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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梦遗纪(6/7)

狱逃亡的暴动。第一是二月二十七日花莲看守所喧闹事件。由二十七名人犯闹起,看守所急电警察局请求协助,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才告平定。第二是三月八日新竹少年监狱暴动事件。

一千四百七十六名人犯全体出动,监狱急调镇暴部队(三个中队)及新竹警方各分局人员弹压,才告平定,暴动长达二十四个小时,监狱设备几乎全毁。法务部大官人(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发表谈话,说作家李敖出狱写文章,引起社会大众注目,给了少年受刑人心理上的后盾,认为闹得愈大,愈能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与同情。所以,都是李敖惹出来的云云。同时,国民党伪行政院长孙运漩在行政院院会里已对狱政表示疑虑,李元簇在院会里、立法院里、报章上、电视上,不断对我"点名批判",官方为封杀我,尽量一面倒传播批判我的,而不传播我的。但官方的一些议员,为了选票及其他,却忍不住这个好题目,立法院中游荣茂、李志鹏等国民党议员,提出质询,党外的当然也不放过。最好玩的是国民党立委温士源(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他在二月二十三日书面质询,反对对李敖做"迹近英雄式的报道","对青少年人来说,各报虽无奖励犯罪之意,亦恐有导引不当行为之可虑"。…老贼之言,煞是有趣。

我这次坐牢,因有石柏苍的秘密渠道,所以明着概不写、信,但有一次例外。我跟胡茵梦离婚后,林清玄、陈彩銮介绍了一位漂亮的小女生武慰先做我的女秘书,她后来考取空姐,吵着要到牢里来看我,我在牢里是不见人的,但漂亮女生例外,所以武慰先要来,我自乐见。有这样一封信是通过正式写信方式寄出的:

慰先:

你前后七封信,全收到了。这是我六十一天来第一次写信,就是写给你,这种独受青睐的"殊荣",总该使你收不到回信的难过,得到补偿了吧?

我不写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照羁押法第三十八条准用监狱行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押被告(含分监受别人)通信对象以最近亲属及家属为限,所方发给我通信对象调查表,很宽大的告诉我所谓最近亲瞩及家属,如果我填上"未婚妻"就可以任我发信。我感到他们很会解释法律,台湾大法官先生实在该向他们学习。

你说你又恢复了长发,我很兴奋,你的短发有它的美,长发一定另有一种美,为了看看你的长发,你二十二号来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们:"那个不见人的李敖,今天同意见我,让你们把他提出来。"你若成为第一位见到我的人,这是你另一次的"殊荣"。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王安石的自负,也是我的。我斗室独居,乏善可陈,无恶可作,只是努力看书而已。有时半夜醒来看书,夜已微凉,披上你我共有的那件褐色夹克,恍然如昨。这次"二进宫",使我对人憎冷暖有全新拷贝的了解,现在是"以牢为家",将来真要"以家为牢"了!

代我向怕父及各位问好。

敖之七十(一九八一)、十、十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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