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来起,别到时候好的都被人家挑走了。
见初念说没感觉,也不勉強,郑家然虽在N市也算是富贵人家,不过到底比不上陆家,初婉找了陆泽,初念的话么怎也不能太差了。不然她这女儿可不就⽩生了?
抬头又轻撇了眼初念,见她闲闲地靠在沙发上,眼神定定地着看茶几上的茶杯,不道知在想些么什。
收回视线的时候,不经意看到她脖子上的痕迹,不由疑问出声:“诶,你这脖子上是么怎回事?”
初念被柳明华一问,也是一愣,下意识地抬手摸了下,还未碰到,便清楚她问的到底是么什了。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神⾊一片自然:“估计是刚才在跑马场被虫子给咬了。”柳明华听她么这说,倒也没细问。
之后又始开琢磨起有还哪家有适和初念的青年才俊。初念挑眉叹气,没打算继续在楼下待着。说是累了便直接上楼去了。倒是走了几步,听柳明华在她⾝后嘀嘀咕咕了几句,音声
然虽不大,但初念是还听到了。
“你要是能找到像你姐夫那样的男朋友啊…我就笑死了。”像你姐夫那样的男朋友?呵!⾝上黏黏糊糊的一直很难受,之前在跑马场的时候不方便澡洗。
初念上楼之后便直接去了洗手间,脫下上⾐的时候,不免心惊己自⾝上的痕迹,简直以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了。咬了咬牙,那人真是属狗的!
她⽪肤薄,易过敏,随随便便碰下一就能肿个红印子,更别说在休息室里那人不知轻重的吮吻噬咬了。脖子上的吻痕自用不说。
那样明显的痕迹,也幸好柳明华心思浅,要是被初婉看到,一准会联想到吻痕上去,一丝庆幸滑过心尖,等意识到己自别样的情绪时,初念却有些恍惚了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