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谢那个小偷让我明白这件事,虽然,我一点也不想再失窃第二次。我也感激自己给予自己一个出走的机会,不以金钱做唯一衡量标准的话,我得到的绝对比失去的多。
故乡月圆不圆
要我来写宜兰,我很乐意,可是你得先明醋呀,我不是“标准”的宜兰人。
我百分之百肯定,宜兰的美丽与清新值得流连,我也庆幸拥有宜兰清净水质养出来的好皮肤,更未忘记宜兰人脸上“古意”的微笑,但我绝不是个怀旧的人,也不是一个希望在衣锦之后还乡的人,在我人生“向前走”的路程中,我从不曾强调自己的乡土特质。我那么爱城市。
即使在一群来自宜兰的文人之中,我想我也是个异类。我的风格不乡土也不清高,更非纤柔婉约纤毫必写,我热爱观察城市繁复而华丽的众生相,虽不致五谷不分,但绝对四体不勤,我对都会环境充满认同感——我眷恋纽约、巴黎、东京,以及台北,且笃信王尔德为都会的辩护:
“都会生活滋养人类文明并使文明更完美——莎士比亚到伦敦之前,不过只能写出一些拙劣而讥讽嘲骂的文章。”
我十四岁只身离开宜兰,情愿住在一间连洗澡也要排长队的破宿舍里。当时似乎冥冥中已有一个声音在叮咛我:“走吧,走出小圈圈,你活着不是为了要沉浸在说长道短与柴米油盐的人生中,像他们(指我从小到大的邻居们)的日子,你过下去铁定会发疯!”我还记得年幼的自己踏入平快火车的那一刹那,看着清净无尘的远方山岚,泪水不断落下,但嘴角仍坚硬的抿成一条直线。那年我十四岁,老习惯被我妈骂“跟人都未亲像哩”也明白跟别人都不像并不是一件坏事。
我从小最喜欢的一句话,是“燕雀焉知鸿鹄之志”所以当时自命不凡得令人讨厌,也据顺理成章了。小镇女儿必须温柔敦厚、言行合仪,是当地女性最大的要求——我想现在也差不多。因为以前我们念的“女子国小”(全省唯一只有女生的小学,现改名为宜兰国小)“中山国小”(全省唯一只有男生的小学)至今似仍屹立不倒,家长们依旧主张“严男女之防”你从这儿可以看见,宜兰市人(据我统计,民风保守仍以宣兰市最严重)的道德标准有多高呀。
由于道德标准太高,所以人言可畏,宜兰的女人一离婚就“死”定了,而丈夫打老婆则没什么了不起,大家不管三七二十一劝合而不劝离;小镇女儿只要带了任何一个男同学回家,左邻右舍一定会问佳期,若和任一男子在闹区并肩走,二十分钟后铁定有人向你家中报告,三十岁若还嫁不出去,每个人都会自告奋勇为你做媒婆;若只生女不生男,九族同感遗憾——我非胡言乱语,这都是我身旁发生的事。有一位亲戚,她的媳妇已近四十岁,生了三个女儿,翁姑日日自责无颜面对祖先,于是趋签问神回来,要儿子每日上三次香,往东方三大拜。一年后果真一举得男,一家四口抱头痛哭,好像得了奥运金牌,我啼笑皆非的看着这幕戏,到底没法像诸亲朋好友一样发出“有志者事竟成”的贺喜。
我的亲友们都有坚强的政治狂热,每逢选举必去开票所当义务查票员,但深爱民主的人未必支持个人意志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