我面前,可是墙上发生了一什么变化,我看见石墙中央有一座漂亮的小门,门拱呈尖形,我糊涂起来,再也记不清这座门是原来就有的还挂后来才开的。这座门看去很古老,年代非常悠久,这是毫无疑问的;也许这闭的小门(木门板已经发黑)几百年前就已经是一家无人问津的修院一的人,现在虽然修院已经不复存在,但是这座门依旧是荒芜古国的人。这座门我也许已经见过.〔再次,只是没有细看,也许因为它新上了油漆,才引起我的注意。不怎样,我停住脚步,十分注意地前那边看,可是我没有走过去,中间的街非常,路面泥泞不堪。我站在人行向那边看,一切都笼罩在夜中,加门好像编织了一个环,或者装饰着别的什么彩的东西。我睁大睛细看,看见门上挂着一块明亮的牌,我觉得牌上似乎写着字。我使劲看也看不清,于是便不顾污泥脏走了过去。我看见门楣上端灰绿旧墙有一块地方闪着微光,彩的字母闪烁不定,忽隐忽现。我想,现在他们连这一堵古老完好的墙也用来霓虹灯广告了。我看了几个瞬息即逝的词,这些词很难认,只好连猜带蒙。各个字母现的间歇长短不等,淡而无力,片刻之间就又熄灭了。用这广告生意的人算不上,他只能算是个荒原狼,可怜虫;为什么要在这老城最黑暗的街的墙上拿字母游戏,而且偏偏选中夜人静、冷风凄雨、无人过往的时刻?为什么这些字母这样匆忙、短暂、喜怒无常、不易辨认?好了,现在我终于拼了几个词:

——普通人不得

专—为—狂—人—而—设!

我觉得很冷,继续往前走去,我想着那条轨迹,满心渴望着那专为狂人开设的剧院的大门。走着走着,我到了市场,这里,各消夜娱乐活动应有尽有,三步一张招贴画,五步一块牌,竞相招徕顾客,上面写着:女乐队,游艺,电影院,舞会。但这都不是我去的地方,这是“普通人”的娱乐,正常人的消遣,我所到之都见人们成群结队地涌各个娱乐场所的大门。尽如此,我的哀愁仍然有增无减,因为刚才那几个闪耀的彩字母,那来自另一世界的致意,仍在动着我,它们映了我的灵魂,搅了我埋藏心底的音符,使内心一丝金痕迹的微光再次隐约闪现。

找的脚漉漉的,冻得好冷,但我还在那儿站着等了好一会儿。灯光字母再也没有重视。我仁立在邢里,心里想,这柔和的、彩斑斓的、像鬼影似地在的墙上和黑暗的沥青路面上闪烁不定的字母谜灯有多好看啊。这时,以前的一个想法——关于金的闪光的痕迹的比喻——忽然跌我的脑海,这痕迹忽然变得那样遥远,无寻觅。

,震塌四,把我这个迷途狼带回到生机的世界之中。我悲伤地,然而内心又是兴奋地尽力回忆最后一次的这经历。那是一次音乐会,演奏的是一首妙而古老的乐曲.由木演奏一首钢琴曲,奏到两个节拍之间时,我突然觉得通向天国的门开了,我飞过太空,看见上带正在工作,我觉到一阵极乐的疼痛,尘世间的一切东西我再也不反抗、不害怕了,我肯定人生的一切,我对什么事都倾心相。这觉只延续了一会儿,也许一刻钟,但是那天夜里我又梦见了一次,从此,在我凄凉的一生中,这觉时常悄悄重视,有时,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它像一条金黄的、神圣的轨迹通过我的生活,达几分钟之久,这轨迹几乎总是蒙着污垢灰尘,同时又闪耀着金的火,好像永远不会丢失,然而又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天夜里,我醒着躺在床上,突然起一首诗,这诗句太太奇妙了,当时竟没有想到把它写下来,第二天早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然而那诗又像包在破碎的老壳中的仁一样,长期埋藏在我的心中。另一次,在读一位诗人的诗作时,在思考笛卡儿、帕斯卡的某个思想时,我又有过这觉。还有一次,当我和我的情人在一起时,这觉又一次在我面前现闪光,飞向天空,留下金的痕迹。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在这心满意足的、市民气的、神空虚贫乏的时代,而对这建筑形式、这营业方式、这政治、这人,要找到神灵的痕迹是多么困难啊!这个世界的目的我不能苟同,在这个世界我没有一丝快乐,在这样的世界我怎能不一只荒原狼,一个潦倒的隐世者!不在剧场还是在影院,我都待不长,我几乎不能看报,也很少读现代书籍。我不能理解人们在拥挤不堪的火车和旅馆里,在顾客盈门、音乐声嘈杂吵闹的咖啡馆里,在繁华城市的小酒馆小戏院里寻找的究竟是什么乐趣;我不能理解人们在国际博览会,在节日游行中,在为渴望受教育的人作的报告中,在大育场上寻找的究竟是什么乐趣。千百万人正在为得到这些乐趣而奔走钻营,我也可以得到这乐趣,但我不能理解它,不能和他们同乐。相反,能够给我乐的为数不多的几件事儿,我认为是人间至乐的事儿,不同凡响的事儿,令人欣喜若狂的事儿,世上的人最多只在文学作品中见过、寻觅过、喜过,在现实生活中他们认为这都是些荒诞不经的事。实际上,如果说这些世人的看法是对的,如果说这咖啡馆的音乐,这些大众娱乐活动,这些满足些微小事的国式的人们的追求确实是对的,那么我就是错的,找就是疯、狂人,我就确实像我自称的那样是只荒原狼,误到它不能理解的陌生世界的兽类中间,它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家,自己的空气和

我读

我去开门,使劲扭也没有扭动那又重又旧的门把。突然,字母游戏结束了,非常伤心地停止了,好像懂得了这游戏徒劳无益。我后退了几步,踩得满脚都是泥,字母不见了,熄灭了,我在污泥中站了许久,等待字母重新闪亮起来,然而却是任然。

我死了心,不再等候。我走上人行,这时我前面泱泱的沥青路面上忽然映几个彩的灯光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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