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字有不少的毛病,应该有人替你指点出来。很可能的,在台湾就没有人肯给你指点出来。所以我不能不自己担任这种不受欢迎的工作了。
第一,我要指出此文有不少不够正确的事实。如说我在纽约"以望七之年,亲自买莱做饭煮茶叶蛋吃"——其实我就不会"买菜做饭"。如说我"退回政府送的六万美金宣传费"——其实政府就从来没有过送我六万美金宣传费的事。
又如说"他怀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监狱看他"——我曾帮过他的家用的小忙,但不曾到监狱去看过他。(我至今还想设法搜全他的著作,已搜集到十几本了;我盼望将来你可以帮助我搜集:我觉得他的著作比鲁迅的高明多了。)
又如你说"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cantbeatsomethingwithnothing"——
我就不记得我在什么时候引用过这句话。
别的小小"不够正确"的例子,如你引的"旧梦",第二行原丈是"瞥见飞檐一角",第六行原文是"没人懂",又此诗应分两节写,前后两节各四行。又此诗引在此文之首,你的意思我不大明白。又如此文中用的英文字有"multanimity"似是不见于字典的字;又有"nonpunitivereaction"似乎也不很正确?
在"经历和著作"里,也有很不正确的地方,如我在康奈尔只得了B。A。,并没有经过M。A。的阶段,就直接准备博士学位的工作了。
我的《播种者胡适》是一九六二年一月一日发表的,胡适信中说"这一个月以来",自是二月间写的信,他死在二月二十四日,可见这封信是他死前不久写的;那时他七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