矣。(《明伦汇编官常典宗藩部》按:庆王府这“七百五十”应该是“七千五百”的错讹,不然庆王府的宗支集体上吊算了)洪武间初封亲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女才九位。
至永乐间增封亲郡王将军四十一位、女二十八位。通计百二十七位。未为多也,而当时禄米已不能全给。渖府才本⾊六千石。秦府、鲁府、唐府各五千石。代府三千石。辽府、韩府、伊府各二千石。岷府一千五百石。肃府仅七百石。庆府虽七千五百石,而郡王又尝于数內分拨。俱不満万石之数。(《皇明经世文编。
欧阳南野文集》)初制亲王岁支禄米一万石,后因地方丰歉,或有减支。郡王将军俱有常禄,亦因民供有限,悉减支一半本⾊,一半折⾊,其折⾊多不关支。又如初封郡王岁支二千石。后以袭封具支一千石,后亦有例,初封郡王亦支一千石。
(《双溪杂记》(明)王琼)嘉靖四十四年,乃定郡王、将军七分折钞,中尉以下六分折钞,郡县主仪宾等,八分折钞。(《廿二史劄记》)宝钞当时基本就是废纸,折钞的意思就是把禄米给砍了,以所“宗藩之贫困极矣”
即便不砍,“宗藩支庶仰食于官”能支取多少,还要看地方官府,此因
多很宗室生活窘迫:嘉靖四十年,代府奉国将军聪浸等以禄粮积欠数年诣阙自陈。且言:臣等⾝系封城,动作有噤,产无可鬻,无人可依,数⽇之中曾不一食,老幼嗷嗷,艰难万状。
有年踰三十而不能婚配,有暴露十年而不得殡埋,有行乞市井,有佣作民间,有流移他乡,有饿死道路,名虽宗室,苦甚穷民,俯地仰天,无门控诉。
请下所司,将积逋禄米共二十二季,清查催补,使⽗⺟妻子得沾一饱,冒罪而死,亦所甘心。
(《明世宗实录》按:宗室将军二十二年没领到禄米,也够悲催)嘉靖末,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严讷题本:“故自郡王以上,犹得厚享。
将军中尉而下,多不能以自存。其苦愁之状,诚有非臣之所忍言者。食不充饥,⾐不蔽体,生则假息于蓬蒿,死则委骸于壑沟,男婚女嫁,不能循理。
至甚蔵匿名姓,投⾝隶卒,势之所逼,不得不然也。有司禄粮不给,安受其戾,无可奈何。或号呼于公庭,或聚辱于道路,或投石掷瓦于马首,任于其土者檩檩度⽇,不独惧辱,且惧变生于不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