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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4/6)

花几百法郎,不过你太古怪。你甚至连脸都没有洗,你嘴里有股臭味,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公主呢…我并不要你的神气活现的俄国花样,你该上街去推销。你并不比哪一个法国小姑娘强,你甚至还不如她们,我不会再在你身上花一个苏了。你该到美国去,那儿才是你这种吸血鬼呆的地方…”他这番活好像一点儿也没有使她生气,她说“我想你有点儿怕我。”

“怕你?你?”

她说“你还是个小孩子呢,你没有一点儿礼貌。等你更了解我以后就不会这样说了…你干吗不学着对我好一点儿?如果你今晚不想跟我一同去,悉听尊便。明天五点到七点间我在‘圆顶’等你,我喜欢你。”

“可我明天不打算去‘圆顶’,哪一天晚上也不去!我不想再见到你了…永远不想。咱俩一刀两断了,我要到街上找一个漂亮的法国小姑娘,滚你的蛋吧!”

她瞧瞧他,疲乏地微笑了“你现在这样说。等着瞧!等你跟我睡过以后再说,你还不知道我的身体有多么美呢。你以为法国姑娘懂得怎样做爱…等着瞧吧!我要叫你为我发狂。我喜欢你,只是你太野蛮。你还是个孩子。话太多…”“你疯了,”菲尔莫说。“天下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爱上你,回家去洗洗脸吧。”说完他不付酒钱就走了。

不过没几天公主便就范了,她真的是一位公主,对此我们确信无疑,只是有淋玻总之,这儿的生活一点也不枯燥,菲尔莫患有支气管炎,正如我所说的,公主有淋病,而我有痔疮。

我在马路对面的俄国杂货店里退掉了六个空酒瓶子,我一滴也不曾喝下肚。没有肉,没有酒,没有肥野味,也没有女人,只有水果和石蜡油、碘酒和肾上腺素油膏。这个鬼地方没有一把椅子是坐着舒服的。现在,瞧着公主我自觉身份大增,像一个巴沙一样。这个词的发音使我联想到她的名字,玛莎。这个名字并不很贵族化,令我又联想起《活尸》。

起初我以为三人同居会令人尴尬,可是一点儿也不。看到她搬进来,我以为自己又要倒霉了,以为得另找个地方住了,可是菲尔莫很快就叫我明白他只是暂时收留她,到她能自立时为止,我不明白“自立”这样一个词用在这样一个女人身上是指什么,照我看她一辈子都是头朝下倒立的。她说是革命迫使她离开俄国的,我敢肯定,若没有这场革命她也会被赶出国的。她自以为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演员,不论她说什么我们也不反驳她,那么做完全是浪费时间。菲尔莫觉得她很好笑。早上去上班前菲尔莫在她枕头上扔下十法郎,在我的枕头上也扔下十法郎。到了晚上我们三个一起去楼下的俄国餐馆吃饭。附近住着很多俄国人,玛莎已经找到了一家可赊点儿帐的饭馆。一天十法郎对于一位公主自然是微不足道的,她不时想吃鱼子酱、喝香槟,还需要满满一柜新衣服以便重新在电影界找一份工作。现在她无事可做,只是消磨时间而已,她开始发胖了。

今天早晨我吓了一跳。洗完脸后我错拿了她的毛巾,看来我们无法教她学会把毛巾挂在她自己的钩子上。为此我狠狠训斥了她一顿,她却平静地答道“亲爱的,如果一个人这样就会瞎掉,那么多少年前我早就瞎掉了。”

还有马桶,我们都得用,我试图以父亲般的口吻向她解释马桶上的坐垫圈会传染玻她却说“哼,得了!如果你们这么怕,我就找一家咖啡馆去上厕所。”我向她解释,那样做并没有必要,只要采取一般的预防措施就行了。她说“喷,喷,我不往下坐就是了…我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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