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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发考(10/10)

门弄斧,关老爷面前耍大刀。袁世凯和他的陆军部,绝不像谢震想象的那样容易欺骗,王金发到了北京,银子花了不少,官没封到,却还要他拿出投诚的实际行动来。这实际行动就是要王金发限期拿获韩恢、詹大悲、蒋介石、姚勇忱等革命党人。既然当了婊子,就得卖身,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王金发十分为难,卖友求荣,这是不能接受的条件,可是人已经到了北京,这条件不能接受,也不能拒绝。王金发陷入进退两难走投无路的尴尬境地。

王金发的请求免于投诚,走的陆军总长段祺瑞的路子,然而军政执法处闻讯王金发已入京“威拟逮捕,以伸国法”并指责“段总长信小节而不顾大局”这种传闻也许只是想吓唬吓唬王金发,而王金发的确也被吓得不轻,于是“踉跄出京”赶快逃跑,北上仅逗留了一个星期,所有的事情不了了之。投诚之事,在一开始就草率,临了,还是草率。投诚的双方都没有太多的诚意可言,王金发得到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免于通缉,从此可以公开活动。对于王金发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坏的结局,因为他花钱投诚的目的,很可能就在于此。过分强调王金发准备东山再起,显然不是事实。

此时的王金发,已经不是越王勾践。越王勾践为了报仇雪恨,卧薪尝胆,而王金发回到上海滩的十里洋场,从此车水马龙,花天酒地,所谓“入声色也消愁”“终日以醇酒妇人自遣”

两次亡命之王季高,一变而为豪赌冶游之王季高矣!

事实上,早在二次革命前,王金发身上的许多坏毛病,就已经露端倪。现在有了苦闷这个堂皇的借口,更是顺理成章名正言顺,索性一条路走到尽头。“投诚”之举,害得王金发里外不能做人,两头不能讨好。袁世凯方面要他限期捉人,潜伏在上海的党内同志,听说他从北京归来,疑惧万端,只怕自己成了王金发献媚袁大总统的礼物,一个个都躲他远远的,海外同志更不相谅,纷纷来信质骂,并云将派人暗杀。王金发有口难辩,也不知怎么办才好,只好听天由命。漫道温柔消壮志,醇酒妇人亦英雄,于是他以吃喝嫖赌来更加迅速地堕落自己。

再也没有什么比王金发的死更窝囊的事情。王金发似乎忘记了自己处在双重的危险之中。在1915年的5月,也就是在他去北京投诚的五个月以后,袁世凯接受了日本政府对中国的“二十一条”准备称帝前夕,王金发忽发奇想“以调查旧部动静,并消弭乱萌为辞”向上海的镇守使郑汝成请示,要去浙江一游,并打算在西湖边上建别墅。郑汝成批准了王金发的要求,亲自打电报给浙江都督朱瑞,请其保护接洽。上海镇守使郑汝成是袁世凯在南方的心腹,陈其美领导的上海二次革命,就是惨败在他的手下。郑是革命党人的心腹大患,陈其美后来不得不派人将其暗杀。而浙江的第三任都督朱瑞,却是一位变质的老革命党人,他早在1907年,就由秋瑾介绍参加了光复会,辛亥革命率领新军攻打杭州时,曾和王金发并肩作战。

按说王金发和朱瑞真应该有些旧交情。从王金发去杭州时要请示,要保护,说明他当时被软禁监视,也害怕革命党人行刺。王金发犯的一个最大错误,就是没想到昔日情同手足的战友会加害自己。他没想到早在自己没去杭州以前,朱瑞便密电袁世凯,说王金发“来杭意图叵测”王金发到杭州后,挥金如土,会客请酒,相续不绝。过了三天,一向躲着不见面的朱端,忽然决定在百井坊巷自己的公馆,宴请王金发。有人劝王金发,说朱瑞可能没安好心,此去弄不好便是鸿门宴,还是不去为妙。王金发也心存蹊跷,但是想到朱和自己毕竟有过交情,绝不会如此负义。席至半酣,朱瑞拿出袁世凯的电报,很痛苦地说:“上峰有令,我已无法帮忙。”就这样,王金发被关进了陆军监狱,一关就是二十多天,至6月2日下午4时,惨遭杀害。

我曾见过王金发临刑前的照片,照片上的王金发毫无恐惧,两个眼睛瞪得大大的。他被绑着双手,捆在用树棍搭起的架子上。行文至此,我又一次找出了这张照片,不由得百感交集。这张照片曾登在报纸上示众,当年一定很轰动,鲁迅的二弟周作人没见过王金发本人,第一次看到他,也是见的这张照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对王金发记忆最深的莫过于这张照片。这张照片是王金发传奇一生的终结,是他不平凡人生的一个句号,一个很不圆满的句号。王金发实在不应该是这样死的。

王金发被杀,当年那位被他释放的章介眉,曾起了推波助澜投井下石的作用。这位为杀秋瑾女侠出谋划策的千古罪人,此时又混到北京的总统府里当秘书,掌管机要,王金发当年没有痛打落水狗,饶他不死,他却不肯感恩放过王金发,据说他曾急电政府,振振有词“有稂莠不去,嘉禾不生,恳即明断,以张纪法”促成了袁世凯下决心杀王金发。这好像又是个农夫和蛇的故事。为此,鲁迅几次写文章警世,最著名的就是《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此文曾经被选入“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学课本。那时候上中学的人,都应该读过这篇文章。“费厄泼赖”是宽容的意思,对敌人宽容必吃苦头,王金发的教训就是例子。不过一个小小的章介眉,究竟能起多大作用,还可以提出疑问。朱瑞身为一省的都督,想杀王金发,也必须是有了袁世凯的电报才敢动手,把王金发之死赖在章介眉身上,可能也是觉得这样更有戏剧性。

5

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最适合马革裹尸当英雄。他应该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应该是徐锡麟和秋瑾,应该死于前清时的捕役,应该死于光复时的枪林弹雨。历史让王金发选择了一个最不应该的死,不死于节,不死于义,偏偏死于投诚之后的鬼魅官场。王金发死得不明不白,死得冤枉。他糊里糊涂地送了命,不管后人如何为他辩解,他一生的名誉随“投诚”二字而毁。这真是一个最糟糕的死法。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应该死而不死,往往不是件好事。譬如汪精卫,他正好和王金发同年,如果在刺杀摄政王未遂后,当真被判了死刑,立地正法,了却他“引头成一快”的心愿,也不会在后来留下一辈子的骂名。晚节不保向来就是个严重问题,很多人都是小事清醒,大事糊涂,一失足成千古恨。

大事万万糊涂不得,王金发死了以后,颇有大快人心的一面。人们自然会很轻易地相信报纸所说,除了极少数的亲友之外,大多数人都觉得他死有余辜。据说在绍兴,人们开会庆祝,坚信这是王金发“祸绍”的报应。前清的遗老们心头一定很痛快,弹冠相庆,因为大清的江山,就是被王金发这样的乱党推翻,杀一个王金发虽不足以解恨,但是杀总比不杀好。最让人心疼的,是昔日并肩作战的革命党人,也觉得王金发活该,这就是投诚和变节的恶果。王金发被杀的一个重要罪名,是他不肯出卖昔日的战友,换句话说,他的投诚有些莫名其妙,毫无“诚”字可言。他从北京回上海以后,政府“派员赴沪监督,意延宕数月之久,迄未捕获一匪,反与乱党随时往来”于袁世凯的角度,杀王金发也没杀错。

袁世凯是一个很懂得利用舆论的高手,他知道如何不惜重金,收买那些无聊的文人,编造一连串的谎言,颠倒黑白,搅乱是非。既然要杀一个人,就必须彻底把他搞臭。王金发冤枉,就在于所有的人都觉得他该死。人总是容易轻信那些无中生有的东西,日本的古屋奎二所撰《蒋介石秘录》,就为当时报纸上的谎言所蒙骗,其中有一段,煞有介事地说蒋介石在上海,因为王金发的告密,差一点落入袁世凯的侦探手中。这样的小道消息,蒋介石自己是否相信,不得而知。

蒋介石所以能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比王金发著名得多的人,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比王金发更有眼光。尽管他们的经历差不多,年龄相仿。蒋介石的故乡奉化,和王金发的故乡嵊县相邻,但是蒋介石的展望未来,要比王金发远得多。作为战士,辛亥革命成功,王金发的革命生涯也就走到头了;而对蒋介石来说,虽然不时也去过妓院,对前途也沮丧失望过,但是醇酒妇人并没有消亡他。他们的起点差不多,发展的轨迹也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结局完全不一样。历史证明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绝对不会成为蒋介石那样的人。我们可以为王金发辩护,说他是假“投诚”说他胸有大志,还想东山再起,然而美好的愿望,毕竟不能代替血写的事实。

吴越争霸的故事中,越王勾践是最终的胜利者,然而从感情上来说,我不喜欢勾践。这也许和小时候看过的故事有关,我记得在林汉达先生所写的《春秋故事》中,写到越国失败以后,勾践为了麻痹吴王夫差,不仅俯首听命“请为臣”而且还把老婆献出去“妻为妾”更有装孙子到了丧心病狂的一步,竟然用嘴去品尝夫差拉的屎。吴王夫差生病许久,有一天勾践说,大王的病就要好了,因为我尝过大王拉的屎,味道有些酸,说明大王的消化系统已经有所改善。吴王夫差很感动,觉得勾践对自己很忠心,从此放松了警惕放虎归山。结果勾践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打败吴国,杀了夫差。我不明白勾践的行为有什么可称道的,士可杀不可辱,说什么也不应该吃屎,也不应该牺牲西施,搞美人计,更不应该把自己的老婆贡献出去。对于有些人来说,最终的结果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过程那么无耻,再好的结果又有什么意义?

差不多同样的道理,王金发身上有许多比蒋委员长更可爱的地方。王金发之为人,任其天然之性,嬉笑怒骂,皆露本真。他一生中最大的失误,就是在最后关头,不自量力地强学越王勾践。勾践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学的,以王金发的莽撞和修养,要学也只能半截子,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会演戏就别演戏,演戏演到一半,想下台,也下不了。谢震《王季高君行述》在结尾部分说得非常好:

凡人当常提自觉心,与其硬学智巧,何如率其本真。

学勾践只学一半,临了还把命给搭进去,这就是王金发的悲剧。脸皮不够厚,就别去做那种丢人现眼的事。王金发硬学智巧,以己之短,去和工于心计的袁世凯斗,结果就只能是找死。事实上,王金发已不可能卧薪尝胆,他的思想已经变质,妇人和美酒已经消磨了他的壮志。王金发已经彻底落伍了,他注定应该是被历史淘汰的对象。

王金发死的时候,只有33岁,在他死后的一年左右,辛亥革命时期的几位重要人物相继去世。先是陈其美,被袁世凯派人刺杀。紧接着是袁世凯自己,因为称帝众叛亲离,在国人的唾骂声中死去。然后是黄兴和蔡锷的病逝,两人仅相差八天。人都有一死,这些如此了得的人物集中地离开,预示着辛亥革命作为一个时代,已经真的结束了。黄兴和蔡锷功不可没,他们死后不仅享受了国葬的待遇,而且修建了十分壮观的坟墓,供后人缅怀和瞻仰。国民党人曾力争要为陈其美举行国葬,国葬不成,于是就募款厚葬,在陈其美死后的第二年,在他的家乡湖州,建造了一座美丽的英士公园。袁世凯的死也颇让人咀嚼,虽然有豪华的葬礼,有很不错的墓穴,但是从他死的那天开始,他的骂名就没有停止过。

我的这篇小说,其实可以加一个小小的副标题,那就是“重温辛亥革命”王金发这个人物是小说的圆心,半径便是整个辛亥革命时期。有人流芳百世,有人遗臭万年。至此,我不由得想起黄兴写给袁世凯的一封信,这是在武昌起义的一个月以后,袁世凯刚复出不久,黄兴希望袁世凯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面建拿破仑、华盛顿之功”如果他能做到这一点“南北各省人民都将拱手听命”历史不止一次赋予袁世凯极好的际遇,早在戊戌维新的时候,如果他不出卖谭嗣同,无论变法成功与否,他都是名垂千秋的人物,可是袁世凯偏偏选择了告密,在自己身上留下一个极大的污点。同样,现成的民选大总统不当,非要过一把皇帝瘾,前后做了几十天皇帝,结果连三岁的小毛孩,都知道他不是个东西。历史不能假设,他要是早死几年,说不定还真成了中国的拿破仑和华盛顿。狗肉不上台盘,竖子不足为谋,在流芳和遗臭之间,袁世凯咎由自取选择了后者。不妨把杨度悼蔡锷的挽联借来一用:

魂魄异乡归,如今豪杰为神,万里江山空雨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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