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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三叠纪(2/7)

那是一幕动人的背影,我永难忘记。

迎外省人参加台独,迎李敖参加台独。这就是特务对我刑求供,罗织台湾本,编造李敖参加台独联盟的据。""就李敖和台湾人的关系来说,我认为台湾人欠他的比他欠台湾人的更多。"…谢聪在我和他形同绝的状态下,还写公之言,大声疾呼台湾人欠李敖的比李敖欠台湾人的更多,光此一事,就可看到他的政治气度,远非今天对李敖忘恩负义的台湾人可比。台湾人的每下愈况,洵可知矣!

谢聪在牢中神通广大,他居然托日本鬼小林正成带一封信,一九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登在《纽约时报》上。其中提到在国民党"疯狂的刑求"下,"我只好采取较缓和的态度,答应他们接受某些反蒋活动的控诉,包括爆炸国商业银行的伪诉。并承认李敖先生,台湾非常杰的学者并是最受迎的作家,是台湾独立运动的委员(事实上我本不晓得有关委员之事)。"这封信披后,国民党大为难堪,遂把谢聪钉上脚镣,一个人关在又的小黑房里,放封时,只许他一个人散步,不准任何人接近他。他的健康遭受了很大的伤害。我在牢房里,攀上铁窗,遥望他吃力地带着脚镣,用一撕破内编结起来的细绳,吊住铁链,双手提着,彳亍而行。他的腰是弯的、背是驼的、整个监狱的气压是低的,十分钟过后,班长吆喝一声"回去!"他就改向小黑房走去。

,倒有一可取——他们真识货!《浒传》阮小五阮小七"手拍着脖项"说:"这腔血只要卖与识货的!"

我在坐牢时代,认识了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黄中国。黄中国是个怪名字,我戏称他叫China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我第一次见到他在军法第二房,隔一位大学生闹绝,我听到走廊上一个山东音的人在骂他,说:"年纪轻轻的,就找死啊!就要饿死自己啊!你笨!"我从墙上窥视孔看过去,看到的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五十多岁,是一个好大的胖,肚之大,全看守所我看到的人中,允称第一。他糙、面目黧黑、傻不的。他那时新任外役,每天替我们押房中的送饭送。送是用塑料桶,每房一个,他用一麻绳,在饭后把桶一个个串

我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到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台北市博路警备总保安;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到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景秀朗桥下军法看守所;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土城"仁教育实验所"("仁庄")。"仁教育实验所"原名"生产教育实验所",地设在台北县土城乡仁路二十三号,是把政治犯洗脑的大本营,名之为训,其实"仁"而能"实验",其"教育"可知矣。在训的岁月里,谢聪和我被关在同一问房里,一同忍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抵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洗脑是完全失败的,他是他,我是我,我们谁都没有改变。如果有所改变,那是变得更顽狱以后,谢聪远走飞,到海外去他的政治活动;而我呢,守死不去,在台湾继续依然故我,只是多写了一百多本书掉给官方洗脑,以为回敬。告诉他们:你们关错了人,我不是台独分,你们却把我当成台独分来关。好吧,就让你们付代价吧!

多年的牢房生涯后,谢聪和我分别狱,我对谢聪的看法是:把我咬台独案,就政治手段言,是杆;就朋友之言,是卑鄙,我个人对朋友之,是很古典的,我无法接受这为政治而牺牲朋友的卑鄙,所以狱后十多年,我跟他形同绝状态,没有任何来往。一九八五年,国全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访,却有化名"庄脚人"的,在《台湾公论报》表示反对。因为"庄脚人"不是个人而是团,是台独联盟借李敖引起争端,煽动台湾同乡反对全会主席,因此引起洪哲胜和谢聪的反驳。洪哲胜写《从李敖事件看台湾人的统战观》,发表在《丽岛》第二四三期(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五日);谢聪写《君和而不同》,发表在《丽岛》第二四五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谢聪文中有这样沉痛的话:"一个革命组织在夸耀它的伟大成就之际,也应该回顾那些被牺牲的人怎样在黑暗中忍受他们的痛苦。李敖就是为台独联盟走政治监狱的。现在全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来访问,反对的声音竟然来自《公论报》未曾亮姓名的庄脚人。""特务逮捕李敖,也有相当的据。一九七0年,李敖为彭明教授走事被特务跟踪,他拍下跟踪便衣人员的照片,附着泰源监狱政治犯名单送给国际特赦协会秘书长丁·恩耐尔斯。台独联盟获得国际特赦协会发表的照片和名单,刊登在《台湾青年》杂志。在这次照片和名单刊之前,《台湾青年》也刊登彭明教授被调查局便衣人员监视的照片。特务遂断定这些都是李敖的杰作,怀疑李敖和台独联盟一定暗中联络。一九七一年;日历过年,有人在北上火车经过台北延平北路平时散发大批传单。传单上说:

上海氓杜月签说:"人家利用我,是看得起我。"这些话其实满有哲学味,虽然有阿Q。承蒙台独分,我也如阮小七所谓的"里去,火里火里去",最后"牢里牢里去",我虽有怨,但却能原谅。害我的台独分最关键的人是"二";海外彭明、岛上谢聪。为了政治,牺牲朋友,何必责怪?台独分比国民党对李敖识货得多,只是他们办货办得不够朋友而已。谢聪后来写忆,说当时他是被迫咬李敖。固然冤狱之成,不无情治人员案的事实,但以我当时在牢中的受亲历,却觉得他还是写得有所保留了。事实上,他如果不是有意合情治人员咬我,我就不会受那么多的罪。咬人有两咬法,一是活咬,一是死咬。前者可使人脱脱困;后者却使人百莫辩。例如谢聪说李敖是在某日跟他谈吴国帧后,一边用地,一边表示同意"台湾本"五委员之一的。事实上,确有谈吴国帧并地的事实,但在这事实后面来番移接木,就使我无从"印证"起了。谢聪咬人,咬得这么真、这么细腻,情治人员当然乐得相信他而不相信我。何况我为了替他们守秘密,一到案就说了不少谎话,没想到他们这些英雄好汉却早就招供了,情治人员当然更相信他们了。

咬我去的不止谢聪,还有魏廷朝。魏廷朝第一次狱后,跟我说:"只要有反国民党的事,你就算我一份,不必通知我了。"其言甚壮,闻之可喜。后来他不通知我,就把我咬成台独分,大概也是心同此理。我狱后,他弟弟魏廷昱来看我,我说:"我被你哥哥和谢聪咬成台独分,坐在冤狱里,心想这两个台湾人是最坏的台湾人;现在我阅台湾人已多,发现他们两个是最好的台湾人啦!"台湾人的每下愈况,又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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